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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張學友模範丈夫戲里放縱 被梅艷芳誤會很委屈 [打印本頁]

作者: erin19     時間: 2005-11-28 01:05 PM    標題: 張學友模範丈夫戲里放縱 被梅艷芳誤會很委屈

生活中中規中矩的模範丈夫張學友,難道真的沒有浪漫夢想?學友嘿嘿地笑,說出一句真心話,“知道拍電影最開心、最吸引人的是什麼嗎?你平時不敢愛的,不敢恨的,在電影里都可以來一遍,還沒有后遺症,不用負責任。其實每個人都是貪心和好奇的,總想拿多一點,愛多一點。這世界那麼多漂亮女生,對不對?但現實中你不能想怎樣就怎樣啊,電影就不一樣了。”這就是他理解的“人生如戲,戲如人生”。

戲里學張藝謀學成了蔡楚生

當初陳可辛可以說是看準他演這部影片的,在其他演員都沒有確定的時候,張學友就已是不二人選。作為一部歌舞片,“歌神”張學友的加盟毫無疑問可以加強影片的歌曲特質。但張學友長得實在不像個導演,看過影片,也讓人覺得雖然有那麼點感覺了,但好像離所謂內地大牌導演總還差口氣。

面對這個問題,陳可辛笑答:“因為是張學友呀。你讓他有內地大導演張藝謀、陳凱歌的那種氣派和腔調,太難為他了,他平時連個明星都不像,更何況要當個像大腕兒一樣的內地導演?”學友則向記者坦言:“其實我演的時候也很不自信,尤其是一說話,感覺就不對。香港導演大多數有時也像打工的一樣,不像內地有領導的概念,內地導演的那種‘我是整個劇組的領導’的氣派,香港人是學不來的。本來自以為在香港演員中普通話算是說得不錯的了,可是演著演著就覺得一個內地導演不該像我這樣說話。”為此,陳可辛為他找來了一個內地配音演員,聲線跟他相似得難以辨認。克服了語言障礙,演戲便自然了。至於沒有內地導演的味道,他表示:“我已經很努力在靠近了,一開始陳可辛給我找來了好幾盤反映內地導演拍片過程的紀錄片,我很耐心地研究他們的狀態。”

陳可辛決定在學友的造型上下了不少功夫,他找來美術指導奚仲文修改聶文的服裝,還給他加上了眼鏡。結果一出片,大家發現,張學友變成了曾執導《一江春水向東流》的著名老導演蔡楚生,斯文儒雅的知識分子型導演。

戲外第一職業是陪太太和女兒

問學友自己有沒有曾經想過未來轉型做導演。學友否定得好快,“絕不會。當導演什麼都要管,我做不來。”陳可辛已經讓他看到了導演的可怕,“他竟然可以連續幾天不眠不休不回家,鐵人一樣,在各地做空中飛人,事無巨細,什麼都自己來,我不可能這樣。”這個巨蟹座男人居然說:“我的第一職業是陪太太和女兒,第二職業是唱歌,第三職業是演戲。已經夠了,不會有第四職業了。”

他甚至會經常出現在大女兒的學校,又是接又是送。“你是個明星,總是出現在學校,別的小朋友不會對你女兒另眼相看?議論她是明星的女兒?”記者問他。學友不以為然:“就是因為他們都知道我的身份,我才要更多地出現在學校,不能讓我女兒覺得有個明星老爸就和別人不一樣,爸爸就沒空來接她。”

別的演員會演戲演到出不了戲,人戲不分,這在張學友是天方夜譚。他拍戲沒別的要求,只是一定要在他每天早上送完女兒后開工,中午還得給他休息時間,以便回家陪老婆吃飯,下午只能工作三小時,因為還要接女兒放學,除了夜戲盡量不安排加班,能回家吃飯一定要放他回家吃飯。“男人,最重要是責任感。我覺得演藝事業只是我的工作而已,當然要做到最好,但絕對不可以影響我的生活。”

當陳可辛終於決定要開拍《如果·愛》時,他張大嘴,“現在?不行。我太太懷孕5個月了,我得照顧她,絕不能離開香港去內地拍戲。”陳可辛拿他沒辦法,只好苦等半年,直到他小孩滿月。結果,學友勉為其難,依依不舍地離開家人。來到上海拍戲,再次約法三章,“每周回香港一次,每次過來拍三天。”后果是他把自己逼到每回來上海,都是三天連拍72小時,覺也沒得睡。

理想在電影里滿足好奇和貪心

採訪張學友是一件令人愉悅的事情。所以他說自己“根本沒有明星味”,演這部所謂“明星演明星”、“戲中帶戲”的影片,他也沒覺得有多親切。“但說到人生如戲,這一點我非常贊同。就是這樣的嘛,不止是這部影片,每個人的生活都是一部戲。”他甚至承認自己的人生非常有戲劇性。

“那你只會在戲里滿足自己的貪心和好奇嗎?現實中有沒有偶爾的放縱?圈里的美女那麼多。”

“沒有。如果喜歡這里點一堆火,那里點一堆火,那只能引火上身。”學友非常清醒。

就算是像他這樣過著如此自律人生的人,仍然覺得自己的人生富有戲劇性,“我曾是個那麼普通的人,居然就這樣一步步走上來,走到今天這一步,我有時想想都覺得很戲劇呢。”對於片中周迅演的孫納隱瞞自己的過去,學友很不認同:“沒什麼不可以面對的。過去的你也是你的一部分。我從來沒有不好意思講自己以前是在航空公司做的,不過很多人誤會我是當空少,其實只是普普通通的定位員。”

現實曾被梅姐誤會很委屈

身處演藝圈,明星們為一夜成名付出了隱私和自由的代價。“當個明星,最痛苦的就是什麼事都有可能被人拿出來當談資。”回憶被人誤會最深的一次事件,學友翻出了陳年老賬。

“那是十幾年前的事了,我才小有名氣,有一次梅艷芳過生日,我和曾志偉、張曼玉拍完戲收了工再去她家的。當時下雨,我們也沒來得及回家換衣服,穿著雨衣就去了。一到那兒,發現人人都穿得很正式。當時,派對規模很大,還有幾家與梅姐相熟的媒體,他們就覺得我不重視梅姐生日會。之后不知是誰開始亂扔奶油蛋糕,我們喝了酒都比較興奮,也一起扔,但局面沒控制好,現場一下子亂了,梅姐也不高興了,派對不歡而散。第二天報紙出來,竟說是我帶頭扔蛋糕,破坏了生日會。我很生氣,最重要是公眾誤會我就算了,梅姐也以為是我帶頭的。我百口莫辯,但當時年輕,受不得委屈,急著就到處申訴,還氣憤地認為:你們不相信我,就是因為梅艷芳比我名氣大,我只是個小明星,覺得社會很勢利。現在想想真傻,那麼小一件事我當年竟看得這麼大。年輕啊。”

“現在就能忍一時意氣了?”記者問。

“不到很嚴重,一般不會理會。在香港生存的明星,必須有這個承受力。”

作者: yoyo007     時間: 2005-11-28 08:28 PM
演一齣戲,圓一場夢,是這樣子的嗎!?
早上送完女兒再開工,中午休息,
下午只能工作三小時,這樣的條件,
也不是一般演員能擁有的呢!!
作者: l0y0b     時間: 2005-12-1 08:15 PM
我的偶像:学友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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