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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笑話]扣滿12分 吊銷結婚證 [打印本頁]

作者: longzhiwen     時間: 2010-10-27 12:06 AM    標題: [笑話]扣滿12分 吊銷結婚證

1.一方不按時回家睡覺,每次扣1分;

2.夫妻鬥嘴,每次視情節扣1至3分;

3.夫妻打架,每次視情節扣3至6分;

4.週末不共同出遊,每次視情節扣1至3分;

5.丈夫不陪妻子逛商場,每次扣0.5分;

6.網上與異性裸體聊天,並有XL語言的,扣6分;

7.手機出現曖昧信息,並不能解釋來源的,酌情扣2至4分;

8.有一夜情,扣10分,吊銷結婚證3個月,進學習班半個月;

9.夫妻同城卻分居,超過半年以上的,視情節扣3至6分;

10.男方PC或女方找男妓,被公共安全專家機關發現,扣10分,吊銷結婚證半年;

11.找小秘或包二爺,一經查實,扣12分,吊銷結婚證。

作者: c099959     時間: 2010-10-27 05:03 PM
夫妻雙方有可能這樣約法三章嗎?我很懷疑
作者: bbcking     時間: 2010-10-28 06:12 PM
能訂出這樣的『愛情條約』真是有見地
擁有這樣的老婆太幸福了
所以我想他會......儘可能達成解約條件跟妳說掰掰 = =
作者: sunraise     時間: 2010-10-28 10:23 PM
那~~
一般要扣12分應該很快的吧
作者: lcccharlie     時間: 2010-11-30 09:25 AM
真的嗎?
是由誰當主審? 又是由誰當紀錄?
我要去自首!!
快快把12分扣滿
~~各自分飛
~~早早解脫
作者: TurtleBrother     時間: 2010-12-2 10:10 PM
我認為如果上述的事件如果發生,還會很理性的去扣分數嗎?!
或許大大只是用比較詼諧的心態來看待這件事!!
作者: xp20060726     時間: 2010-12-2 11:48 PM
雖然純屬莞爾一笑的,不過目前這些情況發生率很高!
男歡女愛的本來是很正常,可是已有婚約又亂來或亂淫的不好!

現在好像流行著:不婚-晚婚-離婚的三昏喔!~
早晚自己都會是受害者的,還是規矩點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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