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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希望為人父母者,多尊重孩子自己的人生選擇吧! [打印本頁]

作者: w638131     時間: 2011-5-15 06:35 AM    標題: 希望為人父母者,多尊重孩子自己的人生選擇吧!

國中為了高中聯考補習,有的人國一就在補了。
到了高中或高職為大學聯考補為四技二專補,
念了大學發現大學生多了又去補研究所。
一補就是大二補到大四畢業。 念了研究所以為可以輕鬆了,
發現老師每天都在找人作奴隸,

每晚待在研究室裡一待就是十六個小時。
研究所畢業以後,進了上市公司當了RD工程師。
以為人生終於可以享受努力換來的果實了。

結果呢…

早上八點半上班晚上12點半下班,
一個月六萬多 …。不知不覺已經三十六歲了!
如果你問我過去這三十六年來可以回憶出些什麼?
我想了很久…

我可以告訴你十二歲以前~
我只記得考試沒有滿分少一分打一下。

十六歲以前,我只記得 ~
老媽每天說沒有考上雄中你就不要做人了,
還要每天被迫穿上雄中的校服睡覺。

十八歲那年~~~
我覺得我愛上了每天和我一起等公車的雄商女孩,
鼓起勇氣向她搭訕的時候,她告訴我~~~
我背後的男生已經像她告白了(高雄高工的)。

媽媽說沒關係等你考上一流的大學,
會有很多女生倒追你。
我不知道什麼是一流的大學,我只知道 ~~~
哪一所大學女生多就是我心中的第一志願。
十九歲那年夏天高高興興的吃完補習班的慶功宴,
想要回家填志願卡。

心想終於可以到輔大享受 ~~~
「所有的男人都會犯的錯」時。

媽媽說你給我念交大!
當我大三那年我仰望著天空大喊~~~
史密斯阿你的電子學是寫給鬼看的啊!
碩一那年遇到了我小學同學在~~~
中正路開修車場雄工畢業一個月十二萬…

退伍之後在竹科一家小公司上班~
愛上了當時的總務科小姐,猶豫了兩年~
決定展開行動時她拿出一張喜帖給我…
於是我離開了公司(傷心地!)

今年我36了…
沒交過女朋友沒騎機車載過女生沒和女生握過手 ~
沒有愛情…只又每天面對一台~
Viewsonic 555的 TFT螢幕,喀喀喀喀的鍵盤聲。
之前!我 po的文章得到大家的熱烈迴響,
可是可能因為我文筆不好。
很多人以為我是感慨沒有女朋友,
而看不出我文中所想表達的意思。

就在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正好是早上三點,
我正在準備明天中午的午餐會報的資料。
你知道這就是RD部門主管的生活,你們知道嗎?
就在剛剛我在樓下買了一包七星和一杯咖啡,
仰望著天空看著星星。
說實在的我有時真的覺得自己是不是應該 ~

自殺重新投胎。免得時時刻刻被寂寞所凌遲轟炸…
回想起小時候功課沒有滿分學校是少一分打一下,
回到了家裡還要再被打一次。
到了國中念了不知道為什麼叫 A段班的奇怪班級 ~
( 那時還有能力編班)。

國中的生活,似乎就是為了考高中而活。
念了高中似乎又是為了考上一流的大學而活。
考上了大學,以為人生真的開始舒服平坦了。
也不知道老媽是聽了那個王八蛋說:
念電機最好考研究所的奇怪意見。
又被抓去考研究所。

我這一生好像就是為了升學為了考試而活著,
我很想問學校的老師為什麼要念那麼苦?
也很想問我老媽為什麼要我念第一志願?
可是我聽到的答案永遠都是~~~
「為了你的前途為了你的將來!」
就是因為這句話,我從小被教育成~

以為那些沒考上大學的或是沒念好學校的,
將來一定要吃苦,將來一定要靠勞力吃飯。
「將來」一定…沒好下場…
就如同很多版上,

所謂的一流大學一流科系心中所想的一樣…
但事實的情況和你想的會很不一樣。
可是我不知道所謂的將來要多久,
我等了36年…
  

就如親朋好友所預期的,一家上市公司的~
小主管一年,一百五十萬的年薪。
一台LEXUS 3000c c休旅車、
一棟 46坪 位於市區的公寓房子、
一堆股票、一堆存款以及「自己一個家」
也 許 很多人會羨慕我小有成就,

但是我想告訴你這不是幸福更不是快樂。
當你們瘋狂的追逐著名校的研究所,
瘋狂的期待將來有著百萬年薪、名牌轎車時,
你的下場十分有可能像我一樣。
因為這些奢侈的物質生活,
對許多RD而言根本連去使用的時間都沒有。
況且如果沒有一個心愛的人,
陪你一起享受這一切那麼…
一切的努力都將是毫無價值的…

因為當你到了我這個而立之年時,你會恍然覺得~
你將一生最寶貴的青春架構在自己的痛苦上。
去追求人人稱羨的名利是多麼不值得…
該玩樂的時候就要玩樂,該睡的時候就要睡,
該交女朋友的時候就要去追!
不要把自己的生命浪費 ~~~

在課本考試還有補習班上面,
不要羨慕那些所謂的科技新貴、
什麼股票分紅百萬年薪之類的。
那些只不過是老闆吸乾你的血液之後~~~
吐回一點給你而已。沒什麼了不起的…

難道真的要念研究所…
真的要念台、清、交、成
真的要當RD才能賺大錢嗎?
你們真的認為台灣的經濟不景氣嗎?
不要被媒體騙了,找工作沒那麼難,
百萬年薪只要努力各行各業比比皆是!
順便告訴你們一件事,
當年我們班上只要待在RD 部門的不是未婚 ~
就是離婚,還有一個更慘…孩子的老爸不是他…
  

學多懂多,懂多煩多,煩多想多,
想多做多,做多付多,付多拿多,
拿多花多,花多吃多,吃多病多,
病多-日子不多,

最好還是別管那麼多,開心多多!

願意留下來跟你爭吵的人,
才是真正愛你的人!
作者: homes     時間: 2011-5-16 06:40 PM
我懂你想表達的

不願被父母的框框所限制

我也是.....

知道我成績不好~

還要硬逼~

壓力是可以讓人成長

但也可以造成反效果~

時間到了是該放手~

而不是還緊緊握者!!
作者: xp20060726     時間: 2011-5-17 01:47 A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homes at 2011-5-16 18:40:
我懂你想表達的

不願被父母的框框所限制

我也是.....

知道我成績不好~

還要硬逼~

壓力是可以讓人成長

但也可以造成反效果~

時間到了是該放手~

而不是還緊緊握者!!

這個需要心境的轉換,不是一味的苛責可以完成的!
關心與嘮叨是不同的感受的,也需要雙方的互動與信任!

否則會產生極大的感受誤差!~

作者: 風雲殘月     時間: 2011-5-22 08:31 PM
前輩說言甚是  實是令晚輩不得不深思  感謝您願意與我們分享^o^
作者: xp20060726     時間: 2011-5-22 10:38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風雲殘月 at 2011-5-22 20:31:
前輩說言甚是  實是令晚輩不得不深思  感謝您願意與我們分享^o^

懂得感恩的人是很有智慧的人,
因為從自省開始導入修行!~

作者: 2efg     時間: 2011-5-24 11:53 AM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 這是自古以來天下父母親對待子女觀念
從這各想法演生出好多做法 及標準  到頭來子要求好成績而忘了最終要的品德

一味的要求這要求納的  望記當出自己也年輕過  也被這樣要求過 當時自己適合等的心態  讓歷史重演

所以 要溝通給他真正想要的  但也要合乎禮教不能說他要甚麼都給 在做人   品德上父母一定要把關  要以身作則  這才是重要的
作者: 劍雪無名     時間: 2011-6-8 12:50 AM
父母溺愛~現在小孩出社會~
學多懂少,懂少摸多,想多做少,
做少拿多,拿多花多,花多吃多,
吃多病多,
可悲阿 以後的小孩 真的可以獨立生活嗎???

作者: VIN123     時間: 2011-6-11 06:27 PM
我想父母對子女的期望
多少反應了父母親成長年代的背景
像我的父母經過戰亂  顛沛流離 對生活有很深的不安定感
所以希望我們全心全力的念書
當完兵後能出國深造
最終的目的 是希望我們能留在國外
過著安定的生活
如今自己有小孩 已能體諒父母當初的要求

因為不是出身有背景的家庭
自然希望自己的小孩能有份穩定的職業
不要東飄西盪 不時的換工作
就算要找工作 也能不被學歷的門檻而有所限制

父母有父母的難處
小孩有小孩的想法
如何取得平衡
也許需要雙方的相互體諒吧
作者: homes     時間: 2011-6-18 12:07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xp20060726 at 2011-5-17 01:47:

這個需要心境的轉換,不是一味的苛責可以完成的!
關心與嘮叨是不同的感受的,也需要雙方的互動與信任!

否則會產生極大的感受誤差!~
[ ...

前輩~

我會想盡辦法去轉換的

只是怕沒那個時間...

我會加油的~~謝謝!!
作者: xp20060726     時間: 2011-6-18 02:18 PM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homes at 2011-6-18 12:07:



前輩~

我會想盡辦法去轉換的

只是怕沒那個時間...

我會加油的~~謝謝!!

心性的轉換需要觀念的建立與勇氣來改變!
重點是要明天天比今天更好,讓煩惱與痛苦減少!~

作者: w638131     時間: 2011-6-27 06:21 AM    標題: 空服員的故事 這篇很有感覺.(強力推薦!)

加班熬夜,賣免稅菸酒,端盤子,當我只是「忍耐」做著工作時,

好友卻以擺渡人的慈善心,教會我對工作珍惜的福氣。



身為一個空服員,除了大家以為的光鮮亮麗外,工作上當然也有旁人難以體會的辛苦,

除了加班熬夜外,更常常在飛機上為幾百人份的發餐、賣免稅菸酒、端盤子、照顧客人……

忙得分身乏術、欲哭無淚,但卻只能一再告訴自己、催眠自己:

妳從事的是服務業,「忍」過了今天就好。



儘管如此告訴自己,可總還是有力不從心、擠不出笑容和耐心的時候。

直到一次,我聽到好朋友如何在飛機上照顧及服務一位嚴重的老年癡呆症客人,

我才對自己的工作心態大為改觀。

那是一班台北飛往紐約的班機,飛機起飛沒多久,一位老先生忽然大小便失禁了!,

他的家人既窘迫又嫌惡的叫他到洗手間自行處理,老先生猶豫了一下,

一個人慢慢走向機尾的洗手間。可是當老先生走出了洗手間,

卻怎麼也記不得自己的座位在哪兒,八十幾歲的人竟急得在走道上大哭了起來。

空服員前來協助,發現他身上臭不可當,原來老先生不清楚廁所內衛生紙擺放的位置,

就隨手塗得一身都是,那間廁所當然也被他使用得慘不忍睹。



將他帶回到座位後,周遭的客人開始紛紛抱怨老先生身上的臭味,實在難以忍受。

空服員只好詢問他的家人是否有衣物可供老先生更換,



其家人卻表示隨身行李都在貨艙中的行李箱內,所以沒有?蝒咱i讓他更換。

他的家人並且告訴空服員:

「今天飛機又沒滿,將他換到最後一排的位子就好了嘛!」

確實,機上最後幾排的座位是空著的,所以空服員便依客人的意思照辦了,

並且將方才那間廁所鎖起來以免有其他乘客誤入。

於是,老先生便一個人坐在最後一排的位子上,望著自己的餐盤,低著頭,

不斷的用手擦眼淚。可是誰知道,一個多小時後,他已換好了衣服,

乾乾淨淨、笑容滿面的回到原來的座位,桌上還放上了一份全新的、熱騰騰的晚餐。



大家相互詢問,原來是我那位好友犧牲自己的用餐時間,

將老先生用濕布和濕紙巾一點一點的擦洗乾淨,

還向機長借了套便服讓老先生換上,更將那間沒人敢進的廁所完全打掃乾淨,

噴上了她自己的香水。



同事們笑罵她笨,這樣幫忙絕對不會有人記得,也不會有人感謝,既吃力又不討好。

她卻只是輕描淡寫的回答:「飛行時間還有十幾個小時,若換成我是那位老先生,

我也會很難受,誰會希望旅行一開始就變成這樣?



再說,平均三十幾位客人用一間廁所,少了一間就差很多,

所以我不只是幫助那位老先生,也是在服務其他的客人啊!」

聽完這件事,我為自己面對工作時的態度感到慚愧,想起她以前對我說過:

「妳知道古時候最有福報的工作是什麼嗎?



是擺渡的人。因為他們把人們從一個地方,平平安安的送到另一個地方,

不論之後等著那些人們的是好事或是悲傷,能平安到達,才能有一個好的開始。

所以我覺得自己現在能從事服務業,真是一種福氣,能有這樣的好福氣當然要珍惜,

而珍惜這福氣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分給別人!」



當我還把服務業只是當服務業,原來早已有人把它當成慈善業一般設想,

那麼努力把平安舒適送到他人心裡。



幾天後從泰國回台北的班機上,晚餐時間有一位老阿媽的餐點竟連一口都沒有動,

我上前詢問她是否餐點不合胃口,還是她的身體不舒服。

老阿媽很不好意思、小小聲的說:

「其實我正想請妳幫忙,這是我第一次坐飛機,所以希望將飛機上的餐點

  帶回去給孫子吃吃看,因為我孫子也沒有坐過飛機。」

我笑著對她說:「沒關係,這份您先吃,我待會兒再打包一份讓您帶回去給孫子。」



老阿媽聽了,瞪大著眼睛一邊謝我,一邊非常開心的立刻動起筷子來。

回到廚房後我將自己的那份晚餐打包,用袋子裝好,學妹在一旁不解的問我:

「學姊,今天回程全滿,機餐連一份都沒有多,妳幹嘛還拿自己的那份給她?」

我的回答是:「我年輕,還可以餓一下肚子,下了班回家再順道買點消夜吃就好了,

老人家可就不行了!」



其實,我心裡想的是:

如果這位老太太往後沒有機會再出國了呢?

她也許只是我服務過幾千名客人中的一位,但卻是她第一趟出國的旅程,

如果她此次旅程的回憶都是美好的,我更不應該扮演之中唯一的缺憾,不是嗎?



服務業真的是一份很有福氣的工作,因為除了商品外,我們還能販賣「好心情」。

現在我常常想,今天的我可以為我的工作及身旁的人做到什麼程度?

設想到什麼地步呢?

今天我要扮演讓他們心情平穩開心的菩薩,還是謀殺他們笑臉的惡魔?

工作是如此,生活也是如此,今天也好,明天也是,我的選擇是「惜福」!


依版規的規定,於主題頁首頁不得超過3帖;
因此予以合并帖中,此致!~


[ Last edited by xp20060726 on 2011-6-27 at 10:57 AM ]
作者: w638131     時間: 2011-6-27 06:46 AM    標題: 給所有已婚、未婚的年輕人 - 給所有已婚、未婚的年輕人

提筆寫這封信,

       已經離你們的新婚喜宴五、六個小時之後了。

       你們知道嗎?我常常有機會為新人證婚,

       也常常在婚禮中獻上我的叮嚀與祝福。

       雖說語重心長,但是現場的喜鬧及吵雜的音響,

       卻也將我殷切的交代沖淡了不少。

       我最最要向你們小夫妻說的一句至要的話,

       就是:「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記得在那遙遠悠久的過去,

       當時在這寶島上的年輕人都在唱著:

       「我的家在大海的那一邊,

       高梁高,流水長,一年的四季不一樣。」

       在軍中的劇隊,

       我認識了現在的孫媽媽──一個十八歲的小姑娘。

       在排練演出而巡迴勞軍的日子裡,我們戀愛了。

       一年兩年直到六年多之後,

       在軍中伙伴的祝福下,我們終於訂下了婚期。

       一九五八年正逢八七水災,

       政府規定,若有喜慶宴客一切從簡,

       不得超過四桌,否則,主管記過。

       三個臭皮匠變成諸葛亮,同事們突發奇想,

       將所有的桌子併成一個U字型的長桌,

      非但不違反規定,而且還可使一百多位好友人人盡歡。

       於是結婚當晚,大家都飽足而歸。

       有人說:「婚姻是戀愛的墳墓」

       可是我卻從不覺得婚後我們不再戀愛了。

       看看時下,媒體常常報導:

       某人與某人因意見不合而離異,

       某人與某人又因個性太像而從此分手。

      我和孫媽媽在個性上雖是南轅北轍,

      但並未因此影響了我們婚姻生活中的相愛相依。

      貧困時如此,小康亦復這般。

      近年來,我常在演講時向那些已婚多年的聽眾問一個問題:

      您們當中仍在與另一半戀愛的,請舉手。

       多年中,

       只有一次在馬來西亞的吉隆坡,

      有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先生高興的立即將手舉得高的,

       並且用另一隻手指著他旁邊的那位老太太,

       當時我看見這位老婦人從臉上綻放出的笑容,

      直到今天,仍然印象深刻。

       孩子的出生,為我夫婦帶來更多的歡笑。當然,

       也開始為這小生命編織著他的未來。

       看著兩個孩子安穩的一年一年的成長,

       我們夫婦也在不知不覺中進入了中年。
   
      我和孫媽媽自婚後就自然的養成了一種睡前在床上聊天的習慣,

      在眾多的話中,我們津津樂道的還是我們的初戀時節。

      連我們兒女也是百聽不厭。

       一個有愛的婚姻真好,

      不祇在你們少年夫妻的時候要有愛。步入婚姻以後,  
      
     我們更需要每日更新,以創新的愛滋潤培養我們愛的關係。

       在「美好人生的摯愛與告別」這本書中寫著:

       「愛情生活中最珍貴的不是性關係,

       而是雙方在每一個方面的相互體貼與心心相印」。

       在那段相去不遠的中年生活中,

      我就發現彼此的那份相知相愛,

       著實讓我工作、交往以及對人生的規畫上,

       她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支柱。

       孩子們:我真願意在你們夫婦新婚之初,

      向你們贅述我和孫媽媽的戀愛史,

       我要提醒的仍是那句老話

       「夫妻是一輩子的事」。聖經上說: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

       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在過去孫叔叔還未信耶穌的時候,

       我也曾在婚姻上出過岔錯。還好,

      在我腦海中時時都會想到那天,

      那天的午后,

     我和孫媽媽(當時的女朋友)在一幢咖啡屋的二樓,

      我們雙方都感到可以談論婚嫁了,就在那時,

       我萌生了一個念頭,

       就是「如果我要結婚,就永不離婚!」。

       過去的我,身體不好,常常在病中,是她,

       讓我感受到一位女性的堅強與耐力。對孩子的教導上,

       我們是身教重於言教。在角色的扮演上,她是嚴母,

       我是慈父,因此,孩子有什麼問題,第一個知道的是我,

       在我們決定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

       我卻又見到她心思的周密與通情。

       當我在六十五歲做了最後一次的捐血,

       我知道我們都進入老年了。

      我常想,生命如同時序的四季,春夏秋冬可以各展其美。

       而人之所以為人,應當更有所望。有天夜裡,

       我們夫妻仍是在床上聊天,

       我說:「我們夫妻如此相愛,令許多朋友羨慕。

       但是,總有一天,會有一個先走吧!」

       孫媽媽毫不遲疑的就接著說:

       「要走我先走。」她的語氣肯定。

      我問她為什麼?她接著就說:

       「你比我堅強,要是我先走了,

      你會將後事處理得很好,

       你可以依然與兒女們保持很好的關係,

       你仍舊可以和老朋友交往,

      你更可以安心的推動你的社會公益。」

       我趕緊接著說:「誰先誰後,不是妳決定的,

       那是上帝事。如果要是有一天我先走了呢?」

       只見孫媽媽低下頭來哀傷的說著:

       「孫越,要是你先走了,

       我會每天哭,我要以淚洗面。要是你先走了,

      我會每天不吃飯,因為我食不下嚥。要是你先走了,

      我會每天不出門,我要足不出戶。要是你先走了,我會.....」

      我趕快搶著說:「算啦!還是妳先走吧!」

      你們不要笑,這是孫媽媽發出的訊號,說明她比我脆弱。

       我須在我有生之年不斷的讓她清楚,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如今,我們仍快樂的過著充實的老年生活。

       我們有規律正常的作息,

       我們與親友們有著定時的交往,

      與兒女們更因著共同的信仰,

      讓我們凡事謝恩、凡事禱告。

      真對不起,在你倆的新婚之際,

      我冗長的敘說著我和孫媽媽的故事。

       請允許我再說一次: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你們因愛而結合,愛就是一種責任。

      你們的老朋友--孫越叔叔贈言。


       提筆寫這封信,

       已經離你們的新婚喜宴五、六個小時之後了。

       你們知道嗎?我常常有機會為新人證婚,

       也常常在婚禮中獻上我的叮嚀與祝福。

       雖說語重心長,但是現場的喜鬧及吵雜的音響,

       卻也將我殷切的交代沖淡了不少。

       我最最要向你們小夫妻說的一句至要的話,

       就是:「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記得在那遙遠悠久的過去,

       當時在這寶島上的年輕人都在唱著:

       「我的家在大海的那一邊,

       高梁高,流水長,一年的四季不一樣。」

       在軍中的劇隊,

       我認識了現在的孫媽媽──一個十八歲的小姑娘。

       在排練演出而巡迴勞軍的日子裡,我們戀愛了。

       一年兩年直到六年多之後,

       在軍中伙伴的祝福下,我們終於訂下了婚期。

       一九五八年正逢八七水災,

       政府規定,若有喜慶宴客一切從簡,

       不得超過四桌,否則,主管記過。

       三個臭皮匠變成諸葛亮,同事們突發奇想,

       將所有的桌子併成一個U字型的長桌,

      非但不違反規定,而且還可使一百多位好友人人盡歡。

       於是結婚當晚,大家都飽足而歸。

       有人說:「婚姻是戀愛的墳墓」

       可是我卻從不覺得婚後我們不再戀愛了。

       看看時下,媒體常常報導:

       某人與某人因意見不合而離異,

       某人與某人又因個性太像而從此分手。

      我和孫媽媽在個性上雖是南轅北轍,

      但並未因此影響了我們婚姻生活中的相愛相依。

      貧困時如此,小康亦復這般。

      近年來,我常在演講時向那些已婚多年的聽眾問一個問題:

      您們當中仍在與另一半戀愛的,請舉手。

       多年中,

       只有一次在馬來西亞的吉隆坡,

      有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先生高興的立即將手舉得高的,

       並且用另一隻手指著他旁邊的那位老太太,

       當時我看見這位老婦人從臉上綻放出的笑容,

      直到今天,仍然印象深刻。

       孩子的出生,為我夫婦帶來更多的歡笑。當然,

       也開始為這小生命編織著他的未來。

       看著兩個孩子安穩的一年一年的成長,

       我們夫婦也在不知不覺中進入了中年。
   
      我和孫媽媽自婚後就自然的養成了一種睡前在床上聊天的習慣,

      在眾多的話中,我們津津樂道的還是我們的初戀時節。

      連我們兒女也是百聽不厭。

       一個有愛的婚姻真好,

      不祇在你們少年夫妻的時候要有愛。步入婚姻以後,  
      
     我們更需要每日更新,以創新的愛滋潤培養我們愛的關係。

       在「美好人生的摯愛與告別」這本書中寫著:

       「愛情生活中最珍貴的不是性關係,

       而是雙方在每一個方面的相互體貼與心心相印」。

       在那段相去不遠的中年生活中,

      我就發現彼此的那份相知相愛,

       著實讓我工作、交往以及對人生的規畫上,

       她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支柱。

       孩子們:我真願意在你們夫婦新婚之初,

      向你們贅述我和孫媽媽的戀愛史,

       我要提醒的仍是那句老話

       「夫妻是一輩子的事」。聖經上說: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

       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在過去孫叔叔還未信耶穌的時候,

       我也曾在婚姻上出過岔錯。還好,

      在我腦海中時時都會想到那天,

      那天的午后,

     我和孫媽媽(當時的女朋友)在一幢咖啡屋的二樓,

      我們雙方都感到可以談論婚嫁了,就在那時,

       我萌生了一個念頭,

       就是「如果我要結婚,就永不離婚!」。

       過去的我,身體不好,常常在病中,是她,

       讓我感受到一位女性的堅強與耐力。對孩子的教導上,

       我們是身教重於言教。在角色的扮演上,她是嚴母,

       我是慈父,因此,孩子有什麼問題,第一個知道的是我,

       在我們決定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

       我卻又見到她心思的周密與通情。

       當我在六十五歲做了最後一次的捐血,

       我知道我們都進入老年了。

      我常想,生命如同時序的四季,春夏秋冬可以各展其美。

       而人之所以為人,應當更有所望。有天夜裡,

       我們夫妻仍是在床上聊天,

       我說:「我們夫妻如此相愛,令許多朋友羨慕。

       但是,總有一天,會有一個先走吧!」

       孫媽媽毫不遲疑的就接著說:

       「要走我先走。」她的語氣肯定。

      我問她為什麼?她接著就說:

       「你比我堅強,要是我先走了,

      你會將後事處理得很好,

       你可以依然與兒女們保持很好的關係,

       你仍舊可以和老朋友交往,

      你更可以安心的推動你的社會公益。」

       我趕緊接著說:「誰先誰後,不是妳決定的,

       那是上帝事。如果要是有一天我先走了呢?」

       只見孫媽媽低下頭來哀傷的說著:

       「孫越,要是你先走了,

       我會每天哭,我要以淚洗面。要是你先走了,

      我會每天不吃飯,因為我食不下嚥。要是你先走了,

      我會每天不出門,我要足不出戶。要是你先走了,我會.....」

      我趕快搶著說:「算啦!還是妳先走吧!」

      你們不要笑,這是孫媽媽發出的訊號,說明她比我脆弱。

       我須在我有生之年不斷的讓她清楚,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如今,我們仍快樂的過著充實的老年生活。

       我們有規律正常的作息,

       我們與親友們有著定時的交往,

      與兒女們更因著共同的信仰,

      讓我們凡事謝恩、凡事禱告。

      真對不起,在你倆的新婚之際,

      我冗長的敘說著我和孫媽媽的故事。

       請允許我再說一次: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你們因愛而結合,愛就是一種責任。

      你們的老朋友--孫越叔叔贈言。


       撰文:孫越

       提筆寫這封信,

       已經離你們的新婚喜宴五、六個小時之後了。

       你們知道嗎?我常常有機會為新人證婚,

       也常常在婚禮中獻上我的叮嚀與祝福。

       雖說語重心長,但是現場的喜鬧及吵雜的音響,

       卻也將我殷切的交代沖淡了不少。

       我最最要向你們小夫妻說的一句至要的話,

       就是:「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記得在那遙遠悠久的過去,

       當時在這寶島上的年輕人都在唱著:

       「我的家在大海的那一邊,

       高梁高,流水長,一年的四季不一樣。」

       在軍中的劇隊,

       我認識了現在的孫媽媽──一個十八歲的小姑娘。

       在排練演出而巡迴勞軍的日子裡,我們戀愛了。

       一年兩年直到六年多之後,

       在軍中伙伴的祝福下,我們終於訂下了婚期。

       一九五八年正逢八七水災,

       政府規定,若有喜慶宴客一切從簡,

       不得超過四桌,否則,主管記過。

       三個臭皮匠變成諸葛亮,同事們突發奇想,

       將所有的桌子併成一個U字型的長桌,

      非但不違反規定,而且還可使一百多位好友人人盡歡。

       於是結婚當晚,大家都飽足而歸。

       有人說:「婚姻是戀愛的墳墓」

       可是我卻從不覺得婚後我們不再戀愛了。

       看看時下,媒體常常報導:

       某人與某人因意見不合而離異,

       某人與某人又因個性太像而從此分手。

      我和孫媽媽在個性上雖是南轅北轍,

      但並未因此影響了我們婚姻生活中的相愛相依。

      貧困時如此,小康亦復這般。

      近年來,我常在演講時向那些已婚多年的聽眾問一個問題:

      您們當中仍在與另一半戀愛的,請舉手。

       多年中,

       只有一次在馬來西亞的吉隆坡,

      有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先生高興的立即將手舉得高的,

       並且用另一隻手指著他旁邊的那位老太太,

       當時我看見這位老婦人從臉上綻放出的笑容,

      直到今天,仍然印象深刻。

       孩子的出生,為我夫婦帶來更多的歡笑。當然,

       也開始為這小生命編織著他的未來。

       看著兩個孩子安穩的一年一年的成長,

       我們夫婦也在不知不覺中進入了中年。
   
      我和孫媽媽自婚後就自然的養成了一種睡前在床上聊天的習慣,

      在眾多的話中,我們津津樂道的還是我們的初戀時節。

      連我們兒女也是百聽不厭。

       一個有愛的婚姻真好,

      不祇在你們少年夫妻的時候要有愛。步入婚姻以後,  
      
     我們更需要每日更新,以創新的愛滋潤培養我們愛的關係。

       在「美好人生的摯愛與告別」這本書中寫著:

       「愛情生活中最珍貴的不是性關係,

       而是雙方在每一個方面的相互體貼與心心相印」。

       在那段相去不遠的中年生活中,

      我就發現彼此的那份相知相愛,

       著實讓我工作、交往以及對人生的規畫上,

       她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支柱。

       孩子們:我真願意在你們夫婦新婚之初,

      向你們贅述我和孫媽媽的戀愛史,

       我要提醒的仍是那句老話

       「夫妻是一輩子的事」。聖經上說: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

       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在過去孫叔叔還未信耶穌的時候,

       我也曾在婚姻上出過岔錯。還好,

      在我腦海中時時都會想到那天,

      那天的午后,

     我和孫媽媽(當時的女朋友)在一幢咖啡屋的二樓,

      我們雙方都感到可以談論婚嫁了,就在那時,

       我萌生了一個念頭,

       就是「如果我要結婚,就永不離婚!」。

       過去的我,身體不好,常常在病中,是她,

       讓我感受到一位女性的堅強與耐力。對孩子的教導上,

       我們是身教重於言教。在角色的扮演上,她是嚴母,

       我是慈父,因此,孩子有什麼問題,第一個知道的是我,

       在我們決定如何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

       我卻又見到她心思的周密與通情。

       當我在六十五歲做了最後一次的捐血,

       我知道我們都進入老年了。

      我常想,生命如同時序的四季,春夏秋冬可以各展其美。

       而人之所以為人,應當更有所望。有天夜裡,

       我們夫妻仍是在床上聊天,

       我說:「我們夫妻如此相愛,令許多朋友羨慕。

       但是,總有一天,會有一個先走吧!」

       孫媽媽毫不遲疑的就接著說:

       「要走我先走。」她的語氣肯定。

      我問她為什麼?她接著就說:

       「你比我堅強,要是我先走了,

      你會將後事處理得很好,

       你可以依然與兒女們保持很好的關係,

       你仍舊可以和老朋友交往,

      你更可以安心的推動你的社會公益。」

       我趕緊接著說:「誰先誰後,不是妳決定的,

       那是上帝事。如果要是有一天我先走了呢?」

       只見孫媽媽低下頭來哀傷的說著:

       「孫越,要是你先走了,

       我會每天哭,我要以淚洗面。要是你先走了,

      我會每天不吃飯,因為我食不下嚥。要是你先走了,

      我會每天不出門,我要足不出戶。要是你先走了,我會.....」

      我趕快搶著說:「算啦!還是妳先走吧!」

      你們不要笑,這是孫媽媽發出的訊號,說明她比我脆弱。

       我須在我有生之年不斷的讓她清楚,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如今,我們仍快樂的過著充實的老年生活。

       我們有規律正常的作息,

       我們與親友們有著定時的交往,

      與兒女們更因著共同的信仰,

      讓我們凡事謝恩、凡事禱告。

      真對不起,在你倆的新婚之際,

      我冗長的敘說著我和孫媽媽的故事。

       請允許我再說一次:夫妻是一輩子的事。

      你們因愛而結合,愛就是一種責任。

      你們的老朋友--孫越叔叔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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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edited by xp20060726 on 2011-6-27 at 10:58 AM ]
作者: w638131     時間: 2011-7-1 06:45 AM    標題: 這是媳婦寫給婆婆的一封信(真猛=.=)

這是媳婦寫給婆婆的一封信(真猛=.=)
我一直在想,你對我到底有什麼意義?
你只不過是我丈夫的母親,在結婚之前,你在我的生命中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我的生命來自我的父母,今天的學歷、能力、教養、待人處世之道理,都是來自我父母的承傳,沒有任何一分一毫是由你來貢獻。
所以我不懂,為何一結婚之後,我活了二十多年的歲月全部必須歸零,然後變成所謂「你家」的人,又變成你家「最小」的人。
說「最小」是因為我在「你家」的地位始終比我今年才2歲的兒子小。
說真的,我心理很不平衡。 我的父母養育了我二十多年,而你是撿他們辛苦二十多年的結晶,根本來說你是不勞而獲、撿現成的。
所以我在幫你做事情時,你得感謝我的父母以及我的勞力付出。
如果你不感激那就算,你不應該還對我有極大的意見,對我做的事情總是拿著放大鏡來挑剔------雞蛋裡面挑骨頭。
這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白天有自己的工作,經濟一向獨立,所以我根本不必依靠你的兒子,也還沒有靠過你兒子的薪水過活過。 而且我今天有謀生的能力,是仰賴我父母給我的教育,以及我自己的不斷學習成長的能力。 所以我 不能忍受我賺錢的好像理所當然必須貢獻給「你家」,然後我花我自己賺的錢,都還要看看你的臉色,豈有此理!
我又沒欠你,也不需要你養,更沒拿過你一毛錢,我可以尊重你的意見,但是不能讓你做主。
所以我現在要跟你開誠佈公的講清楚說明白:
電費是我在支付,所以酷暑的炎夏我開冷氣睡覺你不准有意見,隔天要上班的是我,睡眠品質對我而言很重要。
還有「佛要金裝、人要衣裝」我要買幾套衣服、鞋子都是我的事情,請你一定要記住,這些都是我自己賺的錢。
花錢的準則上面我自己有分寸,你要管就去管你兒子的錢,我用我能力勞力賺去的錢,實在不想還要看你的臉色。
而且,你不要老是以為你的兒子多棒,
如果沒有我也出去工作,你以為你去年可以去大陸旅遊二星期嗎?哪來的錢?
我常常在想,你對我其實真的沒有任何意義,如果你對我有任何形式上的意義,你只不過是我丈夫的母親,
你所有的恩情功勞都在他身上,要回報你的也是他,相同的能叫我回報的也只有我的父母親,
如果今天我的父母也這樣挑剔你的兒子,你心理又會舒服嗎?
而你的兒子有能達到他們多少的要求?
所以~~以後你想吃水果,請叫你兒子切給你吃,因為這才是他應該做的。
衣服也請你兒子洗,畢竟你也幫他洗了二十幾年的衣服 (我連一雙襪子都沒有麻煩過你)。
要去看醫生,請他提早下班帶你去...我不想老是被扣全勤的費用,而且我感冒時你還會對我冷言冷語笑我身體差,
因此你生病時我沒有辦法提起太多的同理心。
言而總之,他孝順你是應該的,而我,要把我的孝心回饋給生我育我的父母親。
如果要我幫你做,那麼你至少得閉上那張挑剔的嘴巴,然後心存感激,因為我沒有欠你,幫你做,是因為看在你是我丈夫的母親份上,僅僅是這樣而已,要不是他是我丈夫,你以為你會有這個榮幸嗎?
而且,你也得多看看新聞,現在都已經是「家務勞給」的年代,你既然沒有支付我薪水,我幫你做你就要偷笑了!
最後,我寫這封信給你,你一定會覺得我大逆不道,但是人與人之間是互相尊重的,我對你便是以這樣的基礎去相處,
如果你不能夠同樣尊重我的感受,就算我會看在你的長輩的份上退讓幾分,但是我還是要把底限說清楚。
你會說「做人的媳婦要知道理」,但是我要在這邊反駁你~~
我從來就不 是你養大的,我更沒有欠你,而對你我已經發揮最大的容忍與尊重,其他需要學習的地方是在你這邊。
婆婆,尊重別人也尊重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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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edited by xp20060726 on 2011-7-1 at 07:3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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