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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鬼鬼代言出「包」! 不拿代言包挨告賠「300萬」 [打印本頁]

作者: superman1024     時間: 2016-5-5 07:20 PM    標題: 鬼鬼代言出「包」! 不拿代言包挨告賠「300萬」

鬼鬼代言出「包」! 不拿代言包挨告賠「300萬」
壹電視-2016年05月05日 下午14:18
近期簽約韓國經紀公司的藝人鬼鬼,2013年因為接下鴻月國際皮包代言,卻在私下拿自創包款,還上傳臉書,破壞代言人規範,氣的讓廠商告上法院,求償前經紀公司寶來麗,如今判決出爐,法院認定前經紀公司未盡督促責任,需賠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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