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保險]責任險保戶出險 訟訴費由保險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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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jqka
時間:
2006-12-13 06:54 AM
標題:
[保險]責任險保戶出險 訟訴費由保險公司承擔
當保戶因意外事故需請律師與對方進行訟訴,這筆抗辯訴訟費用由誰買單?
答案是保險公司
。
根據金管會日前新公布的「一般責任保險參考條款」,明文規定保險公司受到保戶請求後,應協助保戶進行抗辯或和解,若賠償與抗辯費用在保險金額之內,應由保險公司全數承擔;若超過保險金額,則由保險公司與保戶按比例分攤。
在該參考條款中,詳列了包括責任險的承保與不保事項、除外責任、保費的交付、契約的終止、保險內容的變更、第三人請求權等規範。保險局指出,所謂的責任險,是指保戶在保險期間內,因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必須負擔賠償責任,並由保險公司負起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受到保戶請求後,就須站在保戶的立場幫忙講話,這時可能就要請律師進行抗辯,由於抗辯是為了降低責任或理賠金額,保險公司本來就有義務負擔這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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