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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華航嗆光良 提告別光說不練 [打印本頁]

作者: 流雲     時間: 2011-11-9 07:49 AM    標題: 華航嗆光良 提告別光說不練


▲光良(右)昨開說明會,髮型師Ryan手持定型噴霧表示不超過500ml可託運上機。

光良上月26日遭爆料帶違禁品搭機,他認為對形象有傷,8日在經紀人孔勝民及髮型師陪同下出面澄清,指罐裝髮型噴霧不是他的,也裝在髮型師行李箱,且不超過500ml,是允許託運範圍。但華航說,當天是機場安檢人員確認過易燃物,光良等人要告就不要口頭說說!

 光良也寄存證信函給華航,未獲滿意回覆。會提告嗎,經紀人說,有權利提訴訟,但考量浪費時間金錢,採記者會方式表達訴求。光良為此回大馬跟看不懂中文的爸媽解釋原委。

 華航表示,違禁品禁止上機,非地勤人員擅自判定或處置,當天是由「機場安檢人員」確定光良等人攜帶的罐裝髮型噴霧,為易燃物且超過500ml,要求禁止上機。據查,為了飛安,只要被判定是易燃物,不過多少ml都不能帶上飛機。

 華航強調,全世界的安檢都是採取抽檢方式,不是以前沒有被查到,就表示以前的做法是合法的,華航站得住腳,光良等人要告就不要只口頭說說,或寄不具法律效益的存證信函,歡迎正式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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