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論壇 - 花漾女人館 - 女人俏俏話 - [女性焦點] 對於性侵犯是否該處鞭刑或其他刑罰,各位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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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女性焦點] 對於性侵犯是否該處鞭刑或其他刑罰,各位的看法?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RING
  區版主 
  涉江而過 芙蓉千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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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女性焦點] 對於性侵犯是否該處鞭刑或其他刑罰,各位的看法?

發起這個主題,就只是單純的想知道各位對於此事的看法,RING不想以投票方式來處理,而以討論交流來進行!
不涉及政治,也不談人權原則,就以個人觀點來看待台灣的性侵害案∼

即使性侵害已由告訴乃論罪改為公訴罪多年,對女性多了一點保障,但性侵害的犯罪率卻依舊持高不下!
既然目前的法令無法遏阻,也無其他對應措施及制度來審視,那麼與其如同放任其罪行般,不如痛定思痛的來加重刑罰∼

即使再重的刑罰都彌補不了受害女性身心的傷痛,卻能減少遭受女性更多的傷害∼∼

也許在人權主義下並不容許,但畢竟這是關心到你我切身的問題,
希望大家多多表達自己的想法,讓大家彼此知道彼此的想法,也是一種安慰及打氣的方法喔~


選擇主題如下:

贊成鞭刑

不贊成鞭刑,希望採用另一種刑罰,如化學去勢或其他~

★ 所謂的化學去勢,就是透過藥物抑制強暴犯的雄性激素,紅色小藥丸是其中一款,
還有白色藥錠,但唯一麻煩就是每天都要吃,最有效的是打針注射,藥效可以持續一個月。


維持目前的刑罰即可,但性侵犯須強制治療及加強監控~




RING是選擇 不贊成鞭刑,而用化學去勢並加強制治療及加強監控∼

我的看法是既然目前無法可改善,除依法判決之外,再加重處罰!
而另如變態的性侵犯,加重刑罰對他並無作用的,則須長期的治療及監控∼
要不,這種變態的,鞭了他、閹了他,沒有了性器官,他一樣可以利用其他工具性侵∼
這才是最可怕的!

各位,你選擇哪一種?請說說你的看法,上來吐個氣喔∼


[ Last edited by RING on 2010-9-24 at 10:22 PM ]






2007-3-24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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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nchi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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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選贊成耶…
周遭同事也大都表贊成…
看看新加坡實施鞭刑的效果…
犯罪率就不會那麼高了…
反正訂的處罰再重,
只要不犯罪,就不會處罰到自己了^^




2007-3-25 1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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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楓公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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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恰杷杷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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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灣法律講求 情理法 情 排第一

外國法律講求 法理情 法 排第一

而非贊成與否 而是 是否有人性

雖本身也是女性 但此做法太慘酷了




2007-3-25 12: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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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n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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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上的小笨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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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贊成鞭刑,而且任何刑責都要加重,死刑也要擴大實施~

亂世要用重典,都犯罪了還講什麼人權,當他要性侵(作案)時有想到別人的人權嗎?

台灣就是太民主,人民太不守法;所以要用重典治理一下~




人生真要學習的或許不是要獲得多少,而是能計較的變少~
2007-3-25 09: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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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宮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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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事用理論,莫起幹戈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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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此事法律快定奪,那不然那些政府官拿人民納稅錢,只說!!不快有結論於事無補。

[ Last edited by 紫宮太一 on 2007-3-25 at 03:14 PM ]




2007-3-25 02: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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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sl5193
  區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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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JSL選擇不贊成鞭刑,而用化學去勢並加強制治療及加強監控∼

通常性犯罪會一犯再犯,鞭刑及刑罰無法徹底解決,
有些是本身心理有問題須透過此行為才有滿足感覺,
不如用化學去勢抑止他的意念,並加強監控行為,
才能避免傷害更多女性.


PS.如果直接去勢,讓他當個太監,看還能有何作為∼

[ Last edited by jsl5193 on 2007-3-26 at 10:48 PM ]





花漾女人館歡迎您的加入∼∼
2007-3-25 1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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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陰川蝴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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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緣盡 命短 情傷 義絕 愁更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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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小蝴蝶也"不贊成鞭刑",直接去勢,讓他"當個太監",看還能"有何作為"
治標不治本此項...........徹底去""................
jsl美女說的好阿...........




2007-3-26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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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nchi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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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jsl5193 at 2007-3-25 11:26 PM:
如果直接去勢,讓他當個太監,看還能有何作為∼

RING妹妹就有提到了…若真的有心要犯罪,即使沒了那"",還是會用其它方法及工具…

  Quote:
這種變態的,鞭了他、閹了他,沒有了性器官,他一樣可以利用其他工具性侵∼

所以最後的結論就是…讓罪犯二選一…
第一:先鞭刑,後去勢
第二:先去勢,後鞭刑
缺一不可^^
最後再關起來,不得假釋…


[ Last edited by qunchi on 2007-3-27 at 11:42 AM ]




2007-3-27 11: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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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ka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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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還是閹型比較有用! 直接割掉...

再關起來..要不見天日的那一種! 與事隔絕...


2007-3-29 05: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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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鎖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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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淨化者-奇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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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本人覺得唯一死刑實在是最好的方法,
但版主沒提到那就先腐型再鞭型吧!
然後再永遠關起來~什麼假釋都別想~就在裡面左手玩右手終老吧!
台灣法律就是亂七八糟~
明明就知道強姦犯出來再犯率高達8成以上
報紙一報再報~
不知道那些官員是腦袋進水還是裝大便
什麼人權人性~跟沒人性的人講人性幹麻~
好像在叫植物人去運動一樣
這麼喜歡講人性那就把他跟強姦犯關再一起一兩個月~
能夠講到全身而退再說吧!
那些白癡就會出一張嘴~害的台灣色狼越來越多
等到他媽還是他老婆被人強姦我再去跟它講人性看他同不同意啦!!!
自以為自己講的人性很有道理~好像聖人一樣咧!
解救那些""海饑民,給他們重生的機會(其實是再犯的機會)
關了那麼久也知道他憋了多久~還讓他出來透透氣掃"射"一番...
是怎樣ㄚ!真他X的雜碎...
完全沒有考慮到受害者與女性的處境
嚴師出高徒,嚴法出良民


[ Last edited by 天鎖斬月 on 2007-4-10 at 12:56 PM ]




☞回帖是一種美德≧o≦請不要吝嗇您的雙手發表一下感想
2007-4-10 12: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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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hi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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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直接割掉變性成女生定期施打女性賀爾蒙比較有強制力吧= ="
讓它們當女生去感同深受...好像太狠了~"~


2007-5-19 02: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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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vin666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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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基本上小弟選2

不過那是因為侷限於現有的法律條文 鞭刑也還不夠重

其實應該可以再加重刑罰

不然這樣對受害者而言 也沒有甚麼補償效果(心理上安慰作用)

最好能處以死刑 或是像jsl5193版主天鎖斬月大大所說的那樣

但講是這樣講

不過台灣立法從嚴 執法從寬 而且又講究人情 這樣立法何用?

在嚴厲的法規 也沒辦法讓這些人得到報應 或是制裁

這麼嚴重的過錯 幹嘛還要有特赦? 


補充另一個想法 就是先褫奪公權+刑期無限 然後將之綁在長期未出獄強姦犯的牢房裡面 讓他知道甚麼叫作"被侵犯"


[ Last edited by alvin666li on 2007-5-19 at 11:51 PM ]




2007-5-19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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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nnaduki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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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不禁想起論壇立場∼真有趣∼
(灌水、注音、火星文是不是在強暴版主的眼睛?SO•••通通留壇?)

神小也認為"絕對死刑"才是王道∼(無論殺人放火搶盜擄掠)
而且最好以吊刑或刀斬之類的∼(節省納稅人買子彈的錢)
也不用先關多久∼(節省納稅人餵養犯人的錢)

特針對性侵犯∼
可參考電影"肉體性追緝"∼
關在黑暗的房間∼每天幫他發洩數十次∼就是凌遲至死之類的∼
(也不用跟誰關在一起∼承前∼全都死刑了∼)

把他去勢其實沒甚麼用∼如RING所言∼
可能會用其他工具行害∼反而造成他人更慘的下場∼
既然要去一根∼乾脆其他四根(手腳)也順便去掉好了∼


[ Last edited by kannadukikun on 2007-5-29 at 12:30 AM ]





神無月君  參上

2007-5-28 0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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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XU7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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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我個人認為就算割掉也於事無補(因為割掉之後說不定心理會更不正常)
所以還是死刑比較有用!!(什麼人權~那..那些被性侵害的就沒有人權了哦??亂七八糟!!真可惡!!)
個人是贊成鞭刑(更贊成死刑)


2007-6-7 10: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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