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貼圖] Honda機車以超高速行駛,他的反應時間不足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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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良樂
時間:
2007-8-27 07:47 PM
標題:
[貼圖] Honda機車以超高速行駛,他的反應時間不足以避免..
Honda 機車以超高速行駛, 他的反應時間不足以避免這場車禍.瑞典警方估計 機車在十字路口撞上這輛慢速行駛車輛時 速度約在每小時250公里. 在這種速度下, 他們預測騎士的反應時間( 當他看到車輛時) 還不足以讓他開始煞車.車內有兩個乘客且機車騎士也被同時發現在車內.這輛福斯汽車被撞離事發地點約10呎之遠..三個當事者都當場死亡..
這張展示照片由瑞典警方與交通安全部門放在斯德哥爾摩機車中心 . 旁邊的說明牌也提到騎士才剛剛拿到他的駕照..
在時速 250公里下相當於每秒行進 227呎 . 以通常 "看到 --決定 --反應 " 的反應時間為 1.6秒來算,當那位騎士在看到事故並決定反應時 ,已經騎了363呎 (比一個足球場還寬 ). 在這起事故當中 , 瑞典警方指出當時並沒有任何反應動作..
作者:
ketsukuo
時間:
2007-8-31 03:01 AM
標題:
應該多報導這種慘劇,告訴台灣不守法的機車族:下一個就是你!!
雖然是好久的回鍋文,還是很有意義,不禁感慨:為什麼要搞到自己殘廢才在病床輪椅上後悔莫及,或是死掉讓父母親人悲傷痛苦?那麼多血淋淋的例子還是依然鐵齒說自己不會遇到?人當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可悲可歎.....
作者:
911GT4
時間:
2007-9-2 11:53 PM
人因一時之快而不知後果會此的悲慘...............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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