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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閒聊]電子菸就沒事嗎 水果口味還是菸
台北市議員李彥秀今召開記者會展示水蜜桃、草莓、咖啡等多種口味電子菸,她表示,上月雲林縣傳出國小生在校抽水果味電子菸,北市也曾傳出國中生在校抽菸被記過處分。因電子菸外型不像香菸,無法用《菸害防制法》開罰,但其實尼古丁檢出率高達 82%,呼籲修法將電子菸納入管制。
李彥秀指出,水果口味電子菸外型五彩繽紛,且每隻不到100元可抽500次,容易在網路買到,甚至還有官方臉書粉絲團可輕易追蹤最新商品訊息;她秀出在網路買到的荔枝、草莓等水果口味電子菸,包裝外型不像香菸,且未標成分產地來源,無法用《菸害防制法》開罰。籲政府應立法規範水果菸及電子菸的製造與販售,以免水果口味電子菸成香菸入門款。李彥秀強調,一般電子菸尼古丁檢出率高達82%,且含有許多甲醛、乙醛等化學物質,不知會對人體造成何等傷害,政府卻無法可管實在離譜。
董氏基金會指出,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可破除「電子菸不是菸」、「電子菸無害」、「電子菸幫助戒菸」、「電子菸是吸菸者減害的選擇」等錯誤觀念,更可以明確規範禁止廣告促銷。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吸食。禁止網路販售。須遵守菸品包裝警示規定。取得與吸食有年齡限制。
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處長林夢蕙說,議員提供電子菸確實有疑慮,要帶回去作行政調查才能釐清,不過這些市售電子菸被認定外型是香菸,可依照菸害防制法對製造者罰1萬至5萬元、販售者可處1000至3000元;若電子煙被驗出含有尼古丁成份,依藥事法規定還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國中學生攜帶電子菸到校,該校除依據學生獎懲要點處理學生違規行為外,亦已對全體學生、教師及家長加強電子菸危害衛生教育。目前北市各級學校已將電子菸列為違禁品,若有學生私帶抽電子菸,是會有處分的,也提醒家長多注意。
【101創業大小事/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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