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為何外遇有理,劈腿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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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ll0101
時間:
2008-9-17 06:09 PM
標題:
為何外遇有理,劈腿無罪?
親情以外的情感保存期限都是兩年左右,兩年過後 就開始由濃轉淡;開始想要分手、偷吃…,但熬過後的甜蜜幸福感覺就會再次循環。男人和女人在發生外遇的動機和方式上都有所不同,而各別的性格及價值觀差異,發生婚外情的機會也有所不同。
網路交友、辦公室戀情的感情劈腿事件每天都再上演,一、兩年的新婚夫妻就開始在上演「抓猴」戲碼了,而劈腿也不再是男人的專利。男人外遇對象排名第一的是女同事41%,在公司比在家時間還要長;第二名是在外邂逅的女性﹔第三名是前女友。女人外遇是異性知心好友52%,其次是網友和同事的,因為他比你要了解你老婆。
男人外遇表示最大主因是「和老婆感情有問題」65%,大多是肉體外遇,也許解決與老婆的問題,或外面誘惑不再新鮮,便會回頭;但女人外遇表示最大主因是「終於碰上真愛」79%,是精神外遇大於肉體外遇的,因此變心速度之快,更是難已挽回的。發現老公有外遇,65%是老婆從手機發現,其次是異常行為、網路信件,主動告訴老婆實情的男人有21%;發現老婆外遇,多半也是這些管道,可是有33%的女人會主動告訴老公實情。
發現另一半外遇後,男人「劈腿」如家常便飯被社會大眾接受,多數的老婆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原諒老公的出軌,大多數的男性也會選擇回到老婆身邊。但男人可就不能忍受被戴綠帽囉!女性將被判以水性楊花、行為不檢點等罪名,外遇結果大多是同時失去老公和情人,而肯原諒妻子儘26%,外遇後即使複合,也是一個永不結痂的傷口。78%的男人和67%的女人,都對自己的外遇行為感到後悔,因此玩火前請三思!
完整文章
http://www.funf.tw/Article_Content_id_7874.htm
作者:
AlexChang
時間:
2008-9-19 01:09 AM
很可惜,妳的文章連結到其它網站 (我不知道這樣有沒有違規)
還沒有結婚叫 劈腿
已經結婚叫 出軌 或 外遇 ~
同樣的一件事情,會因為身份與情境的不同,稱呼有別!
自己一位男性友人,因為他女朋友的劈腿而分手,so..劈腿、出軌、外遇都是有罪,且是不分性別與身分..
作者:
看聊就好
時間:
2008-9-20 03:19 AM
男人外遇是用精子思考
男人不許女人外遇是因為這證明自己性能力被別人比下去 包括 大小 耐力 技巧等
作者:
望心斷情
時間:
2008-9-20 02:07 PM
【劈腿無罪】這個我贊成一半;不過要看是什麼狀況
如果這段感情已經到食之無味的程度,另一方劈腿是不讓人意外的。
而且被劈的人傷的也不會很重!
若是已論及婚嫁;那麼就趁這個劈腿事件檢視這段感情是否有繼續的必要囉!
在沒有結婚之前;雙方都有權力追尋適合自己的對象。
【劈腿本身是無罪;它意味著有人比你更適合、吸引他(她)】
但如果劈腿事件背後的故事;所造成的連鎖效應傷害很大那就是有罪、不應該的!
至於外遇方面;那就真的是有罪+無理
在法治觀點來說:外遇叫做【通姦、妨礙家庭】在古代是要浸豬籠的。
另外想名正言順的多娶幾個老婆;去當中東國家的人吧!
在情理方面來講:舉例來說,老婆操持家務、丈夫打拼事業結果......
丈夫嫌棄太太帶不出去;像個黃臉婆於是在外面找一個漂亮的
太太抱怨先生不關心她;下了班就像個大老爺要人伺候...
寂寞當藉口就跟送瓦斯的 、修水電的工人搞上(或者是隔壁的老王)
既然這個婚姻已經到無可救藥的程度;那就理性的先分居一段時間
再好好思考一下這個婚姻該怎麼挽救;最重要的是【溝通】
不要再說是為了小孩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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