ic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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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黑名單] 關於 心動總是.無來由 被提報 盜取中文化作品 一事
有網友告訴小弟 版區內發生了 盜取中文化作品 事件!
待小弟瞭解與確定事情始末後會做出 中文化團隊 版規處理說明!
[ Last edited by 澄澄 on 2009-4-26 at 12:0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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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5 06:2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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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200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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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緣放下,輕安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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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事本有公斷,家有家規版區亦有明確規定,是該由版兄您出面明確理智的處理,
個人只是小角色不願多談,只希望此事要趕快處理,以免日生疑惑擾人心理 !!
所以,以勿枉勿縱之理,應該給當事人合理處置,也希望能夠留個後路,給當事人
一個"悔改認錯的空間",版區各位網友要理性看待,讓版主主持公道 !!..
ic 版兄您辛苦了,在這裡給您打氣一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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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5 07:0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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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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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謝謝 xp20060726兄 說明與看法...
目前與 澄妹 瞭解中,謝謝 您 寶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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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5 08:1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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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s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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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這是啥米情形阿...
我列一個做參考參考,除非原創特別指明可以轉載、分發、使用、翻譯,
否則基本上隨一用他人的翻譯做自己的作品,是很有可能觸及著作權法及
違反尊重中文化原創的精神,誰是誰非個人能力薄淺恐怕不能助板大一臂
之力,但希望事情最後水落石出,別再有類似『湘南』的事件了:
以下是 tenhon 大短訊給我的 autoit 說明檔,內有簡體作者的附帶聲明:
/////////////////////////////////////////////////////////////////////////////////
特別聲明(Special Announcement)
關於此翻譯文件(About this doc)
此文件是由 yonken 根據 AutoIt v3 官方說明文件完全原創1翻譯。您瀏覽/分發/使用此
文件即表示您已閱讀並同意接受本聲明。
因時間匆忙的緣故,少量翻譯內容並沒有完全保持和英文原文的一致,同時也有少量冗餘
陳述式被刪減,這些部分使用了本人認為讀者能夠了解的模式進行翻譯;
為便於讀者更好地了解文件的某些內容,本人在這些地方增加了些許(英文原文沒有的)
註解/示範腳本/關聯說明;
本人認為,官方文件不適合缺乏寫程式經驗的初學者作為教程使用,因為它的內容相對
簡略,並假設使用者已有其它語言(比如BASIC)的寫程式基礎,希望讀者注意到這一點。
(注意:如果遇到無法開啟文件內嵌腳本的情況,請確認翻譯文件的同一目錄下是否有 Examples 資料夾(如果沒有請將翻譯文件放到 AutoIt 的安裝目錄下(比如 D:\AutoIt3))。)
分發許可(Permiton)
您可以隨意引用本翻譯文件的部分段落,此外您還可以在 同意並滿足了以下所有條件之後
對此翻譯文件(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任意的分發、修改和/或發佈(且不必事先通知原
翻譯者yonken):
1、無論以何種形式發佈都必須在所發佈文件/頁面的顯眼部分註明原作者(yonken)及來源;
2、分發或發佈的文件不得出售,不能用於商業目的。
免責聲明(Disclaimer)
本人不對任何由於本翻譯文件造成的損害2承擔責任,對此翻譯文件錯誤之處的更正也並非本人的義務。
此翻譯文件是為了給國內(中國)的 AutoIt 腳本語言學習者(或使用者)提供一個中文的
參考文件而作,本著共享與交流技術的精神,我已盡了最大的努力,但由於本人水平有限
,加之官方文件中關聯專業術語較多(況且官方的文件也有細節錯誤),翻譯錯誤及不當之
處難免有之,如果您碰到這些錯誤(內含翻譯失誤、語法錯誤、排版及文字錯誤等),望與
本人聯繫(e-mail)。
我的 blog:http://yonken.blogcn.com
關聯說明:1指所有翻譯頁面均完全由本人獨立思考並翻譯,未曾參考或抄襲任何其他人
(或組織)的任何關聯作品(或文章),如果您在其它未註明來源的文章中看到雷同的部
分則必定是對方抄襲;2內含但不限於因本人翻譯錯誤而導致您對技術內容了解失
誤所造成的損失(無論是何種形式的損失)。
This is the CHINESE SIMPLIFIED language edition of AutoIt (v3.1.1) helpfile.
Translated by yonken (Released: 2006-07-18)
Blog:http://yonken.blogcn.com
Contact me: yonken at 163 dot com
/////////////////////////////////////////////////////////////////////////////////
目前在 3.3.0 許多地方有很多 要中文化的原文(不是重點)
中文化作者是很辛苦的...
也希望大家快樂分享及熱心中文化的時候,能多注意一下侵權的問題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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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5 09:2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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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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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只要不是軟體商官方發佈的中文化都有侵權的問題,官方並沒有授權給你們=.=
所以你們再說什麼原創、轉載、分發、使用、侵權的不是很好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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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5 10:3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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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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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難怪..我去心動總是.無來由兄的部落格...完全空白........
相信心動總是.無來由兄有滿腔熱血........服務大眾
我本身也是中文化作者...但我相信文章雷同..在所難免..
如果怕別人抄襲...請自己加個殼
像我永遠希望能者取代我..
FastStone Image Viewer 歡迎各位來取代我的繁體化
True Launch Bar也是歡迎各未來取代我
有後輩或前賢來取代我的工作...我都感謝不已...
畢竟我做的繁化都出自個人喜好.....完全不怕別人複製我
有人想複製我表示他認同我...不是嗎
請各位中文化作者不要太墨守成規......
能為中文化貢獻...就是莫大的光榮..........
我們要為對中文化有貢獻的人都保有一份尊崇....
ps..有人要來中文化我那兩個軟體的...盡量跟我說......我同意..這樣我也比較沒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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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5 10:4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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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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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哈哈...以上純屬個人意見...不代表整個中文化界的意見
拜託....要中文化的人跟我報名....
因為最近真的沒空搞中文化...常要出差大陸...拜託啦
因為我也希望好的東西...大家都分享給大家
ps:FastStone Image Viewer我是官方授權的..官方說明有註明...要取代我的跟我報名一下
我跟作者說一聲...就可以了
[ Last edited by gopc on 2009-4-15 at 10:4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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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5 10:4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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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s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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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Quote: | Originally posted by monthday at 2009-4-15 10:36 PM:
只要不是軟體商官方發佈的中文化都有侵權的問題,官方並沒有授權給你們=.=
所以你們再說什麼原創、轉載、分發、使用、侵權的不是很好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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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於著作權法,我概略將著作權法翻幾個列出參考:
著作權法出處
第一章 總則
十、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第五十五條 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未對表演人支
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六十三條 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之一至第五十條
、第五十二條至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一條及第六十二條規定得利用他人著作者,得翻譯該
著作。
第五十一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
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五十九條 合法電腦程式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因配合其所使用機器之需要,修改其程式
,或因備用存檔之需要重製其程式。但限於該所有人自行使用。
第六十條 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重製物。但錄音及電腦程式著作之重製物,
不適用之。
附含於貨物、機器或設備之電腦程式著作重製物,隨同貨物、機器或設備合法出租且非
該項出租之主要標的物者,不適用前項但書之規定。
第六十五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
第八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二、明知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陳列或持有或意圖營利而交付者。
三、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四、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
五、明知係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仍作為直接營利之使用者。
第一百十二條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十日本法修正施行前,『翻譯』受中華民國八十一年
六月十日修正施行前本法保護之外國人著作,如未經其著作權人同意者,於中華民國八十
一年六月十日本法修正施行後,除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規定者外,不得再重製。
前項翻譯之重製物,於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十日本法修正施行滿二年後,不得再行銷售。
=======================================================
>>>>>>>>>>>>>>
總結:中文化之類的翻譯著作,最好還是請得官方同意,或私下使用之。
也是說若官方或原作者得知後,不允許該作品被本地化翻譯發表,則不應該再發佈之。
補充:AUTOIT 還不能算是一個『FFOSS』軟體,FFOSS意指 Freeware/Free & Open
Source Software >>免費、自由、開放源碼軟體,如 LINUX 系統即是。
AUTOIT 該授權書上有寫:
////////////////
本軟體產品的定義還內含由此軟體生成的檔案,比如已編譯的可獨立執行的腳本檔案。
1. 授權許可
本協議授予您如下權利:
安裝並使用,您可安裝並使用無限制數量的軟體副本。
複製和分發,您可以複製和分發傳播無限制數量的軟體副本;但您必須保證每一份副本都
必須是真實和完整的,內含所有有關本軟體產品的版權和商標聲明,同時還必須內含一份
本協議的副本。被分發的本軟體產品的副本既可以是單獨的一份也可以包括您自己的產品。
商業用途,您可以以營利為目的販售或自由分發由此軟體產品生成的腳本和/或已編譯腳本。
2. 版權
本軟體產品(內含但不限於本軟體產品中所含的任何圖像、照片、動畫、視訊、音訊、音樂
、文字和附加程式(applets))、隨附的印刷材料、及本軟體產品的任何副本的一切所有權和
知識所有權, 均由此軟體的作者擁有。本“軟體產品”適用被版權或其它國際公約保護。
因此,您必須將此視同其它軟體一樣是有版權的。
然而,基本上我認知的大部份免費軟體,都是允許自由分發副本的,單純中文化算還在
作者及官方允許範圍內,只要不去刻意做修改或其它的工程或放木馬等,都是OK的。
此外關於『加殼』的部份,只要沒對內容及功能做違規的修改,除非原作者反對(對殼
天生反感?),不然對該作者的程式來說,反而是多增加一層保護;
若是『特殊文件』,這部份照板規,只能請私下交流了。
[ Last edited by wellsss on 2009-4-16 at 12:1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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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12:0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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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oldT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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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看樣子,這事大條了!
無做虧心事就不怕人嫌。。。
但。。。
心動部落一夕之間,所有的繁化文全煙消雲散,
更讓人匪以所思,難道。。。
這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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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好好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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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01:0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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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oldT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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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Quote: | Originally posted by gopc at 2009-4-15 10:45 PM:
哈哈...以上純屬個人意見...不代表整個中文化界的意見
拜託....要中文化的人跟我報名....
因為最近真的沒空搞中文化...常要出差大陸...拜託啦
因為我也希望好的東西...大家都分享給大家
ps:FastS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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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tStone Image Viewer 真好用(註:我不是來報名的@@)
希望能繼續為大眾服務,
還真是謝謝 gopc 兄的中文語言檔,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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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好好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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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01:0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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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B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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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今天 Google YSL 的教學檔時,竟在不思議的地方找到 YSL 大的發言...
Quote: | 不過都是過去式了!也因為台灣的中文化環境真的很差!沒良心沒道德的一堆,當你辛辛苦苦從零到有,發佈了某個軟體的第一版中文化,等到下次該英文軟體更新新版本時,你就會發現有許多人也在做這個軟體的中文化,而且他套用了你第一版的中文化,純粹只翻譯新增的一些少少的字串,就變成他專屬翻譯了!所以除非自己真的很需要,我才會翻譯,不然幾乎已經不再做中文化了!大概最近有翻譯的,
CryptLoad http://www.cryptload.info/home/
某些免費空間的自動下載器!還不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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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01:1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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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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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唉~ 剛忙完家事,打不到二行字,小孩就吵起來,得先去哄睡覺!
謝謝 wellsss大 幫忙解說;感恩了^^
======================================>
Quote: | Originally posted by monthday at 2009-4-15 10:36 PM:
只要不是軟體商官方發佈的中文化都有侵權的問題,官方並沒有授權給你們=.=
所以你們再說什麼原創、轉載、分發、使用、侵權的不是很好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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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hday大大您好:
wellsss大 已做了說明了,小弟也大致補充一下:
您這樣的說也未必完全正確的,一般軟體我們可歸類為四種來說明:
1.商業軟體
2.共享軟體
3.免費軟體
4.開放原始碼
對於商業、共享、免費軟體,一般我們建議使用 Patch 的方式來封裝 中文化更新檔,讓使用者自行選擇是否要安裝使用,在更新中文化檔案時大部份會保留原始軟體為備份檔案,中文化作者使用該軟體而自行轉譯製作,所有著作權利皆屬於原作者或是開發廠商所各自擁有。
而開放原始碼則是可供使用者任意修改使用原則上沒有限制。
===========================================>
謝謝 gopc大 長期更新 FastStone Image Viewer、True Launch Bar 中文化來造福廣大的中文介面使用者,其行為小弟衷心感謝您的辛苦付出!
Quote: | 畢竟我做的繁化都出自個人喜好.....完全不怕別人複製我
有人想複製我表示他認同我...不是嗎
請各位中文化作者不要太墨守成規......
能為中文化貢獻...就是莫大的光榮..........
我們要為對中文化有貢獻的人都保有一份尊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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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絕對尊重 gopc大 的想法與理念,但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我們不能為自己有些想法就要別人跟進或認同您的想法,就如 商業、共享、免費軟體 與 開放原始碼 的道理一樣,小弟個人覺得只要不侵犯到別人,就依個人的意願去分享,去落實。
但在未經許可下就私自的拿取,就不行了!
例如我在您家未經您的同意將您的愛車開走,或將您的東西取走,這就不行了!
這就是 偷 , 就是 盜。
我們不能為保有一份尊崇、光榮 就在未經當事人同意時,盜取別人作品,
因為這樣做是不對的。
國家為何要制定法律???
就是給人民有一個規範,大家必須都要遵守這個規範,那麼社會才不會大亂,國家才能正常運作,但相對的當人民受到這個規範所約束,在此的同時也受到這個規範所保護!
在論壇亦是相同的道理,而論壇裡的規範就是 版規 。
就此次事件來說;版規在成立時即明定了所有規範,並非在事件後才修訂的。
也就是 明知故犯 !
故 心動 不遵守規範即錯誤在先,不管有任何理由亦相同。
後續將會深入瞭解其 違規的動機與態度,以利做為懲處程度的依據。
[ Last edited by ic2266 on 2009-4-16 at 01:2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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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01:2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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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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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Quote: | Originally posted by monthday at 2009-4-15 22:36:
只要不是軟體商官方發佈的中文化都有侵權的問題,官方並沒有授權給你們=.=
所以你們再說什麼原創、轉載、分發、使用、侵權的不是很好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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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還是沒權?這裡有一篇“中文化程式 [著作權] 及 [合法性] 探討”的文章供你參考~
連結﹕http://w3.klpp.net-a.googlepages.com/c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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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01:3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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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i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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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Quote: | Originally posted by monthday at 2009-4-15 10:36 PM:
只要不是軟體商官方發佈的中文化都有侵權的問題,官方並沒有授權給你們=.=
所以你們再說什麼原創、轉載、分發、使用、侵權的不是很好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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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的外語軟體的中文語系出自於一般網友的中文化,再投 E-MAIL 至該軟體官網,那照你這麼說,就等著那天外語軟體公司請專人翻譯製做好了,自然就不會有人去做中文化這個多餘的動作,.........
話說你的回覆才讓人覺得好笑,.......
True Launch Bar 新的版本要用官網提供的工具來翻譯,之前有翻 4.0 的版本,前一陣子也下載了新的版本,但.......懶症發了......
[ Last edited by khiav on 2009-4-16 at 01:4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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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01:4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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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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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Quote: | Originally posted by gopc at 2009-4-15 10:40 PM:
難怪..我去心動總是.無來由兄的部落格...完全空白........
相信心動總是.無來由兄有滿腔熱血........服務大眾
我本身也是中文化作者...但我相信文章雷同..在所難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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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剛剛這一段,看"落溝了",小弟說明一下:
自從去年 8 月份起至今,我想版區內的帖子沒有任何人看的會比我多!
因 YOYO兄 的要求是每一帖都要下載:
掃毒→ 脫殼(如無加殼略過)→檢視檔案,
故請各位在沒實際看過檔案時勿妄自下定論,
且不能以"有滿腔熱血........服務大眾"、"相信文章雷同..在所難免.."
就可隨意拿取別人作品來任意修改成自己作品,這是不道德的行為。
最後我只說 絕對不是單純的 文章雷同..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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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02:2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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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da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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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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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Quote: | Originally posted by ic2266 at 2009-4-16 02:22 AM:
抱歉! 剛剛這一段,看"落溝了",小弟說明一下:
自從去年 8 月份起至今,我想版區內的帖子沒有任何人看的會比我多!
因 YOYO兄 的要求是每一帖都要下載:
掃毒→ 脫殼(如無加殼略過)→檢視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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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的看過內容..才知道...
到底是什麼情形...
(自己有嘗試著看過幾個..越看越...唉)
這幾天發生的事情
不是我不理會...而是...唉
全部就用一句話來形容吧
心動..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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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02:4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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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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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panda0305大晚安:
這麼晚了,還未休息啊^^
謝謝 panda0305大 支持關心版區所發生的事!
因這幾天小弟所服務的工作區沒工可上,就被派往支援別的工作區,
剛好同事也是論壇的會員,在他的告知下才知發生了一些事情!
故特地回來處理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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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02:5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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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da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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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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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Quote: | Originally posted by ic2266 at 2009-4-16 02:56 AM:
panda0305大晚安:
這麼晚了,還未休息啊^^
謝謝 panda0305大 支持關心版區所發生的事!
因這幾天小弟所服務的工作區沒工可上,就被派往支援別的工作區,
剛好同事也是論壇的會員,在他的告知下才知發生了一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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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不著...^^"
看見那個帖子
想說些什麼
但是又不知道要回什麼
唉...
(還好 ic 大回來處理...不然澄妹頭應該很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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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03:0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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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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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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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Quote: | Originally posted by gopc at 2009-4-15 10:40 PM:
難怪..我去心動總是.無來由兄的部落格...完全空白........
相信心動總是.無來由兄有滿腔熱血........服務大眾
我本身也是中文化作者...但我相信文章雷同..在所難免..
如果怕別人抄襲...請自己加個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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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我想大家不都是以"中文化"為目標而努力的嗎?
就為了"中文化作者"而忘了"中文化"的目地
個人覺得以一個詞一個語系檔所本地化的內容都是差不多
就中文化來說再怎麼翻譯也就那一兩個詞或語句
所以..文章雷同..在所難免..說的並非不妥當
但重新編譯後應保留原作者,這點是持支持的態度
畢竟大家都是中文化作者,為中文化目標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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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05:2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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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da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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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Quote: | Originally posted by kk1982 at 2009-4-16 05:25 AM:
同意! 我想大家不都是以"中文化"為目標而努力的嗎?
就為了"中文化作者"而忘了"中文化"的目地
個人覺得以一個詞一個語系檔所本地化的內容都是差不多
就中文化來說再怎麼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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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是差不多....
重點是
巧合10幾個語言檔
你不覺得有蹊翹嘛?
有興趣可以自己去比對
沒有比對純粹發言的人
基本上都只能看看...
假如你像我一樣有去比對過...
你會認同另一種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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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03:5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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