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論壇 - 汽(機)車討論區 - [求助] 被轎車(壓)到人骨折.隔1個半月.才包1200元.請問這樣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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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求助] 被轎車(壓)到人骨折.隔1個半月.才包1200元.請問這樣洽當?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S5N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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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求助] 被轎車(壓)到人骨折.隔1個半月.才包1200元.請問這樣洽當?

98年12月中.騎機.車被轎車壓到. 警察去做現場紀錄.

日後有去查詢肇責、就雙方肇事責任,
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並未發現任何違規因素
對方肇事責任部分,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現在還沒和解.

剛被撞沒多久初期.
有過幾次電話連繫.
有問壓傷我的台X人壽新竹.竹東分處主任先生.
汽車險理賠外.是否當下至少先意思一下.?????
台X人壽竹東分處那位主任先生一直繞圈圈.

台X人壽竹東分處主任先生常說.常提到.
他以前被別人撞過.
對方也完全都沒賠過他.

現在隔1個半月.
後來台X人壽竹東分處主任終於包.
才包1200元.說是慰問之意
朋友均覺得包1200元這樣.壓傷我台X人壽竹東分處主任先生.
好像不是很有誠意.心態可議

現除腳有3跟骨頭骨折外.腳還是瘀紅腫腫的
腳傷口縫合和撕裂傷的地方還是會痛.
腳掌無法踏地.

請問各位
目前現況.想請問有什麼較好的(方式)因應??

感激不盡.謝謝

[ Last edited by PS5NASH on 2010-2-28 at 10:30 AM ]


2010-1-30 04: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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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77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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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提供一下我之前遇到的經驗和你分享

首先你要先請醫院開出證明

再來到自己所屬的鄉鎮公所申請調解

到調解委員會之前需準備 警察所測量的紀錄

和自己醫院開出的傷害證明 以及 醫療支出的所有收據

另外可以向自己公司申請出病假證明

再來到調解委員會 你可以向肇事對方要求賠償醫藥費(至於因受傷無法工作的賠償問題就要看自己要不要對方賠償)

假設說對方一樣不認帳  鄉鎮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會自動幫你把調解的內容送往地方法院 而雙方將會收到 法院通知書 進而出庭說明

如果對方願意之負一切賠償 而且當事人同意和解 那雙方就會接到法院的和解通知

這是我個人遇到的解決方法 提供給你當作參考


2010-1-31 02: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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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n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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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問壓傷我的台X人壽新竹.竹東分處主任先生.
汽車險理賠外.是否請先附一些精神賠償.?????


汽車險理賠外還想凹精神賠償
包給你1200紅包很好了
給你白包更恰當


2010-1-31 12: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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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tto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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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於道義上大車撞小車又骨折才賠1200元是小氣了點
我想只有走上法律~才能解你一口怨氣吧


2010-2-2 06: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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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c0323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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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直接告他就好啦~
權利要自己去爭取~
如果可以的話(台X人壽竹東分處主任先生常說.常提到.以前被別人撞過.對方也完全都沒賠過他.)---------------換你撞他~不用賠囉~


2010-2-9 05: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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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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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建議…
1.備妥訴訟用驗傷單,直接要求承辦員警製作刑事筆錄,告轎車司機「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
2.肇事責任是依比例分攤,並非誰對誰錯的問題。即使你需負擔95%的肇責,但轎車司機仍有5%的肇責,他過失傷害仍然成立喔…
3.可請求強制險,強制險是公辦民營,採無過失主義、交叉理賠,不論肇責歸屬,都會理賠但是其理賠範圍,僅就醫療有效收據部份,採實支實付理賠賠。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4.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以醫療收據為憑。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5.談判是需要技巧的,以刑逼民的訴訟程序,達成民事和解的目的。


2010-4-3 1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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