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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旅訊]旅展內無關旅遊商品交易 7日內可解約 [打印本頁]

作者: happyman2355     時間: 2016-6-2 12:34 AM    標題: [旅訊]旅展內無關旅遊商品交易 7日內可解約

旅展內無關旅遊商品交易 7日內可解約
中央社-2016年05月26日 下午17:56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6日電)台中烏日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及台中世貿中心27日將有旅展登場,台中市法制局提醒,旅展中有與旅遊無關的業者前往行銷,消費者可在取得商品或服務次日起7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

為搶攻暑期旅遊商機,台中旅行公會與博思達公司主辦的旅展,27日起至30日將分別在烏日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及台中世貿中心登場。

法制局表示,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前務必確認旅宿業者是否合法設立,另外要確認履約保證,以免業者倒閉無端成為冤大頭。

此外,法制局也提醒消費者,旅展會場中仍會出現與旅展無關的業者行銷其他商品或服務,例如電器用品或補習服務等,這種行銷手法都是屬於訪問交易,消費者可依消保法規定,在取得商品或服務次日起7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

消費者如有消費問題可以市話或手機直接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向各地方政府消保單位提出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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