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稅務]健保費自96年度報稅時,就可全額抵綜合所得稅囉 [打印本頁]

作者: asali3721     時間: 2007-2-28 01:59 AM    標題: [稅務]健保費自96年度報稅時,就可全額抵綜合所得稅囉

雖然健保費不停地在漲價,不過值得安慰的是,至少它可以全額抵稅,而且不在24000元以內(以前是跟商業保險一起合併計算在24000元內的)

繳納健保費,互助又節稅!
  民眾95年度的健保費支出,在96年度報稅時,將可全額扣除,不受2萬4,000元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上限的限制。
新修正的所得稅法第17條部分條文,已經在95年6月14日由總統公布生效,增訂列舉扣除健保費不受金額限制。也就是說,民眾在96年5月辦理95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其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可以分成兩筆:

◎一筆是健保費支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每人全年所繳的健保費,全部都可列報扣除額,沒有金額限制。也就是說,平時健保費繳的愈多,報稅時就扣的愈多,所得稅當然就繳的愈少。

◎另一筆是其他保險費支出:包括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年金保險,及勞保、就業保險、農保、軍公教保險等保險費支出,每人全年可申報扣除額最高2萬4,000元。

因為這項新規定,採用列舉扣除額報稅的家庭將實際受惠,目前採列舉扣除額的家庭約有160萬戶,約佔申報戶的三成二,但是新規定於明年實施以後,採列舉扣除額的家庭勢必會再增加。雖然新規定的實施,將造成政府部分的稅收損失,但這也代表全民健保制度已經和全國每位民眾緊密結合,繳納健保費不僅可以發揮風險分攤,社會互助的價值,更可幫您節稅,減輕繳稅時的經濟負擔,可說是一舉兩得。
作者: 摩天輪     時間: 2007-3-1 10:53 PM
感謝提供訊息~是節稅的好法~
國家不納稅~則國家貧窮
可是課稅~小老百姓~荷包又要縮水~
兩難ㄚ
作者: mandyhang330     時間: 2007-3-4 11:02 PM
唉~ 自己身在醫療服務業
健保真是讓我歡喜讓我憂的制度呀!!!
不過這一次報稅可以減免一些稅金  也算是政府的德政之一吧

謝謝提供資料 讓我知道有這一個小利多!! 畢竟現在我連買一罐麵筋 都要蹲在那邊比較價格老半天~  
作者: ACTEC     時間: 2007-3-25 08:53 PM
還好有看到這裡
要不然荷包又要損失銀子了
現在甚麼都漲
只有薪水不漲的環境下
當然能省多少就算多少
作者: 頑皮豹     時間: 2007-3-26 09:36 AM
這算是遲來的正義嗎?呵呵...

全民健保本是惠國惠民的社會福利策,姑且不論制度面缺失導致全民健保局的年年虧損,既要求國民皆要繳納健保費,又限制國民的所得扣除額 -- 又要馬兒壯,又要馬兒不吃草...嘖...嘖嘖....

健保制度對個人而言,有著一體兩面的探討空間:

風險分擔:全民一齊繳納健保費,集合大眾力量,分散醫藥病痛的風險!

經濟負擔:人人皆要繳納健保費,無形之間造成國民經常性的經齊支出!

這遲來的正義,算是幫一年到頭來看不到幾次病的人們,給了一點公平的感覺!





歡迎光臨 網際論壇 (http://centurys.net/) Powered by Discuz!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