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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黑名單] 關於 心動總是.無來由 被提報 盜取中文化作品 一事 [打印本頁]

作者: ic2266     時間: 2009-4-15 06:20 PM    標題: [黑名單] 關於 心動總是.無來由 被提報 盜取中文化作品 一事

有網友告訴小弟 版區內發生了 盜取中文化作品 事件!

待小弟瞭解與確定事情始末後會做出 中文化團隊 版規處理說明!


[ Last edited by 澄澄 on 2009-4-26 at 12:03 AM ]
作者: xp20060726     時間: 2009-4-15 07:06 PM
事本有公斷,家有家規版區亦有明確規定,是該由版兄您出面明確理智的處理,
個人只是小角色不願多談,只希望此事要趕快處理,以免日生疑惑擾人心理 !!

所以,以勿枉勿縱之理,應該給當事人合理處置,也希望能夠留個後路,給當事人
一個"悔改認錯的空間",版區各位網友要理性看待,讓版主主持公道 !!..

ic 版兄您辛苦了,在這裡給您打氣一番 !!!
作者: ic2266     時間: 2009-4-15 08:16 PM
謝謝 xp20060726兄 說明與看法...

目前與 澄妹 瞭解中,謝謝 您 寶貴的意見。
作者: wellsss     時間: 2009-4-15 09:23 PM
這是啥米情形阿...

我列一個做參考參考,除非原創特別指明可以轉載、分發、使用、翻譯,
否則基本上隨一用他人的翻譯做自己的作品,是很有可能觸及著作權法及
違反尊重中文化原創的精神,誰是誰非個人能力薄淺恐怕不能助板大一臂
之力,但希望事情最後水落石出,別再有類似『湘南』的事件了:

以下是 tenhon 大短訊給我的 autoit 說明檔,內有簡體作者的附帶聲明:

/////////////////////////////////////////////////////////////////////////////////

特別聲明(Special Announcement)

關於此翻譯文件(About this doc)

此文件是由 yonken 根據 AutoIt v3 官方說明文件完全原創1翻譯。您瀏覽/分發/使用此
文件即表示您已閱讀並同意接受本聲明。

因時間匆忙的緣故,少量翻譯內容並沒有完全保持和英文原文的一致,同時也有少量冗餘
陳述式被刪減,這些部分使用了本人認為讀者能夠了解的模式進行翻譯;
為便於讀者更好地了解文件的某些內容,本人在這些地方增加了些許(英文原文沒有的)
註解/示範腳本/關聯說明;
本人認為,官方文件不適合缺乏寫程式經驗的初學者作為教程使用,因為它的內容相對
簡略,並假設使用者已有其它語言(比如BASIC)的寫程式基礎,希望讀者注意到這一點。

(注意:如果遇到無法開啟文件內嵌腳本的情況,請確認翻譯文件的同一目錄下是否有 Examples 資料夾(如果沒有請將翻譯文件放到 AutoIt 的安裝目錄下(比如 D:\AutoIt3))。)

分發許可(Permiton)

您可以隨意引用本翻譯文件的部分段落,此外您還可以在 同意並滿足了以下所有條件之後
對此翻譯文件(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任意的分發、修改和/或發佈(且不必事先通知原
翻譯者yonken):

1、無論以何種形式發佈都必須在所發佈文件/頁面的顯眼部分註明原作者(yonken)及來源;
2、分發或發佈的文件不得出售,不能用於商業目的。

免責聲明(Disclaimer)

本人不對任何由於本翻譯文件造成的損害2承擔責任,對此翻譯文件錯誤之處的更正也並非本人的義務。

此翻譯文件是為了給國內(中國)的 AutoIt 腳本語言學習者(或使用者)提供一個中文的
參考文件而作,本著共享與交流技術的精神,我已盡了最大的努力,但由於本人水平有限
,加之官方文件中關聯專業術語較多(況且官方的文件也有細節錯誤),翻譯錯誤及不當之
處難免有之,如果您碰到這些錯誤(內含翻譯失誤、語法錯誤、排版及文字錯誤等),望與
本人聯繫(e-mail)。

我的 blog:http://yonken.blogcn.com

關聯說明:1指所有翻譯頁面均完全由本人獨立思考並翻譯,未曾參考或抄襲任何其他人
(或組織)的任何關聯作品(或文章),如果您在其它未註明來源的文章中看到雷同的部
分則必定是對方抄襲;2內含但不限於因本人翻譯錯誤而導致您對技術內容了解失
誤所造成的損失(無論是何種形式的損失)。

This is the CHINESE SIMPLIFIED language edition of AutoIt (v3.1.1) helpfile.
Translated by yonken (Released: 2006-07-18)
Blog:http://yonken.blogcn.com
Contact me: yonken at 163 dot com

/////////////////////////////////////////////////////////////////////////////////


目前在 3.3.0 許多地方有很多 要中文化的原文(不是重點)
中文化作者是很辛苦的...
也希望大家快樂分享及熱心中文化的時候,能多注意一下侵權的問題才好。
作者: monthday     時間: 2009-4-15 10:36 PM
只要不是軟體商官方發佈的中文化都有侵權的問題,官方並沒有授權給你們=.=

所以你們再說什麼原創、轉載、分發、使用、侵權的不是很好笑嗎?!!
作者: gopc     時間: 2009-4-15 10:40 PM
難怪..我去心動總是.無來由兄的部落格...完全空白........

相信心動總是.無來由兄有滿腔熱血........服務大眾

我本身也是中文化作者...但我相信文章雷同..在所難免..

如果怕別人抄襲...請自己加個殼

像我永遠希望能者取代我..         

FastStone Image Viewer 歡迎各位來取代我的繁體化

True Launch Bar也是歡迎各未來取代我

有後輩或前賢來取代我的工作...我都感謝不已...

畢竟我做的繁化都出自個人喜好.....完全不怕別人複製我

有人想複製我表示他認同我...不是嗎

請各位中文化作者不要太墨守成規......

能為中文化貢獻...就是莫大的光榮..........

我們要為對中文化有貢獻的人都保有一份尊崇....

ps..有人要來中文化我那兩個軟體的...盡量跟我說......我同意..這樣我也比較沒壓力
作者: gopc     時間: 2009-4-15 10:45 PM
哈哈...以上純屬個人意見...不代表整個中文化界的意見

拜託....要中文化的人跟我報名....

因為最近真的沒空搞中文化...常要出差大陸...拜託啦

因為我也希望好的東西...大家都分享給大家


ps:FastStone Image Viewer我是官方授權的..官方說明有註明...要取代我的跟我報名一下
    我跟作者說一聲...就可以了

[ Last edited by gopc on 2009-4-15 at 10:47 PM ]
作者: wellsss     時間: 2009-4-16 12:09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onthday at 2009-4-15 10:36 PM:
只要不是軟體商官方發佈的中文化都有侵權的問題,官方並沒有授權給你們=.=
所以你們再說什麼原創、轉載、分發、使用、侵權的不是很好笑嗎?!!

據於著作權法,我概略將著作權法翻幾個列出參考:

著作權法出處
第一章 總則
十、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第五十五條  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未對表演人支
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六十三條  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之一至第五十條
、第五十二條至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一條及第六十二條規定得利用他人著作者,得翻譯該
著作。

第五十一條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
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五十九條  合法電腦程式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因配合其所使用機器之需要,修改其程式
,或因備用存檔之需要重製其程式。但限於該所有人自行使用。

第六十條 合法著作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重製物。但錄音及電腦程式著作之重製物,
不適用之。


    附含於貨物、機器或設備之電腦程式著作重製物,隨同貨物、機器或設備合法出租且非
 該項出租之主要標的物者,不適用前項但書之規定。

第六十五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
第八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二、明知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陳列或持有或意圖營利而交付者。
    三、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四、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者。
    五、明知係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仍作為直接營利之使用者。


第一百十二條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十日本法修正施行前,『翻譯』受中華民國八十一年
六月十日修正施行前本法保護之外國人著作,如未經其著作權人同意者,於中華民國八十
一年六月十日本法修正施行後,除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規定者外,不得再重製。

前項翻譯之重製物,於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十日本法修正施行滿二年後,不得再行銷售。
=======================================================

>>>>>>>>>>>>>>
總結:中文化之類的翻譯著作,最好還是請得官方同意,或私下使用之。
也是說若官方或原作者得知後,不允許該作品被本地化翻譯發表,則不應該再發佈之。
補充:AUTOIT 還不能算是一個『FFOSS』軟體,FFOSS意指 Freeware/Free & Open
Source Software >>免費、自由、開放源碼軟體,如 LINUX 系統即是。

AUTOIT 該授權書上有寫:
////////////////
本軟體產品的定義還內含由此軟體生成的檔案,比如已編譯的可獨立執行的腳本檔案。

1. 授權許可
本協議授予您如下權利:
安裝並使用,您可安裝並使用無限制數量的軟體副本。
複製和分發,您可以複製和分發傳播無限制數量的軟體副本;但您必須保證每一份副本都
必須是真實和完整的,內含所有有關本軟體產品的版權和商標聲明,同時還必須內含一份
本協議的副本。被分發的本軟體產品的副本既可以是單獨的一份也可以包括您自己的產品。

商業用途,您可以以營利為目的販售或自由分發由此軟體產品生成的腳本和/或已編譯腳本。


2. 版權
本軟體產品(內含但不限於本軟體產品中所含的任何圖像、照片、動畫、視訊、音訊、音樂
、文字和附加程式(applets))、隨附的印刷材料、及本軟體產品的任何副本的一切所有權和
知識所有權, 均由此軟體的作者擁有。本“軟體產品”適用被版權或其它國際公約保護。
因此,您必須將此視同其它軟體一樣是有版權的。


然而,基本上我認知的大部份免費軟體,都是允許自由分發副本的,單純中文化算還在
作者及官方允許範圍內,只要不去刻意做修改或其它的工程或放木馬等,都是OK的。

此外關於『加殼』的部份,只要沒對內容及功能做違規的修改,除非原作者反對(對殼
天生反感?),不然對該作者的程式來說,反而是多增加一層保護;
若是『特殊文件』,這部份照板規,只能請私下交流了。


[ Last edited by wellsss on 2009-4-16 at 12:13 AM ]
作者: ArnoldTsay     時間: 2009-4-16 01:01 AM
看樣子,這事大條了!

無做虧心事就不怕人嫌。。。

但。。。

心動部落一夕之間,所有的繁化文全煙消雲散,

更讓人匪以所思,難道。。。

這是真的嗎?
作者: ArnoldTsay     時間: 2009-4-16 01:03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opc at 2009-4-15 10:45 PM:
哈哈...以上純屬個人意見...不代表整個中文化界的意見

拜託....要中文化的人跟我報名....

因為最近真的沒空搞中文化...常要出差大陸...拜託啦

因為我也希望好的東西...大家都分享給大家


ps:FastSt ...

FastStone Image Viewer 真好用(註:我不是來報名的@@)

希望能繼續為大眾服務,

還真是謝謝 gopc 兄的中文語言檔,呵呵呵!
作者: CoolBeer     時間: 2009-4-16 01:11 AM
今天 Google YSL 的教學檔時,竟在不思議的地方找到 YSL 大的發言...

  Quote:
不過都是過去式了!也因為台灣的中文化環境真的很差!沒良心沒道德的一堆,當你辛辛苦苦從零到有,發佈了某個軟體的第一版中文化,等到下次該英文軟體更新新版本時,你就會發現有許多人也在做這個軟體的中文化,而且他套用了你第一版的中文化,純粹只翻譯新增的一些少少的字串,就變成他專屬翻譯了!所以除非自己真的很需要,我才會翻譯,不然幾乎已經不再做中文化了!大概最近有翻譯的,
CryptLoad http://www.cryptload.info/home/
某些免費空間的自動下載器!還不錯用!


作者: ic2266     時間: 2009-4-16 01:20 AM
唉~ 剛忙完家事,打不到二行字,小孩就吵起來,得先去哄睡覺!

謝謝 wellsss大 幫忙解說;感恩了^^

======================================>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onthday at 2009-4-15 10:36 PM:
只要不是軟體商官方發佈的中文化都有侵權的問題,官方並沒有授權給你們=.=

所以你們再說什麼原創、轉載、分發、使用、侵權的不是很好笑嗎?!!

monthday大大您好:

wellsss大 已做了說明了,小弟也大致補充一下:

您這樣的說也未必完全正確的,一般軟體我們可歸類為四種來說明:
1.商業軟體
2.共享軟體
3.免費軟體
4.開放原始碼

對於商業、共享、免費軟體,一般我們建議使用 Patch 的方式來封裝 中文化更新檔,讓使用者自行選擇是否要安裝使用,在更新中文化檔案時大部份會保留原始軟體為備份檔案,中文化作者使用該軟體而自行轉譯製作,所有著作權利皆屬於原作者或是開發廠商所各自擁有。

而開放原始碼則是可供使用者任意修改使用原則上沒有限制。

===========================================>

謝謝 gopc大 長期更新 FastStone Image Viewer、True Launch Bar 中文化來造福廣大的中文介面使用者,其行為小弟衷心感謝您的辛苦付出!

  Quote:
畢竟我做的繁化都出自個人喜好.....完全不怕別人複製我

有人想複製我表示他認同我...不是嗎

請各位中文化作者不要太墨守成規......

能為中文化貢獻...就是莫大的光榮..........

我們要為對中文化有貢獻的人都保有一份尊崇....

我個人絕對尊重 gopc大 的想法與理念,但每個人的想法不一,我們不能為自己有些想法就要別人跟進或認同您的想法,就如 商業、共享、免費軟體 與 開放原始碼 的道理一樣,小弟個人覺得只要不侵犯到別人,就依個人的意願去分享,去落實。

但在未經許可下就私自的拿取,就不行了!
例如我在您家未經您的同意將您的愛車開走,或將您的東西取走,這就不行了!
這就是 偷 , 就是 盜。

我們不能為保有一份尊崇、光榮 就在未經當事人同意時,盜取別人作品,
因為這樣做是不對的。

國家為何要制定法律???
就是給人民有一個規範,大家必須都要遵守這個規範,那麼社會才不會大亂,國家才能正常運作,但相對的當人民受到這個規範所約束,在此的同時也受到這個規範所保護!

在論壇亦是相同的道理,而論壇裡的規範就是 版規 。

就此次事件來說;版規在成立時即明定了所有規範,並非在事件後才修訂的。
也就是 明知故犯 !
故 心動 不遵守規範即錯誤在先,不管有任何理由亦相同。

後續將會深入瞭解其 違規的動機與態度,以利做為懲處程度的依據。

[ Last edited by ic2266 on 2009-4-16 at 01:26 AM ]
作者: Shiva     時間: 2009-4-16 01:34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onthday at 2009-4-15 22:36:
只要不是軟體商官方發佈的中文化都有侵權的問題,官方並沒有授權給你們=.=

所以你們再說什麼原創、轉載、分發、使用、侵權的不是很好笑嗎?!!

有權還是沒權?這裡有一篇“中文化程式 [著作權] 及 [合法性] 探討”的文章供你參考~

連結﹕http://w3.klpp.net-a.googlepages.com/c0-3
作者: khiav     時間: 2009-4-16 01:40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onthday at 2009-4-15 10:36 PM:
只要不是軟體商官方發佈的中文化都有侵權的問題,官方並沒有授權給你們=.=

所以你們再說什麼原創、轉載、分發、使用、侵權的不是很好笑嗎?!!

絕大多數的外語軟體的中文語系出自於一般網友的中文化,再投 E-MAIL 至該軟體官網,那照你這麼說,就等著那天外語軟體公司請專人翻譯製做好了,自然就不會有人去做中文化這個多餘的動作,.........

話說你的回覆才讓人覺得好笑,.......

True Launch Bar 新的版本要用官網提供的工具來翻譯,之前有翻 4.0 的版本,前一陣子也下載了新的版本,但.......懶症發了......

[ Last edited by khiav on 2009-4-16 at 01:43 AM ]
作者: ic2266     時間: 2009-4-16 02:22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opc at 2009-4-15 10:40 PM:
難怪..我去心動總是.無來由兄的部落格...完全空白........

相信心動總是.無來由兄有滿腔熱血........服務大眾

我本身也是中文化作者...但我相信文章雷同..在所難免..

抱歉! 剛剛這一段,看"落溝了",小弟說明一下:

自從去年 8 月份起至今,我想版區內的帖子沒有任何人看的會比我多!

因 YOYO兄 的要求是每一帖都要下載:

掃毒→ 脫殼(如無加殼略過)→檢視檔案,

故請各位在沒實際看過檔案時勿妄自下定論,

且不能以"有滿腔熱血........服務大眾"、"相信文章雷同..在所難免.."
就可隨意拿取別人作品來任意修改成自己作品,這是不道德的行為。

最後我只說 絕對不是單純的 文章雷同..在所難免!
作者: panda0305     時間: 2009-4-16 02:45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ic2266 at 2009-4-16 02:22 AM:


抱歉! 剛剛這一段,看"落溝了",小弟說明一下:

自從去年 8 月份起至今,我想版區內的帖子沒有任何人看的會比我多!

因 YOYO兄 的要求是每一帖都要下載:

掃毒→ 脫殼(如無加殼略過)→檢視檔案, ...

要真的看過內容..才知道...
到底是什麼情形...
(自己有嘗試著看過幾個..越看越...唉)
這幾天發生的事情
不是我不理會...而是...唉
全部就用一句話來形容吧

心動..心痛..
作者: ic2266     時間: 2009-4-16 02:56 AM
panda0305大晚安:

這麼晚了,還未休息啊^^

謝謝 panda0305大 支持關心版區所發生的事!

因這幾天小弟所服務的工作區沒工可上,就被派往支援別的工作區,
剛好同事也是論壇的會員,在他的告知下才知發生了一些事情!

故特地回來處理這件事!
作者: panda0305     時間: 2009-4-16 03:00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ic2266 at 2009-4-16 02:56 AM:
panda0305大晚安:

這麼晚了,還未休息啊^^

謝謝 panda0305大 支持關心版區所發生的事!

因這幾天小弟所服務的工作區沒工可上,就被派往支援別的工作區,
剛好同事也是論壇的會員,在他的告知下才知發生了一些 ...

睡不著...^^"

看見那個帖子
想說些什麼
但是又不知道要回什麼
唉...

(還好 ic 大回來處理...不然澄妹頭應該很痛吧)
作者: kk1982     時間: 2009-4-16 05:25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gopc at 2009-4-15 10:40 PM:
難怪..我去心動總是.無來由兄的部落格...完全空白........

相信心動總是.無來由兄有滿腔熱血........服務大眾

我本身也是中文化作者...但我相信文章雷同..在所難免..

如果怕別人抄襲...請自己加個殼

...

同意! 我想大家不都是以"中文化"為目標而努力的嗎?
就為了"中文化作者"而忘了"中文化"的目地

個人覺得以一個詞一個語系檔所本地化的內容都是差不多
就中文化來說再怎麼翻譯也就那一兩個詞或語句
所以..文章雷同..在所難免..說的並非不妥當

但重新編譯後應保留原作者,這點是持支持的態度
畢竟大家都是中文化作者,為中文化目標而努力
作者: panda0305     時間: 2009-4-16 03:55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kk1982 at 2009-4-16 05:25 AM:


同意! 我想大家不都是以"中文化"為目標而努力的嗎?
就為了"中文化作者"而忘了"中文化"的目地

個人覺得以一個詞一個語系檔所本地化的內容都是差不多
就中文化來說再怎麼翻 ...

重點不是差不多....
重點是
巧合10幾個語言檔
你不覺得有蹊翹嘛?
有興趣可以自己去比對
沒有比對純粹發言的人
基本上都只能看看...
假如你像我一樣有去比對過...
你會認同另一種看法...
作者: k1928jack     時間: 2009-4-16 09:04 PM
我是覺得   大家在這個領域  
我也是中文化作者
大家一起分享在中文化的樂趣
其實  我個人認為  把其他程式拿來中文化   官方也沒有授權給我們呀
不過  拿別人的東西來做修改 是真的不道德
我們只是在做研究的  沒必要搞到大家不愉快吧
有的時候  我們自己做不好
別人幫我們修正也不錯阿
我是覺得  不用為了這個去讓人下不了台吧

[ Last edited by k1928jack on 2009-4-16 at 09:22 PM ]
作者: ic2266     時間: 2009-4-16 10:18 PM
謝謝  k1928jack大大 寶貴的意見:

小弟再次聲明一下:

這些規定是在版塊成立之時即訂立,既然參加了這個遊戲應當遵照遊戲規則!

心動 不遵守規則在先,後又態度惡劣!若每人都如此效仿,那豈不是大亂了嗎???

在這之前 ypcgl2大大 一直強調只要 心動大 對盜取語言檔認錯道歉,可大事化小!

但 心動大 態度惡劣,欲蓋彌彰;想盡一切方式來推託,實不負責任之作法。

大家處處留餘地,給台階下了,但他一點誨意都沒有!

  Quote:
不過  拿別人的東西來做修改 是真的不道德

舉發也只是好意要他能改掉這個惡習罷了!

在小弟的瞭解之後,是 心動 不給 舉發者 台階下 才是事實的喔。
作者: ArnoldTsay     時間: 2009-4-16 11:27 PM
中文化作者花費自己的心力時間作繁化,

好的作品不光只是費時一兩個小時就完成,

當他完成這部作品後,

後者截取他繁化心力的作品,串改他人之名當成自己的,

或許他在某方面獲得成就感,但相對而言,

真的為自己的所作為感到驕傲嗎?

小弟曾經也是繁化某知名對岸的論壇程式,

雖稱不上中文化作者,但眼看自己的汗水白白的流失了,

說真的,心裡難免會"殺很大"><
作者: ic2266     時間: 2009-4-16 11:45 PM
呵呵!

ArnoldTsay大大 所說的小弟非常認同且支持!

所以小弟才會繼續的宣揚這個理念!

呵呵! 倒不需 " 殺很大 " 啦,其實只要在事後聽到一句 " 誠心的道歉 "
相信 您 也會原諒他,而 " 殺不起來 "的......

只是這句 遲來的道歉....不知是否能等到....
作者: xp20060726     時間: 2009-4-17 12:24 AM
個人這樣以為,一個人知錯能改仍是可造之材,如果只是硬拗著不出面也不是辦法;
每個人都會犯錯誤的,否則就算是聖人了,既然已經知道錯誤了,就要勇敢的去面對它!!


人生的課題每個人都不同,不能遇到困難或挫折就退縮或裹足不前的;
因為您若逃避了,一定會在以後再次出現這樣的處境,與其下回再面對,倒不如這次就面對它處理它,
讓事情有個交代或圓滿的結束,終究我們不能做到很圓融的地步,起碼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心裡頭也踏實得多,不會再有心裡疙瘩不舒服的感覺!!..


個人也曾經多次遭受重擊倒地,可是還是去面對它的衝擊;總相信沒有衝不破的難關,
只會是短暫的波折,狂風暴雨後仍會再次展露燦爛陽光的 !!~


所以,個人倒是希望 心動兄趕快出面處理或認錯道歉,相信這版區永遠都會歡迎您的.....
作者: 心動總是.無來由     時間: 2009-4-17 07:31 AM
非常感謝大家的批評與指教...
也以本人身份:向大家鄭重道歉、也願意扛起一切的歸屬責任。
我會以更「嚴謹」的態度、為我的理想前行...
作者: ic2266     時間: 2009-4-17 06:34 PM
首先謝謝 心動大 出面回應被提報 盜取中文化作品 一事,
希望這是個好的開始,不要簡短的回覆幾句又失蹤了。

1.對於 ypcgl2大大、t7yang大大 所舉發 "拿繁體語言檔重編輯後去原作者" 乙事,不知 心動大 有何要補充說明。

2. 心動總是.無來由 為 網際 的有效註冊 ID ,故沒有所謂的『個人ID』、『群體創造ID』之問題存在,只有一個 心動總是.無來由...

3." 向大家鄭重道歉 " 是承認真的 盜取語言檔 、而鄭重向大家道歉 嗎???

希望 心動大 能回答以上問題,讓此事件能快速解決。

作者: Portableware     時間: 2009-4-17 10:36 PM
http://tw.myblog.yahoo.com/jen99 ... -1&sc=1#yartcmt

[ Last edited by Portableware on 2009-4-17 at 10:39 PM ]
作者: 心動總是.無來由     時間: 2009-4-17 10:41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ic2266 at 2009-4-17 06:34 PM:
首先謝謝 心動大 出面回應被提報 盜取中文化作品 一事,
希望這是個好的開始,不要簡短的回覆幾句又失蹤了。

1.對於 ypcgl2大大、t7yang大大 所舉發  ...

1.並沒有拿繁體語言檔重編輯後去原作者、裡面資料都保存在『lamg資料夾』內、而是疏忽忘了加註。

2.如同上述、確是如此、也私下跟ypcgl2說明原委過了。

3.我說過所有的是與非、我願意扛起一切的歸屬責任、鄭重向大家道歉。
作者: subana     時間: 2009-4-17 10:56 PM
心動總是.無來由 - 道歉必備.真勇氣

心動大大加油 ! 你是我的偶像
作者: ic2266     時間: 2009-4-17 11:02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心動總是.無來由 at 2009-4-17 10:41 PM:


1.並沒有拿繁體語言檔重編輯後去原作者、裡面資料都保存在『lamg資料夾』內、而是疏忽忘了加註。

2.如同上述、確是如此、也私下跟ypcgl2說明原委過了。

3.我說過所有的是與非、我願意扛起一切的歸屬責任 ...

非常感謝 心動大 的說明與勇敢的出面解決此問題!

小弟在此先表示肯定之意!感恩了。

我的責任已了!

後續版規相關處理....將由 澄澄 版主 全部接手後續處理!

最後衷心的期望 您 爾後能改掉並注重這個規範與道德行為。
作者: ic2266     時間: 2009-4-17 11:09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Portableware at 2009-4-17 10:36 PM:
http://tw.myblog.yahoo.com/jen99 ... -1&sc=1#yartcmt

[ Last edited by Portableware on 2009-4-17 at 10:39 PM ]

呵呵!

歡迎 Portableware大大 蒞臨 網際中文化研發區!

希望 您 也記取 心動總是.無來由 的事件!

千萬別步後塵才好!

心動大 應該知道小弟的話意才對吧!
作者: 澄澄     時間: 2009-4-18 03:34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心動總是.無來由 at 2009-4-17 22:41:
1.並沒有拿繁體語言檔重編輯後去原作者、裡面資料都保存在『lamg資料夾』內、而是疏忽忘了加註。

2.如同上述、確是如此、也私下跟ypcgl2說明原委過了。

3.我說過所有的是與非、我願意扛起一切的歸屬責任 ...

您的道歉我接受,但第一點的解釋我依然無法接受,故 心動總是.無來由 這 ID 我已發訊予壇主,請壇主將其 Ban 掉。


To Portableware:
  如 ic 所說,希望您能記取 心動總是.無來由 事件,並將其做為前車之鑑提醒自己。未來的路無限寬廣,端看您如何走它。

==========================================

另,在此聲明:
未來若遇相同事件將一律比照 湘南事件 及此事件處理,經勸告依然故我者將不再給予任何機會。


[ Last edited by 澄澄 on 2009-4-18 at 03:36 AM ]
作者: kz661747     時間: 2009-4-19 10:27 PM
中文化作者大家一起分享在中文化的樂趣
當你的『心』有多大、你的『世界』亦有多廣...
         『智慧』將無限包容『天地』所無法比擬的『長』...
      那『生命』將不再侷限於人生
         『存活的長短』... 而是另一種
         『形態』、長存於『人』『心』中的『人生』...
          畢竟大家都是中文化作者,"相信文章雷同..在所難免.."
                大家都只為中文化目標而持續努力
作者: wellsss     時間: 2009-4-19 11:57 PM
個人認為心動大首先必須注意的是:每個人都有著作權。
只要將其原文內容翻譯後自然就具備了該著作「改作」的權利。
只是就算是中文化也要以尊重原廠為理念;
然後養成註明中文化原作者的習慣。

並不是只是加一個語言檔而已... 不然原作者要告很難站的住腳。
中文化作者是花了很多的心血在繁化(或簡化)它,更何況是 mac系統或
原文的說明書文件,除非作者聲明樂意轉載、修改、甚至不必告知原作者。
如 ollydbg 是 要註冊的,只是原作者說明不用錢;
他老兄只是想知道您為何要用他的東西?目地又為何?
單純的好奇罷了,但授權書上是寫的清清楚楚。當然  ollydbg 可以不註冊。

例:
=====================================
OllyDbg 1.10版權所有 2000-2004 Oleh Yuschuk。這並不是一個免費軟體 ←?
您若長期使用或是出於商業目的,您必須註冊。
註冊是完全免費的,並且不需要您履行金融或其他方面的義務。
我僅僅是想知道誰喜歡用我的軟體。
註冊中的任何關於您的個人資料都是可選的(您可以使用您的暱稱或筆名)。
=====================================

個人在做說明書的繁化或正體化時...都一定會對這方面特別小心。
可以的話就直接將每個作品關於資訊都附上:心動 總是無來源 正體修正;原中文作者:xxxx
這樣自然較不會引發不必要的爭議。
不過我還是認為應該給心動大一個機會,只是我想澄板主應該協調很多次了...
所以才會有這麼嚴厲的處置。
中文化是一條難走、吃力不討好的道路;
如 MAC 系統中文化作者的事件,個人也認同他別再為 MAC 中文化了
讓大家都 RUN ENGLISH VERSION 好了...一堆人偷吃不擦嘴還淨說風涼話。
要比『盜版』沒有比 OSX86 這個駭客版更大的了... 但連一些做硬體的廠商還特別為
OSX86 做專門最佳化的硬體,當然也是被 APPLE告,但小廠商也以反托拉斯法反制。
(OSX86 是壞示範 好孩子勿學 畢竟人家是有心裡準備要跟蘋果贛上的)

以另一個觀點看。
中文化目前台灣的體系是中文化作者要冒被告的危險...
然後智慧財產權不被重視,小白的更是多。
同為中文愛好者,希望心動大以此為鑑,並請別灰心,堅持走下去。
作者: sheaahhoi1     時間: 2009-4-21 09:24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ic2266 at 2009-4-15 06:20 PM:
有網友告訴小弟 版區內發生了 盜取中文化作品 事件!

待小弟瞭解與確定事情始末後會做出 中文化團隊 版規處理說明!

拿來自用.....不算盜取吧- -||
作者: ejbl     時間: 2009-4-22 10:09 AM
我是個門外漢,不知盜用的定義如何拿捏
電腦內也有幾個軟體是『 心動總是.無來由 』翻譯的,還不錯用
剛剛也看了『 湘南 』的始末!

『 心動總是.無來由 』比對了不少檔案,也是認定『 湘南 』盜用您的作品!

以下為『 心動總是.無來由 』於 部落格的回應,時空不同,標準不同!

  Quote:
就如同我做一樣軟體中文化作品時、需要參考資料...

必需看英文原意、漢化作者或者是繁中其它作者的方式。然後再編輯出自己想要的語言口語用字方式...

並特意把這些東西保留其內、讓使用者去選擇它們喜歡的語言版本、並讓大眾去比對與比較。

難道這樣也有錯?

他們就說我盜用了他們的東西...

而所謂的盜是『一字不漏』的盜、然後只是改了自己的ID...

他們又說我用漢化轉譯就是把(GBK轉成BIG5)讓文字不會變成亂碼...

然後再把簡體字『一字不漏』的轉成繁體字...



  Quote:
不要從後面來啦! 講不聽於2009/04/20 06:52

就為了一個語言檔搞的天翻地覆

說穿了就是要那份原創作者的虛容心

如果說就語言檔相似或一模一樣而說盜用

那是否以後所翻譯語言檔 每版本都加註

版權所有 不得有雷同或相似之處

除了原創作者可以翻譯 期他翻譯就屬盜用

真的是太狹心了!!

那我也可以說原翻譯版本之後的全都是盜用了



  Quote:


  Quote:
於2009/04/19 22:39
心動總是.無來由 - 道歉必備.真勇氣心動大大加油 !
你是我的偶像 "相信文章雷同..在所難免.."
大家都只為中文化目標而持續努力.心動大大加油 !



  Quote:
心動於2009/04/19 22:55回覆

放心!我不會就此低頭...我會轉換調適好心情。

再以新形態的『團隊』方式、帶給大家更多有關『Portableware』的繁化作品....

而不再活在那『狹義又排外』的小空間之間了...




  Quote:


  Quote:
   於2009/04/18 10:28  
其實不用在乎別人看法!自己高興就好了。
那裡只不過是個小圈圈!



  Quote:
心動於2009/04/18 22:33回覆
感謝你的支持與聲援...




  Quote:


  Quote:
於2009/04/15 22:17 回應 檢舉

【完整介紹】何為無恥迅雷

http://my.mdbchina.com/tie/1388363/

歡迎大家把這帖子大量轉貼

請不要再推廣迅雷這種「無恥垃圾」

心動大請不要再為迅雷編譯繁體語言



  Quote:
心動於2009/04/16 00:34回覆

這種軟體請自行斟酌、好與不好觀看需要者與不需要者的心態如何?

我無法做任何評論、因為每個人心中各有一把尺、尺不是用來衡量別人、而是自己...

因為人總是喜歡把別人的標準訂得特別高、自己做不到的事情我無法要求別人跟我一樣。

就如同我做一樣軟體中文化作品時、需要參考資料...

必需看英文原意、漢化作者或者是繁中其它作者的方式。然後再編輯出自己想要的語言口語用字方式...

並特意把這些東西保留其內、讓使用者去選擇它們喜歡的語言版本、並讓大眾去比對與比較。

難道這樣也有錯?

他們就說我盜用了他們的東西...

而所謂的盜是『一字不漏』的盜、然後只是改了自己的ID...

他們又說我用漢化轉譯就是把(GBK轉成BIG5)讓文字不會變成亂碼...

然後再把簡體字『一字不漏』的轉成繁體字...

但大家看得懂大陸人的語言用字方式嗎?

就如同迅雷的語言檔一樣、如果我不轉譯 、如果我不轉譯(亂碼)又不重新編輯修飾美化用詞(看不懂意思)、管 管它在大陸有多風行、在在台灣也沒幾個會用它吧!

又說沒有註明原語言版作者!

裡面資料都保存其內、讓使用者去選擇它們喜歡的語言版本、都不怕別人去比對、比較了、還有什麼比這更實在的...

所以我累了、不想搞了、並也公開承認扛起一切歸屬責任...

但也必需承認有些作品交給新手磨練又沒有負起督導的責任、造成某些作品良莠不齊。

但做得不好我可以修、用的不好我可以改、不夠得我可以加、只要在我『能力所及』之處...

所以你放心不會再有『心動總是.無來由』這個ID的繁體中文化作品了...

我已經將身邊有關資源交給我信任的人、會繼續代替我沿續我所有論壇上所有的資源(除網際論壇例外)..

但不會在此發表與公佈...

因為這裡屬於『心大』的地盤、也只有『心大』可以公佈....

所以大家來這裡散散心、我非常歡迎、但不要再提起有關繁體中文化一切事務...

言盡於此、終需離散....................................................................拜了


個人是覺得『 心動總是.無來由 』應讓此事結束,勿再自擾之...
『 心動總是.無來由 』若真的瞭解『佛義』,應知『因果』一詞才對!

今日之果,惜日所種;非人狹怨報復,施比受更有福報;來日方長!
也請大家勿再回應聳動言詞了,讓大家回復平靜!

誠心建議 貴版主 看此文章應該做何處置最為妥善,勿讓此事沒完沒了。
作者: 澄澄     時間: 2009-4-22 06:10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ejbl at 2009-4-22 10:09:
誠心建議 貴版主 看此文章應該做何處置最為妥善,勿讓此事沒完沒了。

謝謝您的建議,等我有時間時會一帖一帖查起再來做處置的^^
作者: wacow99     時間: 2009-4-22 11:51 PM
我的媽呀
怎麼發生很恐怖的事
我是版規沒一一看過
所以沒有很了解
但分享者單純純粹的分享
也許在某些大家的認知不同
有必要搞到那麼烏煙瘴氣嗎
而現在社會馬都很多東西都是非常雷同滴....
大家也想想阿
心動大也是帶給大家很多方便
不要只會批評別人的不是

如證嚴法師所講:看別人不順眼,就是自己修養不夠。
多原諒人一次,就是多造一次福。
把量放大,福就大。

[ Last edited by wacow99 on 2009-4-22 at 11:58 PM ]
作者: 澄澄     時間: 2009-4-23 12:28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wacow99 at 2009-4-22 23:51:
我的媽呀
怎麼發生很恐怖的事
我是版規沒一一看過
所以沒有很了解
但分享者單純純粹的分享
也許在某些大家的認知不同
有必要搞到那麼烏煙瘴氣嗎
而現在社會馬都很多東西都是非常雷同滴....
大家也想想阿
心動大也是帶給大家很多方便
不要只會批評別人的不是

如證嚴法師所講:看別人不順眼,就是自己修養不夠。
多原諒人一次,就是多造一次福。
把量放大,福就大。

您說的沒錯,確實沒必要。但事情並非只有一面,換個方向想,大家也是為了他好才去批評的不是 ? 或許真的是毒了點,但良藥終究是苦口的。

我相信這次事件的發生,出來批評的人,都不是抱著一個 "看他不順眼" 的心態而批評的。

作者: 一吾三皇二天月     時間: 2009-4-23 12:48 AM
幹死妳,澄澄

[ Last edited by 澄澄 on 2009-4-23 at 01:10 AM ]
作者: wellsss     時間: 2009-4-23 12:59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一吾三皇二天月 at 2009-4-23 12:48 AM:
幹死妳,澄澄

我在小時候是和父親一起洗澡,可是當我進入國中,有月經以後,父親還要和我一起洗澡,我不願意時,母親會說:「為什麼不要一起洗澡,真是怪孩子。」

可是別人家裡,當女孩的乳房隆起或有月經時 ...

樓上的,有意見討論就好,直接觸犯板規是會讓人很不恥的。
建議還是回你的 18 區吧,別來中文化這塊乾淨的寶地;
您的行為更間接對心動大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請慎思!
作者: 澄澄     時間: 2009-4-23 01:10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一吾三皇二天月 at 2009-4-23 00:48:
幹死妳,澄澄

怪了,這位仁兄,請問我是做錯了什麼嗎 ? 若依照論壇規定行事也錯了,那請問什麼才是對的?放任您在這塊乾淨的寶地任意肆虐嗎?

動不動就 X 來 X 去的,好歹也留點口得吧?就算不是為你的家人,也當是為你自己好吧?


[ Last edited by 澄澄 on 2009-4-23 at 01:15 AM ]
作者: benleung     時間: 2009-4-23 02:25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wacow99 at 2009-4-22 11:51 PM:
我的媽呀
怎麼發生很恐怖的事
我是版規沒一一看過
所以沒有很了解
但分享者單純純粹的分享
也許在某些大家的認知不同
有必要搞到那麼烏煙瘴氣嗎
而現在社會馬都很多東西都是非常雷同滴....
大家也想想阿
...

這區是 軟體中文化研發區,請問這位仁兄知不中文化是什麼,
如不知可嚐試先學習一下中文化軟體,相信會有另一方面的看法和感受,

當日湘南事件心大(不知是那一位心大, 心A君還是心B君)也曾說被盜用語言檔,可想而知在各中文化作者心中被盜用語言檔是不可接受的.

另外( 澄小妹 ) 請不要生氣,網絡上胡言亂語的人多的是.根本不用理會這等無恥之輩.

等同如洪金寶說:  成龍說的不能代表7小福,更加不能代表香港人,
大家唔好放在心裡,

也建議此主題封貼也罷

[ Last edited by benleung on 2009-4-23 at 02:30 AM ]
作者: Portableware     時間: 2009-4-23 01:55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ejbl at 2009-4-22 10:09 AM:
我是個門外漢,不知盜用的定義如何拿捏
電腦內也有幾個軟體是『 心動總是.無來由 』翻譯的,還不錯用
剛剛也看了『 湘南 』的始末!

『 心動總是.無來由 』比對了不少檔案,也是認定『 湘南 』盜用您的作品!

...

1.余非狹怨報復及惡言相向之人...
2.好聚好散、不強求、一切隨緣...
3.好一句【瞭解『佛義』,應知『因果』】。我只是一個『不用功之用功』之人、『心』不造因又何需果報...
4.此事件在我心裡早已結束與放下、也不想有任何瓜葛。
5.放心!我不會以『Portableware』在此『中文化區』發表任何繁中化作品、也不想與此『中文化區』的人、有任何牽連...
6.請留給此版一個清淨安寧、不要再發言任何文章、如有建言請至我個人部落格『留言板』留言、不要在此造成『紛爭』。
作者: CoolBeer     時間: 2009-4-23 02:58 PM
1.同意
2.同意
3.菩薩畏因、眾生畏果。今日之事皆因緣果報,乃施主昔日所為,因緣成熟,才有如此報應。萬事不動起因都是『心動』。
4.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知恥近乎勇!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5.汝雖以 Portableware 群體創造id 之名發繁化,但勿忘前車之鑑:『不告而取謂之偷』;『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慎記...
6.同意

41樓的發言看得很礙眼,或許當初你就是靠那句話生出來的...



嗯!看來我修養也是不夠.....
作者: jyhyuan     時間: 2009-4-23 04:15 PM
看了幾位前輩的留言及回覆之後,
亦感心有戚戚焉~~
如44樓大的建議 :
或可將此主題封帖,免造成更多紛爭矣~~
作者: Portableware     時間: 2009-4-23 05:25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CoolBeer at 2009-4-23 02:58 PM:
1.同意
2.同意
3.菩薩畏因、眾生畏果。今日之事皆因緣果報,乃施主昔日所為,因緣成熟,才有如此報應。萬事不動起因都是『心動』。
4.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知恥近乎勇!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是 ...

ps:41樓的發言看得很礙眼,或許當初你就是靠那句話生出來的...
哈哈哈~
我承認我是靠那句話生出來的、天下萬物也都是如此這般、根本沒有特別異於常人之處、又何止你和我...

3.
有時候我真的搞不懂、你是什麽心態、你跟那個『陳×陽』到底有什麼關係、常常借用『經典』並不是一件好事、難道沒有一句屬於正常人能聽懂、能看懂的話嗎?

4.
『佛』:非人、人非、非異於常人能有此修為。

我的目的在於平息而不是另起事端、也不想與他人結怨。
做人要厚道、留點餘路讓人走...
我真想不到竟有人如此變態追殺到這般田地...
只有一句話:『好聚好散』。
作者: ejbl     時間: 2009-4-23 05:59 PM
Portableware你好:

我是看你出口『佛義』,才想到佛教提倡凡事皆有因才有果,

若真的"『心』不造因又何需果報...",應該不會發生這些事...

至於 因 是如何造成的這我並不知道...

我只是單純路過,想到 佛教 提倡之事....

並無任何惡意..... 希望你多多包涵....
作者: 屋塔房小貓     時間: 2009-4-23 06:16 PM
呵呵∼∼呵呵∼∼
貓路過,這個時候只能尷尬的笑著

繁體化、中文化、本地化作者對服務廣大網民用心之處是可以值得褒揚的
姑且不論原始作者為誰?出處為何?參閱為何?
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其他人不是!!
(當然還有滿足自己的虛榮啦)
路過的前輩大爺們,我想心動大爺、Portableware 大俠對一切的指責都銘內於心
大家不妨都不要再繼續針對這個話題發表意見了
管理團隊也對此做出明快的決策和處置
就讓他落幕吧喵..............................

PS. 貓也常常做錯事呀,比方說積欠澄澄板大少奶奶 Ramcleaner 修改版粉久了
貓最近開始還債了嘿,總有一天會還的喵
作者: CoolBeer     時間: 2009-4-23 07:11 PM


  Quote:
41樓的發言看得很礙眼,或許當初你就是靠那句話生出來的...



  Quote:
哈哈哈~
我承認我是靠那句話生出來的、天下萬物也都是如此這般、根本沒有特別異於常人之處、又何止你和我...

我說的這句話是針對 一吾三皇二天月,並非針對你(Portableware)。我只是不想引用他的發言,看來你是誤會了。

\\\\\\\\\\\\\\\\\\\\\\\\\\\\\\\\\

  Quote:
有時候我真的搞不懂、你是什麽心態、你跟那個『陳×陽』到底有什麼關係、常常借用『經典』並不是一件好事、難道沒有一句屬於正常人能聽懂、能看懂的話嗎?



  Quote:
我只是一個『不用功之用功』之人、『心』不造因又何需果報...

我不叫什麽『陳×陽』,既不認識也沒關係,至於我為什麼要這樣回,看看你自己回的文 - 汝、余 一些看不懂的字詞...
而且我說的話你真的看不懂,Google 一下就有解答。
要批評別人之前要先想想自己...


  Quote:
『佛』:非人、人非、非異於常人能有此修為。

我的目的在於平息而不是另起事端、也不想與他人結怨。
做人要厚道、留點餘路讓人走...
我真想不到竟有人如此變態追殺到這般田地...
只有一句話:『好聚好散』。

在你所有發的文章中我只有在底下兩篇中有提過意見,我自認很厚道也有留餘路讓你走,也沒有爆粗口,更沒有無聊變態到要追殺你...請看仔細再說。
第二篇有被刪過,但我相信你還記得才對吧!
http://www.centurys.net/viewthread.php?tid=302283
http://www.centurys.net/viewthread.php?tid=311065

我之前並沒有跟你結怨,往後也不想有...

最後只有一句話:『好自為之』。(這句成語看得懂吧!而且是你先說的)

作者: Portableware     時間: 2009-4-23 07:25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ejbl at 2009-4-23 05:59 PM:
Portableware你好:

我是看你出口『佛義』,才想到佛教提倡凡事皆有因才有果,

若真的"『心』不造因又何需果報...",應該不會發生這些事...

至於 因 是如何造成的這我並不知道...

我只是單純路 ...

1.無心插柳留成『因』。
2.我並未未怪罪或責備你之意、而是你那一句話寫得太好。讓我有感而發...
3.只是汝不該從我部落格中擷取片面之意、讓此風波繼續沿燒.....
作者: ejbl     時間: 2009-4-23 07:47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Portableware at 2009-4-23 07:25 PM:


1.無心插柳留成『因』。
2.我並未未怪罪或責備你之意、而是你那一句話寫得太好。讓我有感而發...
3.只是汝不該從我部落格中擷取片面之意、讓此風波繼續沿燒.....

那我向你說聲 抱歉!

我也說過電腦內還有著你繁化的檔案在用!

我沒有 擷取片面之意,也沒有想 讓此風波繼續沿燒 之意~

在#37 的下方有你完整的回文!

我想表達的是 不管如何造成的"因果"已發生了,

今日之果,惜日所種;非人狹怨報復,施比受更有福報;來日方長!
也請大家勿再回應聳動言詞了,讓大家回復平靜!

誠心建議 貴版主 看此文章應該做何處置最為妥善,勿讓此事沒完沒了。


重點是 紅色那部份!

但你也說明了,而不再活在那『狹義又排外』的小空間之間了...

既然已做此決定...就真的放下吧.....
不管是這裡....或是你的 部落格....
唯有如此才叫 真的放下了.....
作者: 澄澄     時間: 2009-4-23 08:06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benleung at 2009-4-23 02:25:
另外( 澄小妹 ) 請不要生氣,網絡上胡言亂語的人多的是.根本不用理會這等無恥之輩.

謝謝 benleung 兄關心,我沒生氣,我也不會、沒必要為了 #41 那位仁兄而動怒^^

另,澄清一下,#41 那位仁兄純粹因不爽我砍了他(灌水回覆之 ID)而針對我而來的,還望各位別想得太多了 !!

[ Last edited by 澄澄 on 2009-4-23 at 08:10 PM ]
作者: 澄澄     時間: 2009-4-23 08:06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ejbl at 2009-4-23 19:47:
我想表達的是 不管如何造成的"因果"已發生了,

今日之果,惜日所種;非人狹怨報復,施比受更有福報;來日方長!
也請大家勿再回應聳動言詞了,讓大家回復平靜!

誠如 ejbl 所言,事已發生,他的前因後果都不重要了。此事就此為止。

為避免任何聳動言詞之回應,此帖就先暫時鎖起來吧,讓大伙都沉澱一下,等過短時間後此帖會視情況再決定開啟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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