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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其他]報稅.剛好1800元伙食費是否為免稅? [打印本頁]

作者: PS5NASH     時間: 2010-4-18 09:11 AM    標題: [其他]報稅.剛好1800元伙食費是否為免稅?


看到報導的一篇文章提及:每個月薪資中(1800元內)的伙食費為免稅?
不太清楚?
是否每個月的伙食津貼1800*12=21600 元為免稅額

目前單身.應該是報(簡式)

但之前幾年公司發的年度薪資扣繳憑單總額裡.
也把伙食津貼(伙食津貼1800*12=21600 元)加總在總額裡一起.去報稅

請問
是否可請公司年度薪資扣繳憑單薪資總額.
把薪資總額減去伙食津貼21600 元嗎????

謝謝


[ Last edited by PS5NASH on 2010-4-18 at 09:14 AM ]
作者: u328686     時間: 2010-4-19 07:52 AM
食津貼及加班津貼都必需另外列示出來,是指可在同一張薪資條上,

但要逐一列示,就是要寫明伙食津貼及加班津貼到底是多少錢錢,

如:薪資42,000=月薪40,200+伙食津貼1,800+加班津貼1,000-勞健保(約1,000).....

但若沒有分開列式或者公司沒有拆開入帳,則就會算入個人所得中,

如:薪資42,000=月薪43,000-勞健保(約1000).....

而伙食費據我所知沒有明文規定公司一定要補助,

所以無法要求公司一定要分開列示,

但加班費依勞基法就是在規定時數內為免稅,

這一部份是可以爭取的。
作者: sagemjacky     時間: 2010-4-19 01:23 PM
這方面的資訊真是有勞專業人士回應囉~!
作者: VIN123     時間: 2010-4-20 02:42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PS5NASH at 2010-4-18 09:11:

請問
是否可請公司年度薪資扣繳憑單薪資總額.
把薪資總額減去夥食津貼21600 元嗎????

伙食津貼也算是收入的一種
根據我的經驗是不行從薪資總額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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