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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經營餐廳爆違法 吳淡如:忌妒者中傷 [打印本頁]

作者: 流雲     時間: 2011-7-10 06:58 AM    標題: 經營餐廳爆違法 吳淡如:忌妒者中傷


吳淡如在梅花湖環境特別區內開設餐廳,被爆不法用地。

知名作家、主持人吳淡如去年砸下重金,在宜蘭梅花湖開設餐廳,今爆出該餐廳蓋在梅花湖環境特別區的公園用地內,屬不法用地。對此,吳淡如表示土地產權並無問題,「當初直接買下蓋在當地的民宅,怎麼可能違法?」,她推斷可能是餐廳生意太好招忌,有人惡意中傷,會再和縣政府確認。

吳淡如的餐廳除了爆出土地使用的問題外,還傳出餐廳將垃圾倒在旅客遊客中心的垃圾桶裡,卻未繳納「廢棄物處理費」。
宜蘭縣政府表示,在公園用地內開設餐廳,違反了僅能用作住宅的規定,依法可讓餐廳餐廳停業,若有人檢舉,可開罰30∼60萬。不過梅花湖風景管理處則說,商業法後來有修改,吳淡如的餐廳是合法營業,但是仍抱怨餐廳「垃圾多」,丟在遊客中心的垃圾桶裡,確實造成髒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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