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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資訊快遞]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 [打印本頁]

作者: 流雲     時間: 2006-5-16 10:42 AM    標題: [資訊快遞]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

如果車子當場被拖吊---有妙招
畢竟大家都是∼傻國民∼他拖你車…你拆他牌…

很多拖吊車駕駛拿的是小型車駕照,而拖吊車駕駛至少必須使用大貨車駕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

試想我今天有大貨車駕照,

跟你去開小拖車到處找案子累的半死……

一個月多少錢?

所以很多在路上跑的拖吊車根本就是∼∼∼無照駕駛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3款

「持小型車駕駛執照、駕駛連結車、

大客車、大貨車者處6000-12000元

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

所以下次當你遇見態度惡劣的

拖吊車司機要拖吊你的車輛時,無須與他爭辯,

向當班的員警要求拖吊車司機出示駕照

﹙很容易賓果的﹚

如果他拿的是小型車駕照的話,

先請員警開他一張無照駕駛,再拆他車牌。

如果連員警都很機車,

袒護拖吊車而不理你對拖吊車的指控,

繼續讓無照拖車駕駛進行執行公務,

你還可告他「瀆職罪」

﹙通常事情發展到如此拖吊車都會放棄拖吊,逃之夭夭﹚。

大家多多轉寄...不要讓拖車的太囂張

怎麼樣,我們是不是也很機車吧!

不管你開車還是坐車,

但我覺得這招還不錯用……

希望對您有些幫助……

[ Last edited by clairvoyant on 2008-6-15 at 04:50 PM ]
作者: ☆Ta☆     時間: 2006-5-16 01:08 PM
網路上最近流傳教導駕駛人「出氣」的法子,指多數拖吊車司機其實未依法持有職業貨車駕照,可當場要求在場的員警檢視,做為反制。

網路上傳說因為拖吊車駕駛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必須取得職業大貨車駕照,而擁有職業大貨車駕照者,應當不會開著小拖車到處找車拖吊,且拖吊車司機一個月沒多少薪水,在職業駕駛人來說可能是不做的,因此拖吊車駕駛多持普通車駕照,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6000到1萬2000元罰款,並禁止其駕駛,扣留其車輛牌照。

網路上的文章,為下次遇見態度惡劣的拖吊車司機要拖吊時,就不用與司機爭辯,可向在場的員警要求拖吊車司機出示駕照,如果拿的是小型車駕照,先請員警開張無照駕駛,再拆拖吊車車牌,如果員警不處理,還可控告員警瀆職,屆時拖吊車司機鐵定「逃之夭夭」。

不過違規停車既是事實,就應該認栽,與拖吊車駕駛是否合法持照並無相關。不過但在拖吊車才要將車吊起時,車主發現及時趕來,應該獲得通融,或只要告發即可,其實不需要硬拖走,免增民怨。

以彰化縣來說,因違規停車拖吊由警方自營,不會有網路上所提的問題,因為當初招考拖吊車駕駛時,即限定持有職業貨車駕照者才能報考,且因目前景氣不好,擁有營業大貨車執照失業者比比是,當時還是經過激烈競爭才錄用,所以現在警方的拖吊車司機全部持有職業駕照。

不過因部分縣市的違規停車拖吊是委外辦理,糾紛也多,且是否有如警方自營的嚴謹,就很難說了。

[ Last edited by clairvoyant on 2008-6-15 at 04:51 PM ]
作者: ☆Ta☆     時間: 2006-5-16 01:11 PM
http://www.ettoday.com/2003/08/16/519-1498933.htm

我們一共列出4個要查證的問題:

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說什麼?
2.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3款是什麼?
3.員警讓無照拖吊車執行業務時,可以告他「瀆職罪」嗎?
4.拖吊車司機真的很多執照不符嗎?


分析

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1條其實並沒有直接說明駕駛拖吊車要什麼資格。參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不過,我們在台北市交通大隊對此一謠言的解釋裡,找到了拖吊車駕駛需要的資格,的確是要大貨車執照沒錯。參見「交通大隊的解釋」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3款的規定,請參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原信引用的沒有錯。

3.關於瀆職罪,列在我國刑法第4章,從第121條到134條共14條規定,參見「刑法瀆職罪」。不過,如果真的,碰到這種情形,其實不用這麼麻煩,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到31條的規定,如果警察違法行使職權,你可以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4.最後,有沒有拖吊車司機是資格不符的?在理論上,我們不能排除其可能(莫非定律:有可能發生的事,往往就會發生。)但是,由於我們無法對全國拖吊司機做資格檢查,因上,實際上會不會碰到,就要看你的「運氣」囉。

結論:這個所謂的妙招,想試的人盡管去試,不過成功的可能性不高。更重要的是,無法改變你違規停車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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