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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笑話]令人噴飯的美國法律 [打印本頁]

作者: TrueLove     時間: 2008-3-8 11:08 PM    標題: [笑話]令人噴飯的美國法律

美國聯邦法律規定︰
  
  1)不得與豪豬發生性關系。
  2)每周四晚6:00以後不得放P。
  3)任何人不得銷售其子女。

  阿拉巴馬州︰
  無論任何時候,將冰激淋卷放在口袋裡是違法的。

  阿肯色州︰
  男性可以合法毆打其配偶,但每月最多一次。  

  亞利桑納州︰
  任何房間中不得有兩根以上的假陽具。

  夏威夷州︰
  不得將谷物放在耳朵裡。

  印弟安納州︰
  1)任何年滿18歲的男性,若與17歲以下的女性發生性關系,而且當時她又沒穿鞋襪,那將課重罪.  
  2)圓周率在該州法定為4。

  愛荷華州︰
  1)任何只有一只上臂的鋼琴演奏者必須免費演奏。
  2)任何有胃病的男性不得在公共場所與女性接吻。

  紐約州︰
  1)不得僅為娛樂而將球砸向他人腦袋。
  2)10:00以後不得穿拖鞋。

  新澤西州︰
  凡謀殺時不得穿防彈背心。

  北卡州︰
  任何一位未婚男性與一為未婚女性,如果在任何旅館或汽車旅館登記為已婚,他們即算合法夫妻了。

  賓西法尼亞州︰
  不得在浴室唱歌。

  南卡州︰
  僅在每周六,男性被允許在法院的門前台階上合法毆打其配偶。

  猶他州︰
  1)不喝牛奶違法。  
  2)不得在正在執行急救任務的救護車後座上做愛
作者: sagemjacky     時間: 2008-3-9 11:48 AM
只能說世界真奇妙~真是啥怪事都有阿!
作者: skatevaca     時間: 2008-3-9 11:50 AM
太妙ㄌ! 真是太誇張ㄌ! 美國人在想甚麼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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