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st edited by xp20060726 on 2010-11-8 at 06:38 AM ]作者: garylhk 時間: 2010-11-7 11:30 PM 看到老人的事蹟,個人深表惭愧,竟然忘了自己週遭同胞發生那麼多的不幸,卻無動於终未伸出援手。
而老人的事蹟也再度喚起了自己的社會責任,也感謝大大適時的提供分享!作者: yghkimo 時間: 2010-11-8 03:03 AM 標題: 草寇的救世主
近來猴不垃圾的裁判官,真的是言語越來越繽紛,
氣度越來越像革命中的國父。
他們的論述,幾乎都是超世代的評裁,
說穿了只不過是一群披著衣的狼。
說著我們聽不懂的語言,
告訴我們他們是「主人」的仲裁者。
誰叫妳不是個官,啥們是個屁。
官字兩張口,隨他如何去說,
想要出風頭,反正不管他如何去裁評,
怎麼高興寫就怎樣寫。
妳都鳥不到他!ㄚ不然妳是要怎樣。
人家我是終生職,妳咬我喔!
還說:...
收錢的無罪,因為是您自己笨要給,
這斯不是他的管轄職權,
只是妳送錢的笨,
搞不清楚。
而錢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他奶奶的坐在家裡爽爽的拿,
真好!
咱認真的說:
難道去殺人搶劫的都是無罪的,
因為憲法只說有自由的行為,
沒有規定人民殺人搶劫的職權定義,
那殺、盜、淫作奸犯科者,
只是逾越了作為人民的自由份際囉∼
所以無罰。
賊生在這裡,寇長在這裡。
真是爽!
再說:
性侵的無罪,因為妳沒有說您「不要」,
所以我就可以繼續我的下一步囉!
也或許那個小朋友還沒有學會這句話吧!
所以囉!
生沒帶把的父母們,
教育你們家的女生第一句話就是「我不要」。
真是夠絕了還有....
他還有一邊召妓一邊欣賞古董的3P行,
還真是附合時代的趨勢。
厲害!厲害!
偶想在出個啥也都不構成趣聞,
因為這樣搞都行了,還有下文.......
那不是變成漢朝末年般....的黃巾賊一樣。
怪不得近來雨一下都像倒水一般,
原來是天皇老子不削貪婪島的烏龍鳥事,
在吐我們口水......
訴說著:「我們鄙視您們」!但也莫可奈何啦!
看了咱都想哭,
因為咱這輩子是當不了草莽英雄,
因為.......
咱是個五形不全的廢物,
作不了哪些職權不定義事。
白白浪費了此生哪麼爽的際遇。
共匪都沒有這麼爽!
真是可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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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edited by xp20060726 on 2010-11-8 at 06:38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