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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年金]勞工退休金~~勞保老年給付~~分析比較~~ [打印本頁]

作者: 頑皮豹     時間: 2006-5-29 12:17 PM    標題: [年金]勞工退休金~~勞保老年給付~~分析比較~~

勞工退休金~~勞保老年給付~~分析比較~~

不論是新制還是舊制的勞工退休金制度,退休金的支付都源自於雇主的義務,而勞工保險的老年給付,則是勞保局基於勞工保險條例勞工保險契約而支付。因此,二者的權利是基於不同的法律關係,所以不管勞工退休金制度如何改變,都不會影響勞工依勞工保險契約主張老年給付的權益,這是在具體比較前必須知道的事情。

一、法律依據不同

勞退新制:退休新制的法律依據是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的「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退休金的義務人是雇主,請求退休金的權利人是勞工、勞工遺屬或勞工依遺囑指定之請領人。
勞保老年給付:勞保老年給付的法律依據是「勞工保險條例」,勞保局是勞工保險的保險人,負有支付保險金的義務,請求老年給付的權利人為參加勞工保險的勞工。

二、給付條件不同

勞退新制:勞工不分男女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工作年資滿十五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
勞保老年給付:
1.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2.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3.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
4.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三、雇主負擔不同

勞退新制:由雇主全額負擔每月工資百分之六以上的提繳金額,作為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
勞保老年給付:通常由雇主(投保單位)負擔保險費的七○%、政府負擔一○%、勞工(被保險人)負擔二○%,但老年給付則由勞保局負責支付。

四、計算退休金、老年給付的「薪資」基準不同

勞退新制:雇主按月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以上提繳。
勞保老年給付:勞保局以勞工退休當月起前三年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參加勞保未滿三年者,按實際投保年資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來計算。

五、給付標準不同

勞退新制:雇主每月負擔每月工資百分之六以上的提繳義務,此外即無再支付退休金的義務。
勞保老年給付:勞工(被保險人)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一個月老年給付,其保險年資合計超過十五年者,其超過部份,每滿一年發給二個月的老年給付,但最高以四十五個月為限,滿半年者以一年計。勞工年逾六十歲繼續工作,其逾六十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五年計,於退職時合併六十歲以前之老年給付,最高以五十個月為限。老年給付基數的計算與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容易混淆。後者是,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兩個月平均工資),超過十五年的工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一個月平均工資),應分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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