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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吳宗憲被控詐欺 遭討16萬「法律處理」 [打印本頁]

作者: vmt6k51a     時間: 2017-7-25 01:40 PM    標題: 吳宗憲被控詐欺 遭討16萬「法律處理」

綜藝天王吳宗憲(憲哥)風波再添一樁。投訴人昨指控,吳宗憲經營的「容易文創公司」於去年5月向她承租北市基隆路二段的辦公室地址,簽約1年,先付她1年租金共3萬元,隔月告知她要換約,承租戶改為「天際線公司」,不料卻一屋兩租,主張吳積欠2年租金加違約金共16萬元。她找該公司員工理論未果,打算提告吳宗憲詐欺。吳宗憲昨澄清:「辦公室地址早就遷出了,讓法律處理,盛名之累,能說什麼?」
投訴人向《蘋果》指出,去年5月11日將基隆路二段的辦公室地址租給容易文創,合約中載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但容易文創員工隔月告知要改為天際線承租,於是重簽新合約。
同年底投訴人接獲國稅局告知承租地址有異狀,經查發現「一屋兩租」,投訴人不滿地說:「容易文創跟天際線公司戶籍(應為登記)都還在我們這裡,但他們第一年付完租金,換約後就再也沒付錢。」 投訴人表示:「我打給A小姐,要他們趕快遷出去,A小姐說自己是新來的,推說是B小姐負責,2人根本在演戲。」
投訴人說,由於吳宗憲公司至今未遷出基隆路地址,因此常收到吳宗憲和老婆張葳葳、女兒Sandy的郵件及帳單,「現在希望他們趕快遷出,並賠償沒給的租金」,否則不排除對簿公堂。 吳宗憲昨受訪否認積欠租金,「那是她個人的說詞,她們心知肚明,有想法的話,(透過)法律的方式肯定是很好的」,表示一切交給公司法務處理。
根據投訴人所述狀況,律師廖芳萱認為,刑事詐欺罪恐難成立,「通常詐欺要有明確的詐欺行為,但乙方可以主張一開始有付租金,所以實務上較難用詐欺罪成立」,但可透過民事要求賠償。(蔡維歆/台北報導)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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