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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影視新聞]離婚後依然同住 林慧萍前夫:我們一輩子是家人 [打印本頁]

作者: 凡     時間: 2009-9-14 11:31 PM    標題: [影視新聞]離婚後依然同住 林慧萍前夫:我們一輩子是家人






玉女歌手林慧萍12日發表聲明,宣布和丈夫潘博照(Terry)的婚姻,已在8月底畫下句點。外傳第三者介入與林慧萍太強勢,是兩人離婚的主要原因。潘博照13日接受平面媒體訪問時,對傳聞一概否認,僅表示雙方關係良好,離婚後仍是一家人。


林慧萍9年婚姻無預警宣告結束,震驚演藝圈,過去曾與他有過一段情的張菲,也透過媒體表達關心。雖然林慧萍強調是因個性不合而分開,但潘博照和助理Vivian的親密照片外流,仍被視為兩人分手的「證據」。潘博照昨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則再次澄清與助理無曖昧關係,並表示和林慧萍「一輩子是家人」,盼外界勿再牽連無辜。


提到離婚後的生活,潘以「Try very hard!(很努力試過)」、「It’s very sad!(很難過)」兩句話表達心情。他並解釋,雙方並非因爭執而離婚,「這不會是一兩天做的決定,現在的關係反而更好。」Jerry也強調,離婚後兩人依然同住,美國和台北的房子是雙方共有,「我們是家人,我對這個家是絕對的付出」。


此外,林慧萍出道後一直被塑造成玉女,但她私下個性較強勢、喜歡主導,與螢光幕前的形象有落差,外傳這也可能是離婚的原因之一。不過對於其他揣測,雙方均選擇低調,不願再做回應。

作者: xp20060726     時間: 2009-9-15 02:39 PM
個性使然真的是婚姻的一大課題待研討,也許男女大家都有自己的思考空間,
在爭執的主觀意識裡,很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能也不是雙方不夠冷靜的情形,
最主要的重點是共識,每個人各有優缺點與個性,兩強爭峰必有一高!..


婚姻不是朋友相處之道而已,要讓兩個思想與習慣不同的人謀合相契,才能
在往後的相處日子裡互相配合,否則還只是算朋友的不同個體罷了!


所以說,夫妻必須能夠互相包容與欣賞對方優點,這是當初結婚時的初衷吧!
如今不知是緣盡了還是生活久了都變質了,都只看到了對方的缺點與脾氣,
這樣的婚姻無法延續的,就算再找下一個男人或女人,問題還是會重演的,問題
癥結就在雙方對事情的觀點與品析上,終究還是要檢討自己才是!!


感謝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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