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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偷嚐禁果若最後兩人分手,男方仍犯下敗人貞節之罪. [打印本頁]

作者: zxing7     時間: 2024-6-12 12:52 PM    標題: 偷嚐禁果若最後兩人分手,男方仍犯下敗人貞節之罪.

(摘錄於鸞書寶德雜誌137期)

書名:現代日常損福與禁忌     天上聖母  主著
               宣筆:邱原章  扶鸞
天上聖母  降                   100年12月17日

第四十二章  敗人貞節之損福

  芸芸蒼生,人心各異,普遍大眾對於道德規範仍有一定之觀感,但事不關己,關己則亂,並且只要事情與自己有所牽扯,總是想盡辦法予以逃避現實,甚至於找種種理由為自己開脫。
  普天下眾生,最容易犯造之事,無非邪淫。周公制禮以來,天下蒼生無不是依循婚姻制度,始有香火之傳承,可嘆的是,現代男女對於道德倫理觀念逐漸淡忘;因此,新時代之科技昌明下所附屬的,便是男女不貞、不廉。
  莘莘學子,本該是學問為重的時期,怎知每每有年輕學子,在求學期間,情竇初開,便偷食禁果,導致珠胎暗結。學子既然已走到如此地步,理該稟明雙方父母,進行勇於承擔責任之締結連理之責任歸屬。但學子卻深恐父母知悉後,會引來父母責難,往往不敢面對責任而負責;其處理最爛的方式,也是最常見的便是墮胎。
  世人當知,任意墮此一胎,有可能傷害到一條以上寶貴之幼小生命,尤以女子身體之傷害最為大;若是男子對該名女子不予負責,最後仍是分手解決,依然屬於敗人貞節之罪,同時亦犯傷胎之罪,將大大的被削減福德,像這樣的敗人貞節乃屬於淫業中第三級罪。
  世間上亦有男子為人海派,交友甚廣,因此,左右逢源,異性緣甚多,經常導致傷風敗俗之不恥事件層出不窮。原本男歡女愛之事乃屬於正常之行為,但偏偏有人僅是逢場作戲,逞一時之慾,玷人清白,有時激情過後,心生厭膩,另結新歡,於是假藉各種名義,或藉出國深造,或藉出國工作等藉口,作為不負責任遠走高飛的最佳理由。因此,讓女子滿懷期盼君再來,或許已然珠胎暗結,獨自生下子女,而且在困苦中獨力撫養,如此之行徑,不但犯造敗人貞節之第三級罪,並且犯下遺棄子女未盡照顧之罪,神明監察之下,必定削減福德之深不在話下。
  普天之下,尚有惡劣之男,貪花好色,有些早有婚姻,有些本有異性之密友,竟色心頻起,或隨機擄人或預謀擄人而進行侵犯,或以其被害者家人生命安危做為恐嚇,以逞獸慾之行;如此之輩乃犯淫業第一級罪,若侵犯得逞之外,並殺害人性命者,罪大惡極,乃犯淫業特別罪。
  此外,尚有少數眾生在宗教之門修道,雖然身在道門,但是道心不堅,色心不滅,情慾難制,每每施放惡符,控制女子之心念,以逞獸慾,更造催花之孽。或者是教門中人,假藉宗門方便之故,對於共修之女子,或對女施主騙取財色而面不改色者,此皆犯造淫業第一級罪。凡此種種,除了削減福報之外,乃地獄有份,必定要處以冥罰,並於未來輪迴之間,必將沉淪於禽畜之身,讓惡劣之師在禽畜之道接受果報;終結之後,更得淪為娼妓命格之報應數世不等,以沖銷前業;當世必定子孫不昌,女兒乃容易有淪落煙花或為人祕密情人之報,兒子則有遇惡妻孽子之厄。
  奉勸世人,凡事三思而後行,以免造孽,而且到頭來受苦受難的還是自己。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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