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汽車知識]車子被撞自救6步驟,你都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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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rysil
時間:
2006-6-12 05:49 PM
標題:
[汽車知識]車子被撞自救6步驟,你都做了嗎?
甲、設置警告標誌
乙、保持現場完整
丙、緊急救護
丁、報警處理
戊、警方現場蒐證
設置警告標誌:車禍發生後應先打開閃光警告燈,同時將反光三角牌放在現場30~100公尺處。
保持現場完整:保持現場完整是現場蒐證的最重要關鍵,千萬不可以任意移動現場任何物證,並注意週遭狀況,包括廣告招牌,檳榔攤,建築材料等!以及慢車道並排停車和轉彎口違規停放的車輛等!任何移動的政務都可能影響事後賠償的責任歸屬的!另外,倒地的機車絕對不能移動位置,尤其倒地的方向,左右倒地的方式這些都會影響肇事因素判斷。如果為了救人而搬動人車,一定要在移動前先拍照或以白色油漆做記號,以免事後影起紛爭而損失權益。另外散落現場的證物有可能會被其他車輛輾過的務必也要拍照做記號。所以建議車上隨時放個輕便型照相機或白色噴漆,當遇上交通問題時較不會失去權益,甚至可以為路上的狀況伸出援手幫助朋友或他人。
緊急救護:救人是車禍發生後的首要工作,分秒必爭!但還是要注意到以下事項:首先打119緊急救援電話,說明傷者傷勢,受傷位置!然後開始移動傷者。移動傷者要注意註記與車輛的相關位置,傷者在兩人以上時,一記住是何人,如性別老少等特徵。特別須清楚誰是駕駛人,以利事後追溯民刑事責任。輕傷者應先移至路肩安全現場,以免遭受二次傷害;重傷者除非專業人士,否則不要任意移動,特別是頭部。傷者送醫若發現有飲酒現象,應要求警方做酒精濃度測試或要求醫院抽血檢查,以了解是否為酒後駕車,這點涉及刑事和汽車強制責任險的問題,很重要!如果傷者拒絕接受測試,可要求警方拍照存證,以供日後司法審判的參考。
報警處理:報警處理越快越好!但切記一定要「自己」打110電話,如此屬自首行為可獲減刑,因為110電話有錄音存證,將來如果判定我方為裡虧時可獲減刑!!過去有肇事人因為擅自離開現場求救,警方接到別人的報案到現場處理,之後肇事者被誤認為「肇事逃逸」…結果不能判減刑,冤枉無比!報警時要說明發生時間,地點,車輛種類和傷亡情形。
警方現場蒐證:警方現場蒐證主要包括測繪現場圖和拍攝肇事現場。測繪現場圖雖是警員的事,但用路人馬虎不得。
要注意的有:
路形要正確
發生車禍在哪一車道煞車痕,胎痕,刮地痕,遺留物,水漬,油漬,血跡等測聚並標繪清楚! 發生、處理時間,天氣情況,有無照明,能見度如何,應註記明確。
現場標誌,標線應顯示明確,岔路口的號誌為何
現場障礙物要標示清楚,包括廣告招牌,檳榔攤,建築材料等!以及慢車並排停車,轉彎口違規停放的車輛,斜向停車的車輛,路面坑洞,人孔蓋,前車散落物等…越詳細越好!
各車行向,駕駛行為和路標要詳記! 駛離現場車輛要註記,送醫傷者要在圖上註記!當警方繪製好現場圖後傷方一定要詳細核對,有疑問一定要馬上解決!最後務必在圖上簽名,並可索取影本!
拍攝照片-除了警察外,當事人也可以拍
雨天時也要拍照,並於晴天再拍一次
車損照片包括撞擊點,刮擦痕,掉落物,爆胎等…
路況,包括燈號,標線,要和當時情況吻合
煞車痕…因為繪圖往往無法表示清楚
應訊筆錄:
注意細節有
肇事現場的路況,直路,灣路,叉路,有無號誌,有無標示,有無障礙物。
兩車行向是同向,對向,要說明。
兩車駕駛行為,直行或轉彎,變換車道或超車,迴車,倒車,停車,路邊起駛等都要交代清楚
有無預見或注意,車行速度如何車損部分和受傷情況要說明 對方飲酒情況要要求測試發生車禍的時間,報警時間,警方處理時間,酒精測試情況都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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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edited by 強強 on 2006-6-14 at 04:27 PM
]
作者:
workmanlin
時間:
2006-6-12 05:54 PM
感謝大大的分享,雖然這種事能免則免,但總是有備無患好ㄧ點。
作者:
kk-kobe
時間:
2006-6-12 06:31 PM
謝謝大大無私的分享喔....
雖然大家都不希望自己遇到這種事情...
但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了...
也是需要一點該有的處理事故的知識才對....
作者:
小玩童
時間:
2006-6-13 09:34 PM
原來還有這麼多該注意的事項,以前都不知道,現在又多學到一些常識,謝謝提供這麼寶貴的常識....
作者:
amy520425
時間:
2006-6-13 11:41 PM
多謝提供寶貴資料
作者:
jo746629
時間:
2006-6-14 02:22 AM
感謝版大提供!本人補充一點
法律歸法律!但是值勤員警也是人!有狀況處理時.他是看心情!
心情好的話.你迅速處理現場!他也樂的輕鬆(自身經驗)
心情不好的話!OK.一切照規矩來!該罰該賠的少不了你.
總之!遇到狀況平時的準備就會派上用場!!!
在此提醒各位車友!寧敬興物掃興堤防樂極生悲!花錢事小勿遺憾終生!
要玩可以!小心為上!!!
以上言論由於散撥悲觀.故自請扣點10分已為警惕!!!
作者:
強強
時間:
2006-6-14 04:26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jo746629
at 2006-6-14 02:22 AM:
感謝版大提供!本人補充一點
法律歸法律!但是值勤員警也是人!有狀況處理時.他是看心情!
心情好的話.你迅速處理現場!他也樂的輕鬆(自身經驗)
心情不好的話!OK.一切照規矩來!該罰該賠的少不了你.
總之!遇到狀況平 ...
幹嘛扣分..說得很貼切阿..
我有次被撞..在蘇花隧道出口..就在希能埔大橋彎那..
靠..車左旁被撞又因地上滿地碎石..輪胎抓不住..
小弟的車發生失控..車尾甩出..整台車身橫在橋上彎道..
靠..等警察來還得了...先移在路旁再說..
不然卡車出隧道不撞我才怪..
最後是私下和解..對方賠錢了事..
不過小弟得去收驚了..
好險有抓回來.以致車尾才沒去撞到橋旁護欄..
不然事情就大條了...><"
作者:
garysil
時間:
2006-6-14 04:48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強強
at 2006-6-14 04:26 PM:
幹嘛扣分..說得很貼切阿..
我有次被撞..在蘇花隧道出口..就在希能埔大橋彎那..
靠..車左旁被撞又因地上滿地碎石..輪胎抓不住..
小弟的車發生失控..車尾甩出..整台車身橫在橋上彎道..
靠..等警察來還得了. ...
扣分??
應該加分才對!說出自身經驗!!值得鼓勵!!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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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edited by garysil on 2006-6-14 at 04:4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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