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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毒舌節目入校 遲到!罰100萬 [打印本頁]

作者: luies545     時間: 2006-5-3 12:29 PM    標題: 毒舌節目入校 遲到!罰100萬

綜藝節目「快樂星期天」,新開闢校園歌喉戰單元,將殘酷舞台搬進校園,不過卻有學校抗議製作單位,要求參賽學生簽下不合理的100萬違約金賠償合約書,製作單位解釋,這是為了要保障節目順利錄影。

藝能歌喉戰帶起的殘酷舞台風,暑假要吹進大專院校能夠被小松小柏親自指導,噱頭十足,不過卻有學校反應,學生要上節目,還得先簽合約。

快樂星期天製作單位要求,學生必須遵守錄影時間,學生如果有經紀合約,也必須事先告知製作單位,而且在上完節目一年之內,製作單位享有經紀約優先權 洋洋灑灑的規定,只要有違反,就要賠高達100萬的違約金!

這麼驚人的數字,製作單位解釋,是為了保障節目。製作單位黃淑宜:「錄影的棚內的東西搬到棚外去,那這是對節目的一個保障,因為我們選出來的第一名需要進棚比賽,如果到最後,那些參賽者不來的話,那我這一集等於不能錄了。」

製作單位強調,並沒有硬性規定,合約也只適用於第一名的學生,不過除了高額賠償金,能不能招架毒舌批評,對年輕學生來說,都是大考驗。

作者: yoyo007     時間: 2006-5-4 04:05 AM
保障節目...!? 上台挨罵還要簽保險,

我們這些觀眾可真看的值回票價呀!!
作者: juses369     時間: 2006-7-16 09:20 PM
被罵還要簽合約
不爽 還要繳錢
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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