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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保險]實支實付醫療險 僅兩種情形接受副本理賠 [打印本頁]

作者: pontiff     時間: 2007-3-20 05:53 PM    標題: [保險]實支實付醫療險 僅兩種情形接受副本理賠

不是所有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保單副本都可申請理賠!
壽險公會於96/10/12特別強調,從10月起實支實付型醫療險,只有二種情況可接受副本理賠,一是保戶預先告知保險公司已投保另一張實支實付型保單,且保險公司還核保;二是同一家保險公司承保同一保戶二張以上實支實付型保單。

自95/10/01起,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的投保示範條款,明確載明只要壽險公司同意手中已有這類保單的保戶再投保,將來可用收據副本理賠,加上部分媒體誤傳,使得持有舊保單的消費者以為已無條件放寬,紛紛要求以副本理賠,使得實支實付醫療險,一躍成為當前消費者理賠困擾排名首位。由於情況嚴重,壽險公會昨天特地提澄清, 95/10/01起的新、舊保單的理賠基礎都一樣,不同的是,在於 95/10/01起,各壽險公司販售的新保單,都會白紙黑字載明相關重複投保的理賠規定。

所以你手上如果有某家保險公司的個人保單,且你的公司剛好也投保這家公司的團體險,這時候你的收據就會申請到兩份的理賠金(實支實付的部分)
別不知道聽信業務員說你重複投保,取消你的權利
作者: 頑皮豹     時間: 2007-3-27 08:57 AM
以往許多不肖的保險業務員,眼裡看的只有業績,不管你是否適合此險種,專業印象大打折扣!

坊間案例:
曾有業務員賣20年期人壽險給一位70歲老伯伯,還硬拖老伯伯去體檢咧!夭壽咧....70歲才買20年期人壽險,繳完期滿都90歲哩....真是要命....

重覆投保,現在只要誠實告知∼ 嘿嘿....保險公司如果再賴帳,就太沒人性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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