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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其他]網路言詞太超過 當心吃官司 [打印本頁]

作者: gun1111     時間: 2016-6-20 04:23 PM    標題: [其他]網路言詞太超過 當心吃官司

網路言詞太超過 當心吃官司
聯合新聞網/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2016年06月13日 上午03:10
網路流行「八卦」,有人寫委屈討拍取暖,但言詞太過恐觸法;法界提醒網友,網路寫出負面評價內容,稍有不慎都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公然侮辱或誹謗罪。

李姓檢察官說,許多網友在臉書盡情抒發情緒,用語越來越超過,指名道姓或PO出對方照片、姓名和電話與地址,已觸犯個資法,造成對方困擾,若內容涉及毀損名譽,還有妨害名譽的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陳姓法官說,有網友自認是正義化身,將自己或別人委屈PO網,此舉已造成非正義性的輿論攻擊,令人憂心。

台中執業律師徐承蔭說,對於他人欠錢或欺騙感情等負面消息,若無正當理由且與公益無關,逕為代PO或指摘傳述,法律雖給予言論自由保障,但也需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保護,若被認為有惡意,事實陳述又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就可能觸犯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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