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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深圳流浪漢性侵精神異常女子[9P] [打印本頁]

作者: smdsmd     時間: 2010-8-3 04:46 PM    標題: 深圳流浪漢性侵精神異常女子[9P]


















作者: gzh     時間: 2010-8-3 09:52 PM
世風日下 什麼事都會有可能發生的
雖然事情不是發生在台灣 就不再多說什麼了
如果在台灣發生的話 最好還是請公權力介入比較妥善
作者: 陳瑞益     時間: 2010-8-4 12:44 AM
在台灣看到不把他打殘還真說不過去咧...
真是太惡劣啦....
作者: wshhai1968     時間: 2010-8-4 04:26 PM
唉,什么杂种都有。
作者: mosquito620     時間: 2010-9-6 10:30 PM
誇張都已經是流浪漢了
還想要發洩
作者: b689753     時間: 2010-9-6 10:40 PM
真不知如何說起阿..............
作者: RR666339     時間: 2010-9-6 10:58 PM
這樣ㄝ能辦事 真是無洞不吹~~~‵`
作者: 孤獨定律     時間: 2010-9-7 06:59 AM
我要去報警啦~
這樣是犯法捏~
作者: ser0078     時間: 2010-9-7 01:32 PM
在台灣看到不把他打殘還真說不過去咧...
真是太惡劣啦....
作者: gc7298     時間: 2010-9-8 01:06 AM
真是太可惡了!法律不能判他,上天也會處罰他
作者: 屎皇帝     時間: 2010-9-8 01:12 AM
強姦者有罪..但是在拍攝的這個人(算人嗎) 你都無法行動嗎制止嗎?
強姦者可惡...................你袖手旁觀看一個女子被..你更可惡
作者: ottff     時間: 2010-9-8 02:36 AM
在台灣發生過用竹子從小女孩的下面插到腸子 你們說誰比較可惡  所以不要批評別人 自己應該多反省. 而 且台灣公權力也沒有比大陸好多少 這種性侵案件如果交由台灣公權力處理 其結果很可能 沒有違反其意願  女孩沒說no 而判無罪 這才讓人吐血
作者: herotop     時間: 2010-9-8 12:06 PM
這世界真是什麼畜生都有 那個人真是太可惡了
作者: ottff     時間: 2010-9-11 11:47 PM
台灣司法界再傳出離譜判決,花蓮一名有中度智能障礙的19歲少女,先後遭到7名男子性侵,不過花蓮地方法院竟然將7人通通判無罪,理由是,還沒有達到「不能或不知抗拒」程度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1/51/2cv9l.html
我們有資格批評大陸嗎?
作者: jkd888     時間: 2010-9-21 09:22 PM
社會小角落總會有些讓人難以想像的事~
這只不過是冰山一角~
作者: 嚴拳     時間: 2010-10-3 04:59 PM
@@社會是很黑暗的 很多地方正義很難看到的
作者: bluenrow     時間: 2010-10-4 09:11 AM
我只能說有夠誇張.. 有時間拍 怎不去阻止= =
作者: losetime     時間: 2010-10-13 10:20 PM
無恥之徒  卑弊   惡劣   跟畜牲一樣   真希望他能得到現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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