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tpecobra at 2005-11-9 04:15:
至少侯主播關於新聞的觀點我完全認同.搞媒體的常常把新聞自由掛在嘴邊.根本就忘記自己也應該受到相關法律約束.大家都知道美國的新聞業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享有極高度新聞自由.但是也經常有記者為了拒絕透露消息來源入獄.即使時間並不長.美國最高法院的判例明白寫著.我們支持新聞自由.但是新聞自由並不能凌駕法律.記者們也深知這遊戲規則.選擇入監以示尊重法律.侯主播即使個人感情引起爭議.但是他這次發言顯示他新聞修養真的很不壞.這些感受也算是很正面的歷練吧.祝福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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