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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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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短篇】述異四則

橋上奇遇

  有一個老人,名字叫丹尼爾·貝克爾,住在衣阿華州的萊巴農,鄰近的人懷疑他謀殺了一個在他家投宿的貨郎。現在要講的這個故事發生在一八五三年,那會兒在美國西部,長途販賣貨物的貨郎要比現在多得多。幹這行買賣也相當危險。貨郎帶著他的貨物到處走,有些路十分僻靜荒涼,有時在鄉下還不得不靠人行行好讓他們過個夜。這樣他們就要和各種各樣的人打交道,而其中難保有人會根本不按良心過日子,連殺人的事都做得出來。偶爾有這樣的事,一個貨郎一路上帶的貨物減少了,錢包卻鼓起來了,最後來到一座孤零零的人家求宿,遇到一個壞蛋,從此影跡全無。“貝克爾老賊”事件可能就是如此。“貝克爾老賊”,大家一向是那麼叫他的,“老賊”這個稱呼,在西部“居留地”習慣用來叫那些上了年紀而名聲不好的人。傳說有一個貨郎進了他家,以後再沒有出來過——大家知道的也不過僅此而已。
  七年以後,有一位孔明斯先生,他是那一帶為人熟悉的浸禮會牧師,有一天夜裡駕著馬車經過貝克爾的農場。這時天色不算太黑,大地籠罩著的一層薄霧中還透進點月光。孔明斯先生生性快樂,用口哨吹著一首曲子,間或停下口哨,說一串友好的話來催促一下他那匹拉車的馬。這麼走著走著,他來到了一座橫跨乾溝的小橋旁邊。
  他這麼抬頭一看,只見橋上站著一個人。那人在霧濛濛的樹林背景中看得清清楚楚,他背上捆著一大包東西,手裡握住一根粗手杖——顯然是一個流動售貨的貨郎。他那副樣子讓人覺得他心不在焉,就像一個夢遊病患者。
  孔明斯先生上橋來到他的面前時,勒住了馬,快活地跟他打了個招呼,請他上車。“如果你和我是同路的話。”他找補了一句。
  那人抬起頭來,把孔明斯先生的臉看了個仔細,可是既不回答,也沒有什麼行動。好脾氣的牧師等了一會兒,再次請他上車。
  這一回,那人伸出右手往下面指,他當時站在橋邊,也就是指著橋下。孔明斯先生順著他的手勢往下看,橋下是乾溝,可是什麼特別的東西也沒有看到。於是他把目光收回來,重新去看那人,要跟他說話。可是那人已經無影無蹤了。
  在這段時間,孔明斯先生的那匹馬一直是少有的煩躁不安,這時候發出一聲恐怖的嘶叫,飛奔了起來。等到孔明斯好容易把馬勒住,已經來到離開一百碼的山頂了。他回過頭再去看那人,那人就在他第一次看到時的原來地方,也是原來的那副樣子。
  就在這時候他第一次想到,他不要是碰到鬼了!他馬上趕馬回家,他的馬也巴不得這樣,它有多快跑多快。
  一回到家,他把他遇到的事情告訴了家人。第二天一大早,他由兩位鄰居陪著,重新回原來的那個地點去。這兩個鄰居都是有名有姓的,一個叫懷特·科威爾,一個叫阿布納·雷塞爾。
  他們到了那裡,發現貝克爾那個老頭被繩子套著脖子吊在橋邊一根橫梁上,正好是孔明斯先生所謂的那個鬼原來站的地方。在橋面給霧水微微灑濕的厚厚一層上上,唯一的腳印就是孔明斯先生那匹馬的蹄痕。
  在取下貝克爾老頭的屍體時,人們踩散了它下面乾溝斜坡上的松土,發現了一些人的骨頭。給水一天天衝刷,這些骨頭幾乎也已經要露出來了
  經過檢驗,這些骨頭被證實就是那個失蹤的貨郎的。也經過反覆檢驗,驗屍陪審團判定貝克爾老頭是在一時的精神錯亂中,親手結束了他自己的性命。
  至於塞纓爾·莫裡茨,就是那個貨郎,他的確是被某人或某些人謀殺的,然而是什麼人,陪審團不知道。

冷淡的招呼

  這個故事,是舊金山已故的本森·福利先生告訴我的。
  “一八八一年夏天,我遇到一個人,名字叫做詹姆斯·康威,他住在田納西州的富蘭克林,是為了健康原因到舊金山來旅行的,意氣很消沉。他帶給我一封勞倫斯·巴廷向我介紹他的信。
  “內戰時期我就認識巴廷,他當時是聯邦軍隊的上尉。內戰結束後他定居富蘭克林,後來,我有理由這樣想,他成了一位著名的律師。巴廷是我一向認為可敬的老實人,因此,他在介紹信中說了他和這位康威先生的深厚友誼,這就足以使我相信,後者在各方面都是值得我信任和敬重的。
  “有一天吃晚飯的時候,康威先生告訴我說,他和巴廷曾經十分鄭重地約定,他們兩人當中不管誰先死,只要可能,都要用某種明白無誤的方式從墳墓那邊同對方聯繫——只是怎麼聯繫,就留待先死者根據他改變了的處境的方便來決定了(我覺得這是很明智的)。
  “在康威先生對我講了他和巴廷約定的事之後,過了幾天我碰巧又遇到他。當時他顯然陷入沉思,心不在焉地漫步走在蒙哥馬利街上。他跟我冷冰冰地打了個招呼,只動了動頭,就走過去了,留下我伸出了手,站在人行道上茫然不知所措,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自然也有點不樂意。
  “第二天,我再次在王宮旅店的大堂遇到他,看到他又要重複昨天那種令人不快的舉動,我一下子在門口攔住他,很客氣地向他打招呼,隨即開門見山地問他為什麼態度一下子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變。他猶豫了一下,接著坦然地看著我的眼睛,回答我的問話。
  “福利先生,”他說,“我想我再也不能和你做朋友了,因為巴廷先生已經斷絕了他自己和我的友誼——也不知道為什麼。我保證我實在不知道為什麼。如果他還沒有告訴你,他大概馬上會告訴你的。”
  “但是,”我回答說,“我怎麼能聽到巴廷先生說呢?”
  “怎麼能聽到他說?”他重複我的話,顯然感到極其奇怪。“他可是在這裡呀。昨天我在遇到你之前十分鐘正好見到他。我正是用他跟我打招呼的那種冷冰冰態度和你打招呼的。剛才一刻鐘不到以前我又見到了他,他的態度依然不變:他只是點了點頭就走過去了。我不會忘記你對我的好意。再見,或者你會高興我這樣說——永別了。”他不由我分說,揚長而去。
  “所有這些使我感覺到,康威先生的舉動不是隨隨便便的。”
  “其實我馬上可以解釋清楚,巴廷先生已經去世了。就在這次談話的四天之前,他死於納什維爾。於是我去拜訪康威先生,告訴他找朋友的死訊,並且給他看告訴我他去世消息的信。康威先生顯然大為感動,使我毫不懷疑他對朋友的忠誠。”
  “這真是不可思議,”他想了一會兒以後說。“我想我一定是看錯人了,把別人當作是巴廷。那個人對我冷冰冰地打招呼,只不過是一個陌生人對我跟他打招呼作出有禮貌的回答而已。不錯,我現在想起來了,巴廷有小鬍子,可這個人沒有。”
  “毫無疑問這不是他,是另外一個人。”我順著他的話說。
  “以後我們之間再也沒有提起過這件事。然而當時我的口袋裡就有一張巴廷的照片,是他的遺孀給我信時附在信裡的。這張照片拍至他去世前一個禮拜,上面沒有小鬍子。”

無線電報

  威廉·霍爾特,芝加哥一位富有的工廠主,一八九六年夏天暫住在紐約中部一個小鎮上,住在他弟弟的家裡。小鎮的名字作者已經記不起來了。霍爾特先生和他的太太有矛盾,分開已經一年。他們兩人之間有什麼矛盾,是不是僅僅限於性格不合,恐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因為他不是個容易相信別人的人,不輕易對別人說。不過他還是把這秘密告訴了一個人,並且不許他說出去。這個人如今住在歐洲。
  有一天晚上,他離開他弟弟的家到鄉間去散步。
  可以假定——也不管這假定對於解釋他說是碰到的事是否有幫助——他當時正埋著頭在想家中發生的不幸,以及這不幸給他的生活所帶來的令人痛苦的變化。也不管他想的到底是什麼,總之,它們使他既不注意時間的消逝,也不注意在往哪裡走。等到他想起來,他只知道已經遠離市鎮,正沿著一條路穿過一個荒僻的地區,而這條路和他離家時所走的那一條一點兒也不相像。一句話,他“迷路”了。
  他一發現這樁倒霉事,只是笑笑而已。紐約中部不是個危險地區,在它裡面迷路不會太久。他轉過身從來路往回走。還沒走很遠,他發覺周圍的景物變得更清楚——明亮起來了。一切罩上了一層柔和的紅光,在紅光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映在他面前的路上。“月亮在升起來了。”他心裡說。這時候他想起,這差不多正是新月出現的日子,但又不對,如果月亮是在它這一個可見的階段,它早該下去了。
  他於是停下來,轉著臉要尋找在迅速擴大的亮光的來源。但是不管他向哪個方向轉,他的影子也跟著轉,始終在他的面前。這太奇怪了,他怎麼也弄不懂是什麼道理。他重新又轉,地平線的東南西北都轉到了,然而他的影子還是一直在他面前——而光源一直在他背後,“一種靜止的、可怕的紅色”。
  霍爾特這一下驚訝萬分——用他自己的話說,“都驚傻了”,——然而他似乎還保持著一種明智的好奇心。為了測試一下他不明白其性質和來源的這種光的強度,他把懷錶掏出來,要看看是否能瞧出表面上的數字。這些數字簡直看得清清楚楚,表針正指著十一點二十五分。就在這當兒,那神秘的亮光一下子亮到頂點,幾乎把人的眼睛都照瞎,照亮了整個天空,使星星都隱沒了,還使他的影子變得其大無比,橫跨面前整個全景。
  就在這非人世間的神秘強光中,他看見離他不遠,然而顯然是凌空的,是他妻子的形象,穿著睡衣,抱著他的孩子。她的眼睛盯住他的眼睛看,而她眼睛的神情,他後來自己承認,實在無法形容或者描述,只能說“不是這個世界的”。
  那陣強光很短暫,接下來是一片漆黑,然而他妻子的形象依然是白的,一動不動,接著感覺不到變化地一點一點消退,直至消失不見,就像眼睛閉上以後視網膜上的發亮形象那樣。當時也沒有注意到顯示出來的形象的特點,事後回想起來,它顯示的僅是女人的上半身,腰部以下就什麼也看不見了。
  說是一下子一片漆黑,這也只是比較而言,並不是絕對的,因為他周圍的東西漸漸又看得出來了。
  等到霍爾特從和他離開時正好相反的方向進市鎮時,天已黎明。他趕緊來到他弟弟的家。他弟弟簡直認不出他來了,只見他發狂似的瞪大眼睛,臉灰得像老鼠。他幾乎是前言不搭後語地把夜裡碰到的怪事講了一遍。
  “快上床去睡吧,我可憐的哥哥,”他的弟弟說。“好了…,現在別講了…我們以後再好好聽你說。”他的弟弟陪他上樓。
  一個小時以後來了一封無線電報。
  電報上說,霍爾特在芝加哥郊區的住宅失火,出口被火堵死,他的妻子抱著孩子站在樓上窗口,一動不動,顯然是嚇昏了。正當消防隊員們拿著長梯趕到時,樓上地板塌下,她再也看不見了。
  電報上說。這一最可怕的時刻是在標準時間十一時二十五分。

逃犯歸案

  肯塔基州有一個叫奧林·布勞威爾的人,因為謀殺妻舅被判死刑,關在縣監獄裡等候死刑執行。一天黑夜,他趁獄卒不備,用鐵棒把他打倒在地,拿走他的鑰匙,打開監獄大門逃出去了。獄卒身上沒有武器。所以布勞威爾也就沒有武器防身。他一出城做了件蠢事,竟鑽進了大樹林。現在要說的這件事發生在老年間,那會兒,這地區比現在要荒涼多了。
  這一天夜裡特別黑,既沒有月亮,也沒有星星。布勞威爾從來沒有在這一帶住過,地理不熟,不用說,很快就迷了路,分不出南北東西。他走了一陣,簡直說不出是離開城遠了,還是兜了個圈子又離開城近了——對於奧林·布勞威爾來說,這是個至關緊要的問題。他知道,很快就會有一群武裝人員帶了大獵狗來追蹤他,那麼他脫逃的機會就微乎其微了。他可不願等死,還是拼命地走。
  忽然之間他卻走出了樹林,來到一條古老的路上。就在這時,他看到面前清清楚楚有一個人,在黑暗中一動也不動。向後退已經來不及,逃犯只覺得,一向樹林裡退,他就會——如他後來供述的——“滿身都是鉛彈”。於是兩個人對峙著站在那裡,就像兩棵樹。布勞威爾心卜通卜通直跳,簡直氣也沒法透;而另外一個——另外一個的情緒一點也形容不出來。
  過了一會兒——也許是一個小時——月亮穿出雲層,被追捕的人看到那有形的法律化身舉起一隻手,指向他和他的身後。布勞威爾明白他的意思,於是轉過身來,背對著追捕他的人,乖乖地按著向他指出的方向走去,既不向右看,也不向左看,連氣也不敢透,他的頭和背部由於預感到要挨鉛彈,實在都痛起來了。
  布勞威爾可說是該絞死的罪犯中最膽大包天的,只要看他殘酷地謀殺妻舅所犯的滔天罪行就知道。他那種罪行在這裡無須介紹,在審訊他的過程中已經揭發了,他面對這種罪行所表現出來的冷靜也幾乎讓他滑了過去。但是有什麼用呢?一個即使如此大膽的人,在他垮了以後,他也就乖乖的了。
  他們兩個就這樣順著穿過大樹林的那條古老道路走去。布勞威爾只有一次大著膽把頭冒險轉了一下——就是一次,這時他正在濃密的陰影裡,而他知道對方是在月光中,——他朝後看了那麼一眼:追捕他的人竟是伯頓·達夫,就是那位獄卒,他的臉蒼白得像死人臉,腦門上還留著被鐵棍打出來的鮮明的創傷。奧林·布勞威爾不敢再心存僥倖,什麼好奇心也沒有了。
  最後他們進了城,城裡點著燈,但是空寂無人。罪犯一路向監獄走。他一直走到監獄大門前面,也沒有人命令他,他自動把手伸到沉重大鐵門的把手上,轉動它,把門打開,走了進去,向幾個武裝守衛那裡走去。直到這時候他才回過頭來。除了他一個人進來以外,並沒有別的人進來。
  在走廊的一張桌子上,躺著的是伯頓·達夫的屍體。?




2006-9-13 07: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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