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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孕產小百科]合泰婦幼聯合診所專業醫師說明孕媽咪須剖腹產的特殊情況 [打印本頁]

作者: Ok85sO     時間: 2016-7-24 01:38 PM    標題: [孕產小百科]合泰婦幼聯合診所專業醫師說明孕媽咪須剖腹產的特殊情況

合泰婦幼聯合診所專業醫師說明孕媽咪須剖腹產的特殊情況
在正常的情況下,醫師都會建議孕媽咪以自然產方式做為娩出胎兒的優先選擇,不過也有幾個特殊情況,媽媽必須要透過剖腹生產,才能使寶寶健康的出生。
首先要知道──健保給付的20項「剖腹產適應症」
1. 胎兒窘迫(須附胎兒監視器報告)
2. 產程進展不良
3. 產前出血
4. 胎位不正
5. 臍帶脫垂
6. 催生失敗者
7. 生殖道疱疹者
8. 前次剖腹產(須註明前次剖腹產的理由,若前次為自行要求剖腹產者,如無特殊理由須再度剖腹,僅能以自行要求剖腹產項目申報)
9. 先前有子宮手術者
10. 陰部或陰道長尖形濕疣
11. 胎兒先天不正常可治療者
12. 子癇前症
13. 胎兒體重小於1500公克(限有新生兒加護病房NICU設備的醫院)
14. 骨盆畸形(包括小兒麻痺或車禍受傷)
15. 胎兒體重超過4000公克
16. 胎頭骨盆不對稱(CPD)
17. 阻生性生產(例如有子宮肌瘤或卵巢腫塊)
18. 主要內科併發症
19. 經診斷為HIV(愛滋病毒)陽性者
20. 其他特殊適應症,但須詳細說明

合泰婦幼診所專業醫師說明,於產前即已診斷出孕媽咪有以上的症狀,便會直接建議孕媽咪以剖腹方式取出胎兒,臨床上,除了健保適應症與媽媽本身的意願外,若產婦在臨盆時出現產程遲滯或胎兒窘迫等緊急狀況,為了胎兒的安全,也會立即改為剖腹生產來因應。

而為了顧及胎兒器官的成熟與足夠的體重,剖腹的最佳時機一般會建議在胎兒足月(37週)且體重超過2,800公克後進行,通常會選擇於妊娠40週前完成手術,
合泰婦幼聯合醫院醫師提醒,若於預定手術前即出現產兆的孕媽咪,須立刻到醫院請醫生評估後,若排除需馬上開刀的急迫性,則會詢問孕媽咪意願,看是否願意嘗試自然產,否則即進行手術的安排與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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