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沒碰到過的東西,事前、事後無論如何絕不碰、不接觸 NO TOUCH,但也要小心栽贓的東西會往您身上丟,造成假象碰觸;心理學上您99%會去接,而留下指紋等証據。簡單不同意任何人開包包,一切到警察局再請警察開封驗指紋,到任何地方無論如何還是絕不動手碰、不接觸!最後記得要留彼此指紋俾核對來準備訴訟,保障好人,根絕歪風!千萬不要有〝多一次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而繼續危害不曉得又膽小的無辜善良者。〉
[ Last edited by clairvoyant on 2008-5-11 at 01:55 AM ]作者: 頑皮豹 時間: 2005-10-17 11:27 PM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連這種事也有人要詐騙~~
太過分了~
氣~~~作者: dep1303 時間: 2005-10-18 08:51 PM 這種人最可惡了
謝謝大大提供我們破解方法
同時西望大家告訴大家不要讓這些人得逞作者: h29872680 時間: 2005-12-1 03:52 AM 連逛街都不能太輕鬆.真有給他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