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笑話]超速 [打印本頁]

作者: BBB888881     時間: 2008-7-7 07:47 PM    標題: [笑話]超速

警察:「我們這兒規定行車不得超過每小時50公里,你剛才駕車超過了這個速度,請留下姓名和地址。」

司機:「可我還沒開一小時呢!」
作者: 小阿貴     時間: 2008-7-7 08:50 PM
唉呀呀...這個要怪警察說的不清楚

但是這個人也真是....

以為這樣就能躲過罰單嗎qq
作者: sagemjacky     時間: 2008-7-8 10:01 AM
這位司機想玩文字遊戲哦~!當心吃大虧阿!
作者: su_1688     時間: 2008-7-8 12:25 PM
警察伯伯,你不會攔到剛發明高速替代道路一詞的某某院長吧
如果是你可能要回學校重修中文了
作者: starm2     時間: 2008-7-26 09:56 AM
在這經濟不景氣的時期,遵守法規,也是替自己省錢的好方法
作者: lcccharlie     時間: 2008-11-25 02:35 PM
月初 , 從陽金公路回台北 , 半途被拍照留念 , 收到照片 ,
時速 58 公里 ( 限速 40 公里 ) , 被迫貢獻 1600 大洋 , 痛啊  !
作者: lu123     時間: 2010-4-22 07:02 PM
這位司機你可能會犯了妨害公務的罪名,不是說你很皮。




歡迎光臨 網際論壇 (http://centurys.net/) Powered by Discuz!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