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資訊]微軟免費授權 網咖業者估年省360萬元 [打印本頁]

作者: sodown     時間: 2006-1-7 12:53 PM    標題: [資訊]微軟免費授權 網咖業者估年省360萬元

微軟免費授權 網咖業者估年省360萬元

--------------------------------------------------------------------------------
【大紀元1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十五日電)耗時兩年半,台灣微軟成功向美國總部要求提供台灣網咖業者免費商業授權,讓網咖得以合法使用正版軟體「出租權」。台灣微軟希望此舉能喚起大眾使用合法軟體的意識;受惠的網咖業者「網際先鋒」估計,每年可省下約新台幣360萬元的授權費用。
這項微軟商業軟體授權合約,是由台灣微軟公司代網咖業者請命,希望美國總部能夠釋出軟體的出租權,無償讓台灣網咖業者能將正版Windows作業系統出租給所有網咖使用者。台灣微軟今天正式與網際先鋒簽下為期一年的微軟商業授權合約。

台灣微軟中小企業解決方案暨經銷事業處副總經理戴子珽表示,一開始很猶豫是否向美國總部提出這樣的需求,但經過兩年多的努力,美國總部認為「只要商家有合法軟體,就免費提供商業授權」。戴子珽說,希望透過這個「網咖版」免費授權,讓台灣更多民眾意識到正版合法軟體的必要性。

網咖業者皇宇科技國際集團(網際先鋒)總經理張新強估算,以網際先鋒全台80家店、每家店平均45部電腦,就有多達3600部電腦必須取得授權,「每部電腦台灣微軟只要收1千元,網際先鋒每年就必須多支付360萬元」,張新強感謝台灣微軟的用心,讓網咖業者得以繼續生存。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副組長何鈺璨解釋,台灣著作權法第29條與60條,對於智財權的合理使用有相關規定。其中因為「電腦程式」與「錄音著作」容易被複製,因此規定原著作權人必須提供出租權,合法軟體的所有權人才能出租使用。這也是為什麼微軟要釋出出租權的法律解釋。只是本來微軟是可以收取費用,而這次無償提供出租權,對企業來說是相當不容易的。

台灣微軟中小企業行銷暨業務部智財管理行銷副理張培蕾表示,不論網咖是使用哪一個版本的Windows作業系統,都能獲得為期一年的免費授權。此外,微軟將提供網咖業者免費的共用電腦解決方案,包含「Windows系統磁碟保護」及「網咖用戶使用限制」,提供網咖業者更好的管理介面,也提高消費者使用公共電腦的安全性。

美國微軟公司此次免費授權的國家除了台灣,還有馬來西亞、印尼和菲律賓等地。張培蕾說,這是美國微軟首次破天荒的商業授權模式,至於以後是否以此模式擴展至全世界網咖業者,目前還不清楚。

11/15/2005 4:20:14 PM





歡迎光臨 網際論壇 (http://centurys.net/) Powered by Discuz!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