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ies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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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2006-2-10 來自 嗡噠哩~嘟噠哩~嘟哩嗦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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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訊] 高速公路車輛拖救服務
一、辦理方式:
1.小型客、貨車拖救服務,由46家簽約拖救廠商辦理(簽約期間:94/1/1~95/12/31)。
2.大型客、貨(貨櫃)車拖救服務,由34家簽約拖救廠商辦理(簽約期間:94/9/1~95/12/31)。
3.服務時間:全天候二十四小時。
二、注意事項:
拖救前:
先查看前來拖救之拖救車是否為高速公路局特約拖救車,特約拖救車車身為黃色,並噴有「高速公路局特約拖救車」字樣,前擋風玻璃貼有識別證,拖救人員均穿著所屬公司制服並佩戴拖救服務工作證。
請先索閱「高速公路小型車輛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或「高速公路大型車輛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拖救服務費用標準並登載於三聯單第三聯背面,於詳閱內容及核對登錄資料(包括執行服務之拖救廠商、車輛與服務人員),確認無誤並於「車主及駕駛人簽章」欄位簽認後,才可同意其進行拖救作業。
小型車輛拖救服務費用區分為「拖救費用」及「事故現場作業費」兩項,大型車輛拖救服務費用則區分為「拖救費用」及「其他服務項目費用」兩項,請車主或駕駛人要求服務人員逐項按實填寫,以避免爭議。
請車主或駕駛人自行指定拖往地點,且自行指定修理廠,以保障自身權益。
拖救後:請務必索取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之車主聯(第三聯)。
三、收費方式:
(一)小型車拖救收費方式
採統一收費價格,收費項目有下列兩項:
車輛拖救費:拖救里程在十公里以內者,收基本費1,500元,超出一公里,每公里加收50元。
事故現場作業費:依事故嚴重性分別收取新台幣900元或1,800元,輕微事故不收取此項費用。
(二)大型車拖救收費式
大型車拖救費率表
車種(噸數)
基本費
(10公里以內拖救費)
超過10公里
其他服務項目費用(取得車主或駕駛人同意後方可執行):
放煞車(洩壓):$1,000元。
拆地軸或傳動軸:$1,000元。
動用隨車吊桿(適用狀況:輪軸脫落、變速箱脫落、傳動軸折斷等,致無法直接以故障車自有車輪著地拖行者):15噸以上最高加收5,000元,15噸以下最高加收3,500元。
警戒車:視現場需拖救之大型車佔用「主線車道數」(不含路肩)計算,每一車道以一輛警戒車為限,每輛警戒車$1,000元。
上述所列各項費率皆為上限,且未含營業稅。
四、查詢管道:
用路人如遇有不當或超收費用及其他不法行為,或有任何疑問時,請記明拖救車編號、車號、公司名稱、發生時間、地點等資料,向發生地點之轄區工程處查詢或檢舉。
北區工程處 - 電話:(02)27936555轉2206
轄區:國道一號(基隆端至新竹系統交流道)、國道二號(全線)、國道三號(基金交流道至香山交流道)、國道三甲(全線)、國道五號(通車路段)、台66線(觀音大溪線)。
中區工程處 - 電話:(04)22529181轉2202
轄區:國道一號(新竹系統交流道至大林交流道)、國道三號(香山交流道至古坑系統交流道)、國道四號(全線)。
南區工程處 - 電話:(06)2363201轉2303
轄區:國道一號(大林交流道至高雄端)、國道三號(古坑系統交流道至林邊端)、國道八號(全線)、國道十號(全線)、台86線(台南關廟線)、台88線(高雄潮州線)。
(元/公里)
重車收費
大貨車
3.5噸以上 ~ 6噸
2,500
50
不另加收
6.1噸 ~ 9噸
3,000
50
不另加收
9.1噸 ~ 14.9噸
3,500
50
不另加收
15噸~ 19.9噸
4,500
50
不另加收
20噸以上
5,000
80
1,000
尾車
4,500
80
不另加收
曳引車頭
3,000
80
-
空車架
3,000
80
不另加收
半聯結車(含貨櫃、罐槽車)
6,500
80
不另加收
大客車(8噸以下)
4,000
80
-
大客車(8噸以上)
5,00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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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edited by 強強 on 2006-12-13 at 11:2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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