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其他]賣場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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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jqka
時間:
2007-1-12 03:48 PM
標題:
[其他]賣場自保
被誤認偷竊自保撇步
◎賣場要求賠10倍商品價應拒絕。
◎拒絕賣場搜袋子及帶往辦公室,報警處理。
◎要求警方查扣當時監視畫面,或聲請法院保全證據。
◎要求賣場人員舉證。
◎證實是烏龍,可向消基會或消保會申訴調解,調解不成可求償。
◎消保會服務電話1950
◎消基會申訴專線
北部(02)2700-1234
中部(04)2375-7234
南部(06)241-1234
資料來源:律師余文恭
1. 很多賣場都會設置警報器 , 如果你通過的時候 , 發生了警報作用 , 你不用
緊張 , 你可以留置當地 , 等賣場人員過來 , 當場告訴他們 , 你沒有偷竊 ,
這是他們警報器發生問題 , 與你無關 , 隨即你便可以離開 . 因為賣場不可以
強行留置你下來 , 否則他們會觸犯法律 . 當然 , 你也可以逕自離去 , 如果
你真的沒有偷竊行為 .
2. 賣場門口會有設置保全人員 , 要檢查你的物品 , 不管是不是私人物品 ,
這都是不可以的 , 你有權拒絕 . 如果你拒絕 , 你絕對不是傲客 , 因為法律並未
賦予這些店家從事這些違法行為
3. 如果店家因為上述原因 , 懷疑你偷竊 , 不願意讓你離開 , 這樣也是不可以
, 因為他們侵犯了你的人身自由 .
4. 如果賣方強制違法執行留置之下 , 你還是可以有些自保動作 . 千萬別讓賣方
人員帶你到隱密的地方 , 最好能在有監視器錄影的地方 , 或者人潮多的地方 ,
讓一切過程公開化 , 透明化 , 減少被栽贓 , 被誤會的情況
5. 立刻報警 . 在警方人員沒有前來的情況之下 , 不要跟賣方人員有任何溝通 ,
不要簽署任何條約 , 不要有任何承諾 , 記住 , 這段時間 , 你還是必須要待在
公開的場所 , 監視器的監視範圍之內 .
6. 待警方人員前來之後 , 向警方說明此一情況 . 處理過程中 , 警方也不可以
搜你的身 , 但是你可以配合警方要求 , 你自己動手攤開你的物品配合調查 .
當然 , 這段時間還是必須要在監視器的監視範圍內 .
7. 如果證明你無偷竊及無任何一切不法 , 你可以向警方提出控告 , 控告賣方
人員違害人身自由 , 以及公然侮辱 , 進而向賣場提出賠償 , 和賣方人員協調
和解條件 . 這時候就看你要怎麼要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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